1.一种汽车的动力总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总成装置包括动力总成以及与所述动力总成固定连接或一体制成的第一前悬置、第二前悬置、第一后悬置和第二后悬置,
所述第一前悬置和所述第二前悬置分别设置在所述动力总成的前侧;
所述第一后悬置和所述第二后悬置分别设置在所述动力总成的后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总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前悬置的一端与所述动力总成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前悬置的另一端设置成与所述汽车的车身或副车架枢转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总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前悬置的一端与所述动力总成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前悬置的另一端设置成与所述汽车的车身或副车架枢转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总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后悬置的一端与所述动力总成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后悬置的另一端设置成与所述汽车的车身或副车架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总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后悬置的一端与所述动力总成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后悬置的另一端设置成与所述汽车的车身或副车架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动力总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前悬置、所述第二前悬置、所述第一后悬置和所述第二后悬置分别通过螺栓与所述动力总成固定连接到一起。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动力总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总成包括固定连接到一起或一体制成的驱动电机和减速器,
所述第一前悬置和所述第一后悬置与所述驱动电机的壳体固定连接,并且分别设置在所述驱动电机的前后两侧;
所述第二前悬置和所述第二后悬置与所述减速器的壳体固定连接,并且分别设置在所述减速器的前后两侧。
8.一种汽车的动力总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总成装置包括:
动力总成,其包括固定连接到一起的驱动电机和减速器;
第一前悬置,其一端与所述驱动电机的壳体固定连接,另一端设置成与所述汽车的副车架枢转连接;
第二前悬置,其一端与所述减速器的壳体固定连接,另一端设置成与所述汽车的副车架枢转连接;
第一后悬置,其一端与所述驱动电机的壳体固定连接,另一端设置成与所述汽车的车身固定连接;
第二后悬置,其一端与所述减速器的壳体固定连接,另一端设置成与所述汽车的车身固定连接;
其中,所述第一前悬置和所述第二前悬置分别设置在所述动力总成的前侧,所述第一后悬置和所述第二后悬置分别设置在所述动力总成的后侧。
9.一种汽车,包括固定连接到一起的车身和副车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还包括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或权利要求8所述的动力总成装置,并且所述动力总成装置设置成相对于所述汽车的副车架呈前倾姿态。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是电动汽车。
11.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包括:
车身;
副车架,其与所述车身固定连接;
第一前悬置,其一端与所述副车架相连接,另一端设置成与动力总成相连接;
第二前悬置,其一端与所述副车架相连接,另一端设置成与动力总成相连接;
第一后悬置,其一端与所述车身相连接,另一端设置成与所述动力总成相连接;
第二后悬置,其一端与所述车身相连接,另一端设置成与所述动力总成相连接;
其中,所述第一前悬置和所述第二前悬置分别设置在所述动力总成的前侧,所述第一后悬置和所述第二后悬置分别设置在所述动力总成的后侧。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前悬置的所述一端和所述第二前悬置的所述一端分别与所述副车架枢转连接。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后悬置的所述一端和所述第二后悬置的所述一端分别与所述车身固定连接。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总成包括固定连接到一起的驱动电机和减速器,所述第一前悬置的所述另一端和所述第一后悬置的所述另一端分别与所述驱动电机的壳体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前悬置的所述另一端和所述第二后悬置的所述另一端分别与所述减速器的壳体固定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