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装置和车辆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8536609阅读:来源:国知局
的方向)移动时,第一连接杆6将会带动第一纵连杆2和第二纵连杆3 —起向靠近车身的方向移动,第一纵连杆2和第二纵连杆3拉动前横梁总成I转动,从而使前横梁总成I由下放状态转化为收起状态。这样,车辆的接近角及通过性都会增加。当驱动装置驱动第一连接杆6向远离车身的方向(图2中箭头C所示的方向)移动时,第一连接杆6将会带动第一纵连杆2和第二纵连杆3 —起向远离车身的方向移动,第一纵连杆2和第二纵连杆3推动前横梁总成I向反方向转动,从而使前横梁总成I由收起状态转化为下放状态,这样,前横梁I总成就会继续起到正常的防护作用。
[0029]如图2所示,上述实施例中,驱动装置可以包括:驱动件,相配合的蜗轮13和蜗杆14,以及第二连接杆15和固定支架22。其中,蜗轮13与蜗杆14相啮合。驱动件通过固定支架22固定在车辆的车架上。具体地,驱动件可以为电机12,固定支架22可以固定在纵梁总成上,电机12与固定支架22之间可以为螺栓连接。当然,驱动件也可以为其他的结构形式,例如液压缸,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本实施例对此不做任何限定。蜗轮13可以安装于驱动件,即电机12的输出端。第二连接杆15也可以固定安装在车架上。第二连接杆15的两端均可以固定在纵梁总成上,这样第二连接杆15的位置就确定了。蜗杆14的第一端与第一连接杆6相连接,蜗杆14的第二端与第二连接杆15相连接。具体地,蜗杆14的第一端与第一连接杆6之间可以为销连接,蜗杆14的第二端与第二连接杆15之间可以为螺纹连接,当然,蜗杆14的第一端与第一连接杆6之间,以及蜗杆14的第二端与第二连接杆15之间也可以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的其他连接方式,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本实施例对此不做任何限定。
[0030]具体工作时,若前横梁总成I初始处于下放状态,当电机12启动后,电机12将会带动蜗轮13转动,蜗轮13将带动与其相啮合的蜗杆14向靠近车身的方向(即图2中箭头B所示的方向)移动,蜗杆14将带动与其相连接的第一连接杆6向靠近车身的方向移动,第一纵连杆2与第二纵连杆3也会在第一连接杆6的带动下向靠近车身的方向移动,最终拉动前横梁总成I相对于纵梁总成转动到收起位置。同样地,当电机12带动蜗轮13向反方向转动时,蜗杆14会向远离车身的方向(图2中箭头C所示的方向)移动,蜗杆14通过第一连接杆6带动第一纵连杆2与第二纵连杆3向远离车身的方向移动,最终前横梁总成I将在第一纵连杆2与第二纵连杆3的作用下回到其初始的下放位置,继续实现正常的防护功能。
[0031]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蜗轮蜗杆啮合具有自锁的功能,故前横梁总成I转动的角度会处于一定的范围内,其转动角度不会过大,这样可以有效地确定防护装置的位置范围。
[0032]上述实施例中,第一纵连杆2可以开设有第一连接孔,第二纵连杆3可以开设有第二连接孔,第一连接杆6穿设且连接于第一连接孔和第二连接孔。
[0033]如图3所示,上述实施例中,连接装置还可以包括:第一滑轮16和第二滑轮17 ;其中,第一滑轮16置于第一纵连杆2的外侧且安装于第一连接杆6的第一端,第二滑轮17置于第二纵连杆3的外侧且安装于第一连接杆6的第二端。具体实施时,连接装置还可以包括:第一螺母18、第一挡圈19、第二螺母20和第二挡圈21 ;其中,第一滑轮16、第二滑轮17、第一螺母18、第一挡圈19、第二螺母20和第二挡圈21均套设于第一连接杆6外,第一挡圈19夹设于第一滑轮16和第一纵连杆2的侧壁之间,第一滑轮16夹设于第一螺母18和第一挡圈19之间,并且,第一螺母18螺纹连接于第一连接杆6。这样,第一滑轮16沿第一连接杆6轴向的位置就固定了,同时,第一滑轮16可以相对于第一连接杆6转动。类似地,第二挡圈21夹设于第二滑轮17和第二纵连杆3的侧壁之间,第二滑轮17夹设于第二螺母20和第二挡圈21之间,并且,第二螺母20螺纹连接于第一连接杆6。这样,第二滑轮17沿第一连接杆6轴向的位置也固定了,同时,第二滑轮17可以相对于第一连接杆6转动。本实施例中,第一连接杆6上还可以设置有第一凸台23和第二凸台24,第一凸台23可以将第一纵连杆2卡挡住,防止第一纵连杆2产生蹿动,同样地,第二凸台24可以将第二纵连杆3卡挡住,防止第二纵连杆3产生蹿动。本实施例中,纵梁总成可以包括:左纵梁10和右纵梁Ilo其中,前横梁总成I可以通过第一支座8与左纵梁10转动连接,前横梁总成I还可以通过第二支座9与右纵梁11转动连接。具体实施时,前横梁总成I与左纵梁10之间,以及前横梁总成I与右纵梁11之间可以为铰接,也可以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的其他连接方式,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本实施例对此不做任何限定。左纵梁10设置有与第一滑轮16相配合的第一滑槽,第一滑轮16可滑动地设置于第一滑槽;右纵梁11设置有与第二滑轮17相配合的第二滑槽,第二滑轮17可滑动地设置于第二滑槽。
[0034]当第一连接杆6移动时,第一连接杆6会带动安装于第一连接杆6上的第一滑轮16和第二滑轮17 —起移动,此时第一滑轮16会在第一滑槽内滑动,第二滑轮17会在第二滑槽内滑动,由于第一滑轮16和第二滑轮17都只能沿着设定的方向滑动,故第一连接杆6也只能沿着第一滑轮16和第二滑轮17共同确定的方向移动。这样可以进一步保证前横梁总成I只会相对于左纵梁10和右纵梁11产生一定方向的转动,而不会发生其他形式的相对位置的变化。
[0035]综上,本实施例提供的防护装置可以增大车辆的接近角并提高车辆的通过性。
[0036]车辆实施例:
[0037]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车辆,该车辆上设置有上述防护装置。其中,防护装置的【具体实施方式】参照上述说明即可,在此不再赘述。
[0038]由于防护装置具有上述技术效果,故设置有该防护装置的车辆也具有相应的技术效果。
[0039]上述本发明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
[0040]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主权项】
1.一种防护装置,用于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横梁总成和纵梁总成;其中,所述横梁总成和所述纵梁总成可转动地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驱动组件;其中,所述驱动组件与所述横梁总成相连接,所述驱动组件用于驱动所述横梁总成相对于所述纵梁总成转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组件包括:连接装置和驱动装置;其中, 所述横梁总成通过所述连接装置与所述驱动装置相连接; 所述驱动装置用于驱动所述连接装置移动,以带动所述横梁总成相对于所述纵梁总成转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装置包括:第一纵连杆(2)、第二纵连杆(3)和设置于所述第一纵连杆(2)和所述第二纵连杆(3)之间的第一连接杆(6);其中, 所述第一纵连杆(2)的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纵连杆(3)的第一端均与所述横梁总成相连接; 所述驱动装置与所述第一连接杆(6)相连接,所述驱动装置用于驱动所述第一连接杆(6)移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包括:驱动件、相配合的蜗轮(13)和蜗杆(14)、以及第二连接杆(15)和固定支架(22);其中, 所述驱动件通过所述固定支架(22)固定在所述车辆的车架上,所述蜗轮(13)安装于所述驱动件的输出端; 所述第二连接杆(15)固定安装于所述车架上; 所述蜗杆(14)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接杆(6)相连接,所述蜗杆(14)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二连接杆(15)相连接。
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纵连杆(2)开设有第一连接孔,所述第二纵连杆(3)开设有第二连接孔,所述第一连接杆(6)穿设且连接于所述第一连接孔和所述第二连接孔。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连接装置还包括:第一滑轮(16)和第二滑轮(17),其中, 所述第一滑轮(16)置于所述第一纵连杆(2)的外侧且安装于所述第一连接杆(6)的第一端,所述第二滑轮(17)置于所述第二纵连杆(3)的外侧且安装于所述第一连接杆(6)的第二端; 所述纵梁总成包括:左纵梁(10)和右纵梁(11);其中, 所述左纵梁(10)设置有与所述第一滑轮(16)相配合的第一滑槽,所述第一滑轮(16)可滑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一滑槽;所述右纵梁(11)设置有与所述第二滑轮(17)相配合的第二滑槽,所述第二滑轮(17)可滑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二滑槽。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梁总成和所述左纵梁(10)铰接。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横梁总成和所述右纵梁(11)铰接。
10.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设置有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防护装置。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防护装置和车辆。其中,该防护装置用于车辆,该防护装置包括:横梁总成和纵梁总成,横梁总成和纵梁总成可转动地连接。当该防护装置作为前下部防护装置时,横梁总成即为车辆的前横梁总成。当前横梁总成处于下放状态时,车辆的接近角较小,故车辆的通过性较低,相应地,车辆通过各种路况较差的地带的能力也较弱。当车辆行驶到这些路况较差的地带时,可以使前横梁总成相对于纵梁总成转动,以使前横梁总成逐渐收起。随着前横梁总成的转动,车辆的接近角将逐渐增大,当前横梁总成转动到连接纵梁与纵梁总成平行时,车辆的接近角达到最大,相应地,车辆的通过性将会有较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使车辆能够顺利地通过这些路况较差的地带。
【IPC分类】B60R19-56, B60R19-38
【公开号】CN104859570
【申请号】CN201510290884
【发明人】李殿浦, 崔常美, 王飞
【申请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26日
【申请日】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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