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锚链导向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98303阅读:357来源:国知局
一种锚链导向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锚链导向装置,属于导向装置领域。



背景技术:

锚链是连接锚和船体之间的链条,用来传递和缓冲船舶所受的外力,也能产生一部分的摩擦力。

现有技术公开申请号为CN201420177886.2的一种锚链导向装置,旨在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简单、成本低、施工方便的锚链导向装置,该实用新型包括主体,所述主体上设有导链槽,所述导链槽内转动设置有锚轮,所述主体上还设置有锚链卡紧装置,固定锚链时,锚链绕过所述锚轮并穿过所述导链槽后,所述锚链卡紧装置再将锚链卡紧,该实用新型应用于船舶停泊设备的技术领域,但是该实用新型不可以手动控制锚链导向方向的功能,操作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锚链导向装置,以解决不可以手动控制锚链导向方向的功能,操作不方便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锚链导向装置,其结构包括手动导向器、连接块、导轮、导向孔、止刹片、支撑块固定孔、支撑块、底座、底座固定孔、通孔、固定块,所述的手动导向器与连接块相连接,所述的连接块与导轮相连接,所述的导轮与支撑块相连接,所述的支撑块上设有支撑块固定孔,所述的止刹片设于支撑块两侧,所述的底座上设有支撑块,所述的底座固定孔固定设于底座上,所述的手动导向器由控制轮、导向支架、导向杆、连接轮组成,所述的导向支架设于控制轮内部,所述的导向支架与导向杆相连接,所述的导向杆与连接轮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的导向孔设于导轮中央。

进一步的,所述的导轮上设有通孔。

进一步的,所述的固定块与导向孔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的通孔有6个。

进一步的,所述的底座固定孔有4个。

进一步的,所述的底座厚约5-10c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设有手动导向器,可以使该锚链导向装置拥有可以手动控制锚链导向方向的功能,操作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锚链导向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手动导向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手动导向器-1、连接块-2、导轮-3、导向孔-4、止刹片-5、支撑块固定孔-6、支撑块-7、底座-8、底座固定孔-9、通孔-10、固定块-11、控制轮-101、导向支架-102、导向杆-103、连接轮-10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锚链导向装置的方案:一种锚链导向装置,其结构包括手动导向器1、连接块2、导轮3、导向孔4、止刹片5、支撑块固定孔6、支撑块7、底座8、底座固定孔9、通孔10、固定块11,所述的手动导向器1与连接块2相连接,所述的连接块2与导轮3相连接,所述的导轮3与支撑块7相连接,所述的支撑块7上设有支撑块固定孔6,所述的止刹片5设于支撑块7两侧,所述的底座8上设有支撑块7,所述的底座固定孔9固定设于底座8上,所述的手动导向器1由控制轮101、导向支架102、导向杆103、连接轮104组成,所述的导向支架102设于控制轮101内部,所述的导向支架102与导向杆103相连接,所述的导向杆103与连接轮104相连接,所述的导向孔4设于导轮3中央,所述的导轮3上设有通孔10,所述的固定块11与导向孔4相连接,所述的通孔有6个,所述的底座固定孔有4个,所述的底座厚约5-10cm。

本专利所说的手动导向器1主要是控制导轮的各种反作用力相对于转向环节认轴所形成的稳定力矩和从而达到控制锚链导向方向的功能的装置。

当使用者使用本专利时,通过设有手动导向器,可以使该手动导向器拥有可以控制导轮进行导向的功能,使用效果好,导向精确度更高,操作更加方便快捷。

本实用新型的手动导向器-1、连接块-2、导轮-3、导向孔-4、止刹片-5、支撑块固定孔-6、支撑块-7、底座-8、底座固定孔-9、通孔-10、固定块-11、控制轮-101、导向支架-102、导向杆-103、连接轮-104,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本实用新型解决的问题是不可以手动控制锚链导向方向的功能,操作不方便,本实用新型设有手动导向器,可以使该锚链导向装置拥有可以手动控制锚链导向方向的功能,操作更加方便,具体如下所述:

所述的手动导向器1由控制轮101、导向支架102、导向杆103、连接轮104组成,所述的导向支架102设于控制轮101内部,所述的导向支架102与导向杆103相连接,所述的导向杆103与连接轮104相连接。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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