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船舶螺旋桨自保护装置,包括螺旋桨,螺旋桨包括桨叶和传动轴(4),其特征在于,于传动轴(4)远离桨叶的一端设置有若干组切割刀片(3),每相邻两组刀片(3)的刀刃方向相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螺旋桨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切割刀片(3)设置有两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螺旋桨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刀片(3)的刀刃与传动轴(4)径向方向呈15~30°角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螺旋桨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刀片(3)的长度比桨叶的长度大10~15c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螺旋桨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相邻两组刀片(3)的间距为20~30c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螺旋桨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一刀片(3)相对传动轴(4)的一端设置有螺纹段(5),传动轴(4)与螺纹段(5)相对应的位置凹有可供螺纹段(5)旋入的螺纹槽(6)。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螺旋桨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于桨叶与切割刀片(3)之间设置有一带有过滤孔(7)的导流过滤网(2)。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船舶螺旋桨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流过滤网(2)的直径比桨叶的直径大10~15cm。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船舶螺旋桨自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流过滤网(2)由聚四氟乙烯材料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