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机拼装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06697发布日期:2018-11-30 19:18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混合机加工时壳体拆装运输工装。



背景技术:

混合机的壳体是混合机的关键设备,而由于壳体比较薄,卷圆之后壳体极易变形,尤其是在拼装过程中,壳体很容易变形,而同时,在将壳体运往需要工位的时候,壳体也非常容易变形,这样的问题使得混合机加工难度增大,同时损耗率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混合机拼装工装。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混合机拼装工装,包括支架,支架的上方具有承托混合机壳体的鞍座,支架包括放置平台,鞍座固定设置在放置平台的上端,支架还包括具有滚轮的支腿,支腿与放置平台的下端固定连接,鞍座包括结构相同的左鞍与右鞍,左鞍与右鞍分别固定设置在放置平台的左右两端,左鞍与右鞍的上端均设有与承托混合机壳体外壁相贴合的承托弧面板。

左鞍包括固定在放置平台上的装接块体,装接块体具有空腔,空腔的下端设有安装座,导向轴固定设置在安装座上,承托弧面板的下端具有活动套,导向轴伸入到活动套的内腔中,导向轴上还穿装有抵簧,抵簧的一端与安装座相接,另一端与活动套的端部相接。

放置平台上开有安装螺纹孔组,装接块体的两侧具有开有螺纹通孔的固定翼边。

承托弧面板的表面粘贴固定有橡胶垫层。

装接块体的设有调整管,位移套套装在调整管上并通过螺栓固定,调整管上设有连接杆,连接杆的端部具有橡胶抵装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不需要直接搬运混合机的壳体,而是在将卷圆之后的外壳放置在放置平台上,并由鞍座承托住壳体,而鞍座包括结构相同且相对布置的左鞍与右鞍,左鞍与右鞍均具有能够与壳体弧度尺寸吻合的承托弧面板,因此壳体能够可靠放置在鞍座上,此时通过移动支架实现搬运壳体的目的,这样不但方便将壳体移动到需要的工位,同时壳体在搬运时不容易变形受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左鞍6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混合机拼装工装,包括支架1,支架1的上方具有承托混合机壳体2的鞍座3,支架1包括放置平台4,鞍座3固定设置在放置平台4的上端,支架1还包括具有滚轮的支腿5,支腿5与放置平台4的下端固定连接,鞍座3包括结构相同的左鞍6与右鞍7,左鞍6与右鞍7分别固定设置在放置平台4的左右两端,左鞍6与右鞍7的上端均设有与承托混合机壳体2外壁相贴合的承托弧面板8。使用时,卷圆后的混合机壳体2能够放置在鞍座3上,并由左鞍6与右鞍7承托,而左鞍6与右鞍7均具有与混合机壳体2弧度尺寸吻合的承托弧面板8,因此混合机壳体2不但能够放置在鞍座3上,同时不会变形受损,而通过支腿5,可以将混合机壳体2推动到需要的工位。

左鞍6包括固定在放置平台4上的装接块体9,装接块体9具有空腔10,空腔10的下端设有安装座11,导向轴12固定设置在安装座11上,承托弧面板8的下端具有活动套13,导向轴12伸入到活动套13的内腔中,导向轴12上还穿装有抵簧14,抵簧14的一端与安装座11相接,另一端与活动套13的端部相接。通过导向轴12、活动套13和抵簧14的配合,结构相同的左鞍6与右鞍7均能够实现在放置混合机壳体2时和搬运混合机壳体2时都能够利用抵簧14进行缓冲,避免其受到冲击变形。

放置平台4上开有安装螺纹孔组15,装接块体9的两侧具有开有螺纹通孔的固定翼边16。而为了配合不同尺寸大小的混合机壳体2使用,还可以使用不同大小尺寸的左鞍6与右鞍7,更换使用时,只需要将固定螺栓与固定翼边上的螺纹通孔和安装螺纹孔组15相配合,就能够实现左鞍6与右鞍7在放置平台4上调整到合适的位置后固定的目的。

承托弧面板8的表面粘贴固定有橡胶垫层17。橡胶垫层17能够实现缓冲目的的同时,能够防止混合机壳体2滑移。

装接块体9的设有调整管18,位移套19套装在调整管18上并通过螺栓固定,调整管18上设有连接杆20,连接杆20的端部具有橡胶抵装头21。实际使用时,推动支架1时,由于路面颠簸等原因,混合机壳体2自身会发生抖动,长时间的抖动也会使得混合机壳体2的壳体变形,因此可以将位移套19套装在调整管18上并移动,将连接杆20端部具有的橡胶抵装头21移动至混合机壳体2的旁侧(不需要抵靠在混合机壳体2上,留一点间隙,避免混合机壳体2自身抖动时,运动距离过大即可),尔后通过固定螺栓与位移套19上开有的螺纹孔配合,固定螺栓能够抵靠在调整管18上,实现位移套19的固定(优选的,固定螺栓的端部可以有橡胶头,能够保护固定螺栓和调整管18)。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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