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前地板结构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786729阅读:533来源:国知局
车辆前地板结构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辆前地板结构及车辆,本实用新型的车辆前地板结构,包括前地板,沿前地板的宽度方向、设置于前地板两侧的门槛梁,设置在前地板长度方向上的前围,以及设置于前围宽度方向上的、由门槛梁向上延伸设置的侧围立柱,于所述前围、侧围立柱及前地板围构形成的空间内,设有固连于侧围立柱与门槛梁之间、或前围与门槛梁之间的加强支架。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车辆前地板结构,由于在前围、侧围立柱及前地板围构形成的空间内,设有固连于侧围立柱与门槛梁之间、或前围与门槛梁之间的加强支架,在确保门槛梁具有更优强度的同时,使加强支架的安装不受整个装置的安装工序、安装场合的限制,提高了整个装置的安装效率。
【专利说明】
车辆前地板结构及车辆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结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车辆前地板结构,同时,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具有该车辆前地板结构的车辆。
【背景技术】
[0002]在车辆设计制造以及生产使用过程中,生产厂家及车辆使用者,对车辆的安全性能尤为关注,尤其是对车辆碰撞时的安全性要求最高。如今,IIHS(美国道路安全保护协会)推出的正面25%重叠偏置碰撞测验中,要求车辆碰撞后,车辆侧围A柱、门槛梁处的刚度和强度均需满足更高的要求。
[0003]现有的车辆前地板结构中,主要包括前地板,沿前地板的宽度方向、设置于前地板两侧的具有空腔的门槛梁,设置在前地板长度方向上的前围,以及设置于前围宽度方向上的、由门槛梁向上延伸设置的侧围立柱,该侧围立柱即为车辆A柱。为了满足碰撞要求,提高门槛梁碰撞过程中易折弯部位的强度,现有技术中,通常是在门槛梁的易折弯部位填充结构胶,或是增设加强钣金,以提高门槛梁的强度,但采用如上手段,不易于门槛梁后续工序的操作,且在填充结构胶或加强钣金时,需要在特定的车间及特定的工序完成操作,影响了工作效率。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车辆前地板结构,以确保提高整个装置强度的同时,便于安装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0005]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0006]—种车辆前地板结构,包括前地板,沿前地板的宽度方向、设置于前地板两侧的门槛梁,设置在前地板长度方向上的前围,以及设置于前围宽度方向上的、由门槛梁向上延伸设置的侧围立柱,于所述前围、侧围立柱及前地板围构形成的空间内,设有固连于侧围立柱与门槛梁之间、或前围与门槛梁之间的加强支架。
[0007]进一步的,所述加强支架连接于门槛梁和设置于前围上的横梁之间。
[0008]进一步的,所述加强支架包括位于所述前围、侧围立柱及前地板围构形成空间内的主体,固连于主体其中一端的、与前围或侧围立柱形成固连的第一安装部,以及与固连于主体另一端的、与门槛梁形成固连的第二安装部。
[0009]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安装部形成于所述主体的头部,所述第二安装部形成于所述主体的侧部。
[0010]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安装部和第二安装部为板状。
[0011]进一步的,所述主体包括固连于第一安装部的第一主体,以及固连于第一主体和第二安装部之间的第二主体;所述第一主体由所述第一安装部至第二主体呈扩径设置。
[0012]进一步的,所述主体内部中空设置。
[0013]进一步的,所述主体的径向截面为矩形。
[0014]进一步的,于所述主体上形成有安装通孔。
[0015]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车辆前地板结构具有以下优势:
[0016]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车辆前地板结构,由于在前围、侧围立柱及前地板围构形成的空间内,设有固连于侧围立柱与门槛梁之间、或前围与门槛梁之间的加强支架,在确保门槛梁具有更优强度的同时,使加强支架的安装不受整个装置的安装工序、安装场合的限制,提高了整个装置的安装效率。
[0017]此外,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车辆,该车辆装配有如上所述的车辆前地板结构。
[0018]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车辆,与上述的车辆前地板结构具有相同的效果,在此不再赘述。
【附图说明】
[0019]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0020]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0021]图2为图1中加强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0022]附图标记说明:
[0023]1-前地板,2-门槛梁,3-前围,301-横梁,4_侧围立柱,5_加强支架,501-主体,5011-第一主体,5012-第二主体,502-第一安装部,503-第二安装部,504-螺栓孔,505-安装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24]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0025]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0026]本实施例涉及一种车辆前地板结构,如图1所示,其整体结构中,包括前地板I,门槛梁2,前围3,侧围立柱4。其中,门槛梁2为两个,且沿前地板I的宽度方向而分置在前地板I的两侧。在前地板I的长度方向上,设有由前地板I向上延伸的前围3,在每个门槛梁2上,分别设有向上延伸并于前围3搭接配合的侧围立柱4,该侧围立柱4即为车辆A柱。为了便于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说明,图1中,仅示出了其中一侧的侧围立柱4。
[0027]本实用新型的创新之处在于,于前围3、侧围立柱4及前地板I围构形成的空间内,设有固连于侧围立柱4与门槛梁2之间、或前围3与门槛梁2之间的加强支架5。本实施例中,加强支架5固连于门槛梁2与前围3之间,更确切的说,为了提高整体性能,在前围3上横向设有横梁301,加强支架5连接于门槛梁2和横梁301之间。
[0028]为了进一步提高加强支架5的性能及使用效果,由图1结合图2所示,本实施例中,加强支架5包括主体501,固连于主体501其中一端的、与横梁301形成固连的第一安装部502,以及固连于主体501另一端的、与门槛梁2形成固连的第二安装部503。为了进一步提高连接效果,第一安装部502和第二安装部503均采用板状结构,以提高连接面积,而第一安装部和第二安装部均可以采用普通冷乳板。此外,本实施例中,第一安装部502通过焊接而形成于主体501的顶部,而第二安装部503通过焊接而形成于主体501的侧部,以提高连接效率。为了实现第一安装部502和横梁301的固连,可以将第一安装部502焊接在横梁301上,也可以如本实施例中,于第一安装部502上设置通透的螺栓孔504,实现第一安装部502与横梁301的螺栓固连。同理,第二安装部503也可以采用如上的结构形式实现与门槛梁2的固连。
[0029]为了便于加工制造,本实施例中,主体501的径向截面为矩形,此外,为了降低整个装置的重量,主体501内部中空设置。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加强支架5的加强效果,本实施例中,主体501由一体成型的第一主体5011和第二主体5012构成,其中,第一主体5011固连于第一安装部502上,第二主体5012固连于第一主体5011和第二安装部503之间;第一主体5011由第一安装部502至第二主体5012呈扩径设置。
[0030]通过加强支架5的结构设置,可以在实现较好的强度增效的同时,便于加强支架于整个车辆前地板结构上的安装,且基于加强支架的设置位置及结构,在加强支架的主体501上,还可以形成多个安装通孔505,通过安装通孔505的设置,可以为线束、发动机罩锁拉线扣手等结构,提供安装基础。
[0031]如上的车辆前地板结构,装配于车辆上,以使车辆在制造及装配过程中,提高装配效率,并具有较好的强度。
[0032]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如将主体501的径向截面设置为非矩形的曲面结构、不规则的封闭面结构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车辆前地板结构,包括前地板(I),沿前地板(I)的宽度方向、设置于前地板(I)两侧的门槛梁(2),设置在前地板(I)长度方向上的前围(3),以及设置于前围(3)宽度方向上的、由门槛梁(2)向上延伸设置的侧围立柱(4),其特征在于:于所述前围(3)、侧围立柱(4)及前地板(I)围构形成的空间内,设有固连于侧围立柱(4)与门槛梁(2)之间、或前围(3)与门槛梁(2)之间的加强支架(5)。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前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支架(5)连接于门槛梁(2)和设置于前围(3)上的横梁(301)之间。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前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支架(5)包括位于所述前围(3)、侧围立柱(4)及前地板(I)围构形成空间内的主体(501),固连于主体(501)其中一端的、与前围(3)或侧围立柱(4)形成固连的第一安装部(502),以及固连于主体(501)另一端的、与门槛梁(2)形成固连的第二安装部(503)。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前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装部(502)形成于所述主体(501)的头部,所述第二安装部(503)形成于所述主体(501)的侧部。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前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装部(502)和第二安装部(503)为板状。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前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501)包括固连于第一安装部(502)的第一主体(5011),以及固连于第一主体(5011)和第二安装部(503)之间的第二主体(5012);所述第一主体(5011)由所述第一安装部(502)至第二主体(5012)呈扩径设置。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前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501)内部中空设置。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前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501)的径向截面为矩形。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前地板结构,其特征在于:于所述主体(501)上形成有安装通孔(505)。10.—种车辆,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装配有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前地板结构。
【文档编号】B62D25/20GK205469324SQ201620088197
【公开日】2016年8月17日
【申请日】2016年1月28日
【发明人】孙计晨, 刘超, 贺志杰, 申力伟
【申请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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