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植物提取物保鲜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98031阅读:850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保鲜剂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植物提取物保鲜剂、其制备方法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新鲜水果季节性强,其水分含量很高,可溶性成分多,而且很易受到微生物的侵害而发生腐烂变质,因此不易保存。每年造成数以亿计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资源,直接损害了果农的利益,同时也导致新鲜水果供应市场的不稳定。

为了解决水果保存保鲜问题,国内外通常采取低温保鲜、气调保鲜、充气保鲜、常温条件下保鲜剂保鲜、减压保鲜以及以上几种方式方法结合所形成的保鲜方法。此外还有钴60照射、干燥等保鲜方法。但该方法具有投资大、设备多、工艺复杂、能耗多等缺点。还有采用罐藏方式进行保存的方法,如市场上销售的水果罐头,例如苹果罐头等均是采用高糖以及低ph溶液浸渍而成的,有些还需要经过高温杀菌、真空密封等工艺,但是在经过这些工艺后,这些水果的营养成分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此外,目前的水果保鲜杀菌技术中,也有采用生物化学试剂进行保鲜,虽然效果不错,但是这些试剂多为化学合成,有的还有毒性,从食用卫生角度来看都是尽量禁忌的。

我国的植物资源因其具有资源丰富、价格便宜、具有天然的杀菌抑菌等优点,日益受到科研工作者的青睐和重视,尤其受到果蔬保鲜领域科研工作者的广泛研究。植物提取物能保鲜水果的原理在于,其枝叶和果皮中所含的精油中的桂酚、龙脑、桉叶油素、丁香酚甲醚、芳樟醇、丁香酚、和黄酮类等化合物,该类化合物具有强烈抑杀微生物的活性。因此利用植物提取物进行水果的保鲜是天然保鲜剂研究发展的方向。不仅有广阔药物应用前景,也是应用前景广泛的天然抗氧剂、防腐剂,具有很好的开发应用价值。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设计提供一种植物提取物保鲜剂、其制备方法及其应用的技术方案,该植物提取物保鲜剂天然无毒,保鲜效果好,使用安全。

本发明提供一种植物提取物保鲜剂,所述保鲜剂包括提取物清液及野生藤婆茶提取物,其中,所述提取物清液由柚子3-8%,杨梅树叶1-5%,金银花3-6%,菊花3-6%,含羞草1-5%,白酒1-3%,以及水67-88%制备而成;所述野生藤婆茶提取物的重量占所述提取物清液总重量的9-20%。

进一步地,所述保鲜剂包括提取物清液及野生藤婆茶提取物,其中,所述提取物清液由柚子3%,杨梅树叶1%,金银花3%,菊花3%,含羞草1%,白酒1%,以及水88%制备而成;所述野生藤婆茶提取物的重量占所述提取物清液总重量的9%。

进一步地,所述保鲜剂包括提取物清液及野生藤婆茶提取物,其中,所述提取物清液由柚子8%,杨梅树叶5%,金银花6%,菊花6%,含羞草5%,白酒3%,以及水67%制备而成;所述野生藤婆茶提取物的重量占所述提取物清液总重量的20%。

进一步地,所述保鲜剂包括提取物清液及野生藤婆茶提取物,其中,所述提取物清液由柚子5%,杨梅树叶3%,金银花5%,菊花4%,含羞草3%,白酒2%,以及水78%制备而成;所述野生藤婆茶提取物的重量占所述提取物清液总重量的15%。

进一步地,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的制备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

s10、称取物料:按重量比例称取柚子3-8%,杨梅树叶1-5%,金银花3-6%,菊花3-6%,含羞草1-5%,白酒1-3%,以及水67-88%;

s11、制备清液:将称取所得的物料经浸泡后加热提取,过滤,得到提取物清液;

s12、取提取物:基于所述提取物清液总重量,按重量比例取野生藤婆茶提取物9-20%;

s13、制保鲜剂:将步骤s12所取得到的野生藤婆茶提取物与步骤s11所制备得到的提取物清液混合,搅拌得到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

进一步地,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中提取物清液中所用的白酒的浓度为52-55度为佳。

进一步地,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中提取物清液中所用的水为蒸馏水或纯净水。

进一步地,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在果蔬产品保鲜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将所述杨梅保鲜剂直接喷洒在所述果蔬产品上进行保鲜。

进一步地,所述果蔬产品可以是水蜜桃、葡萄、草莓、雪梨或者苹果。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植物提取物保鲜剂具有保鲜、防腐的功效,能延缓果蔬腐烂变质的速度;同时,经保鲜剂处理后的果蔬产品表面能形成一层均匀的薄膜,无毒可食用,能有效延长储藏期限,且其制备方法简单、操作方便、生产成本低等优点。采用上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其保鲜效果非常显著,各中药成分之间具有协同作用,既能有效抗菌,又能保持果蔬的正常呼吸,有效防止水分的流失,具有显著的保鲜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来进一步说明本发明。

实施例1

一种植物提取物保鲜剂,所述保鲜剂包括提取物清液及野生藤婆茶提取物,其中,所述提取物清液由柚子3%,杨梅树叶1%,金银花3%,菊花3%,含羞草1%,白酒1%,以及水88%制备而成;所述野生藤婆茶提取物的重量占所述提取物清液总重量的9%。

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的制备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

s10、称取物料:按重量比例称取柚子3%,杨梅树叶1%,金银花3%,菊花3%,含羞草1%,白酒1%,以及水88%;

s11、制备清液:将称取所得的物料经浸泡后加热提取,过滤,得到提取物清液;

s12、取提取物:基于所述提取物清液总重量,按重量比例取野生藤婆茶提取物9%;

s13、制保鲜剂:将步骤s12所取得到的野生藤婆茶提取物与步骤s11所制备得到的提取物清液混合,搅拌得到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

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中提取物清液中所用的白酒的浓度为52度。

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中提取物清液中所用的水为蒸馏水。

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在果蔬产品保鲜中的应用,是将所述杨梅保鲜剂直接喷洒在所述果蔬产品上进行保鲜。

实施例2

一种植物提取物保鲜剂,所述保鲜剂包括提取物清液及野生藤婆茶提取物,其中,所述提取物清液由柚子8%,杨梅树叶5%,金银花6%,菊花6%,含羞草5%,白酒3%,以及水67%制备而成;所述野生藤婆茶提取物的重量占所述提取物清液总重量的20%。

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的制备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

s10、称取物料:按重量比例称取柚子8%,杨梅树叶5%,金银花6%,菊花6%,含羞草5%,白酒3%,以及水67%;

s11、制备清液:将称取所得的物料经浸泡后加热提取,过滤,得到提取物清液;

s12、取提取物:基于所述提取物清液总重量,按重量比例取野生藤婆茶提取物20%;

s13、制保鲜剂:将步骤s12所取得到的野生藤婆茶提取物与步骤s11所制备得到的提取物清液混合,搅拌得到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

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中提取物清液中所用的白酒的浓度为55度。

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中提取物清液中所用的水为纯净水。

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在果蔬产品保鲜中的应用,是将所述杨梅保鲜剂直接喷洒在所述果蔬产品上进行保鲜。

实施例3

一种植物提取物保鲜剂,所述保鲜剂包括提取物清液及野生藤婆茶提取物,其中,所述提取物清液由柚子5%,杨梅树叶3%,金银花5%,菊花4%,含羞草3%,白酒2%,以及水78%制备而成;所述野生藤婆茶提取物的重量占所述提取物清液总重量的15%。

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的制备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

s10、称取物料:按重量比例称取柚子5%,杨梅树叶3%,金银花5%,菊花4%,含羞草3%,白酒2%,以及水78%;

s11、制备清液:将称取所得的物料经浸泡后加热提取,过滤,得到提取物清液;

s12、取提取物:基于所述提取物清液总重量,按重量比例取野生藤婆茶提取物15%;

s13、制保鲜剂:将步骤s12所取得到的野生藤婆茶提取物与步骤s11所制备得到的提取物清液混合,搅拌得到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

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中提取物清液中所用的白酒的浓度为53度。

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中提取物清液中所用的水为蒸馏水。

所述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在果蔬产品保鲜中的应用,是将所述杨梅保鲜剂直接喷洒在所述果蔬产品上进行保鲜。

本发明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的应用

选完好无损的阳山水蜜桃四组,每组都为5kg。首先将水果洗涤干净、阴凉处晾干,将按实施例1~3配置成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均匀喷淋到第一~三组水果表面,自然风干,然后装箱或装袋;第四组直接装箱或装袋。将四组放入室内,在相同室温条件下储存15天。

结果:第四组由于微生物生长或腐坏而不可销售,第一~三组好果率明显高于第四组;此外,第3组(喷淋实施例3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水果的色泽、含水量、保鲜度等最为优异,因此,实施例3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的组分和含量最为优选。

本发明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的应用

选完好无损的苹果四组,每组都为10kg。首先将水果洗涤干净、热风吹干,将按实施例1~3配置成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均匀喷淋于第一~三组水果表面,热风吹干,然后装箱或装袋;第四组直接装箱或放在架子上。将四组放入相同低温条件下储存25天。

结果:第四组由于微生物生长或腐坏而不可销售,第一~三组好果率明显高于第四组。

本发明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的应用

选完好无损的葡萄四组,每组都为5kg。首先将水果洗涤干净、阴凉处晾干,将按实施例1~3配置成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均匀喷淋到第一~三组水果表面,自然风干,然后装箱或装袋;第四组直接装箱或装袋。将四组放入室内,在相同室温条件下储存10天。

结果:第四组由于微生物生长或腐坏而不可销售,第一~三组好果率明显高于第四组;此外,第3组(喷淋实施例3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水果的色泽、含水量、保鲜度等最为优异,因此,实施例3的植物提取物保鲜剂的组分和含量最为优选。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发明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发明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发明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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