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防尘的汽车电动尾门启闭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44761阅读:479来源:国知局
防水防尘的汽车电动尾门启闭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配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防水防尘的汽车电动尾门启闭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智能电动尾门也成为车主生活的一部分。智能电动尾门是一套全新的汽车智能系统,驾驶者可通过车遥控钥匙、尾门开关、人体感应开关轻松掌控尾门的开闭。另外,他还具备智能防夹、高度记忆、异常提醒等功能,集智能化、便捷化、人性化等特点一身。现有的智能电动尾门系统,一般通过控制器控制将电动尾门撑杆的收缩和执行器的工作,将电动尾门撑杆两端设置有球头杆,球头杆分别与车架和尾门连接,将电动尾门撑杆的收缩可以实现汽车尾门的启闭,执行器的工作则可以实现尾门的智能防夹、高度记忆等功能,但是现有的将电动尾门撑杆、执行器和控制器一般不具备防水防尘功能,在潮湿、雨水、灰尘较大的环境下工作不灵敏或失效,给车主造成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防水防尘的汽车电动尾门启闭装置,将电动尾门撑杆、执行器、控制器不防水防尘设计成防水防尘结构,来满足电动尾门在潮湿、雨水、灰尘的环境下能正常工作。

为实现上述目的,其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防水防尘的汽车电动尾门启闭装置,包括将电动尾门撑杆、执行器和控制器,所述电动尾门撑杆包括第一杆体、第二杆体、传动螺杆、球头杆,所述第一杆体一端与第二杆体一端可滑动地插接配合,所述传动螺杆一端设置在第一杆体内部,另一端设置在第二杆体内部,所述球头杆插设在传动螺杆两端,所述执行器包括执行器上盖、执行器下盖和齿条运动件,所述齿条运动件设置在执行器上盖和执行器下盖配合形成的容纳腔中,所述控制器包括控制器上盖、控制器下盖和控制端子,所述控制端子设置在控制器上盖和控制器下盖配合形成的容纳槽中,所述第一杆体和传动螺杆之间设置有第一密封件,所述第二杆体和传动螺杆之间设置有第二密封件,所述第一杆体和第二杆体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三密封件,所述球头杆和传动螺杆之间设置有第四密封件,所述执行器上盖和执行器下盖之间密封配合,所述齿条运动件和执行器上下盖之间设置有第五密封件,所述控制器上盖和控制器下盖之间密封配合,所述控制端子与控制器上下盖之间设置有第六密封件。

上述结构中,第一密封件将传动螺杆一端和第一杆体之间进行密封,第二密封件将传动螺杆另一端和第二杆体之间进行密封,第三密封件将第一杆体和第二杆体的连接处进行密封,使得传动装置与整个杆体之间形成防水防尘的密封结构,第四密封件将传动螺杆和球头杆的连接处进行密封,进一步使得整个电动尾门撑杆整体结构的防水防尘性能更好。执行器上下盖采用密封配合,使得执行器整体上拥有防水防尘性能,然后在齿条运动件上设置第五密封件,进一步加强执行器的防水防尘性能。控制器上下盖也采用密封配合,使得控制器整体上拥有防水防尘性能,设置第六密封件的好处在于可以进一步增加控制器的防水防尘性能。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密封件包括第一杆体密封圈,所述传动螺杆一端设置有第一密封槽,所述第一杆体密封圈设置在第一密封槽中并与第一杆体密封配合,所述第二密封件包括第二杆体密封圈,所述传动螺杆另一端设置有第二密封槽,所述第二杆体密封圈设置在第二密封槽中并与所述第二杆体密封配合。

上述结构中,通过密封圈和密封槽的配合来实现密封和防水防尘功能,在拥有较好的密封性的同时也易于加工,成本低廉,在密封圈磨损后也方便更换。

进一步地,所述第三密封件包括杆体密封套,所述杆体密封套一端设置有与第一杆体密封配合的第一凸环,另一端设置有与第二杆体密封配合的第二凸环,其内壁设置有与第一杆体和第二杆体连接处密封配合的阶梯面。

上述结构中,第一杆体和第二杆体的连接处采用密封套密封的好处在于密封套在两个杆体进行相互移动的时候依旧能保持良好的密封性,使得连接处的防水防尘性能更好。

进一步地,所述第四密封件包括球头杆密封圈,所述球头杆和传动螺杆内壁配合形成第四安装槽,所述球头杆括密封圈与第四安装槽之间密封配合。

上述结构中,在球头杆和传动螺杆的连接处设置密封圈,可以有效防止水和灰尘从球头杆出进入传动螺杆内部,经常传动螺杆在长期使用后依然可以正常工作。

进一步地,所述执行器下盖上设置有第一凸条,所述执行器上盖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凸条形成密封配合的第一凹槽,所述执行器上盖和执行器下盖在第一凸条和第一凹槽的配合下形成插接配合,并通过螺钉进行固定。

上述结构中,执行器上下盖之间通过第一凸条和第一凹槽进行插接,在整体上进行密封,然后用螺钉将上下盖固定在一起,使得结构更加稳定,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上下盖之间的密封性。

进一步地,所述第五密封件还包括执行器密封圈,所述齿条运动件一端呈椭圆形,所述执行器密封圈设置在该端,所述执行器上下盖上设置有第五安装槽,所述执行器密封圈与第五安装槽内壁密封配合。

上述结构中,在齿条运动件上设置第五密封件,通过与设置在上下盖上的第五安装槽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强了执行器整体上的密封性和防水防尘性能。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器下盖上设置有第二凸条,控制器上盖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二凸条形成密封配合的第二凹槽,所述控制器上盖和控制器下盖在第二凸条和第二凹槽的配合下形成插接配合,并通过螺钉进行固定。

上述结构中,控制器上下盖之间通过第二凸条和第二凹槽进行插接,在整体结构上进行密封,然后通过螺丝固定,使得结构更加稳定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上下盖之间的密封性。

进一步地,所述第六密封件还包括控制器密封圈,所述容纳槽中设置有第六安装槽,所述控制器密封圈设置在控制端子外侧,并与所述第六安装槽内壁形成密封配合。

上述结构中,在控制端子处设置第六密封件,并与第六安装槽密封配合,进一步加强了控制器整体上的密封性和防水防尘性能。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施例本实施例电动尾门撑杆剖面图;

附图2为附图1中A部分放大图;

附图3为附图1中B部分放大图;

附图4为附图1中C部分放大图;

附图5为本实施例执行器结构爆炸图;

附图6为本实施例控制器结构爆炸图。

电动尾门撑杆1、执行器2、控制器3、

第一杆体11、第二杆体12、传动螺杆13、球头杆14、

执行器上盖21、执行器下盖22、齿条运动件23、容纳腔24、

控制器上盖31、控制器下盖32、控制端子33、容纳槽34、

第一密封件41、第二密封件42、第三密封件43、第四密封件44、第五密封件45、第六密封件46

第一密封槽131、第二密封槽132、第四安装槽141、

第一凹槽211、第五安装槽212、第一凸条221、

第二凹槽311、第二凸条321、第六安装槽341

第一凸环431、第二凸环432、阶梯面43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具体的描述。

由附图可知,本实施例为一种防水防尘的汽车电动尾门启闭装置,包括将电动尾门撑杆1、执行器2和控制器3,电动尾门撑杆1包括第一杆体11、第二杆体12、传动螺杆13、球头杆14,第一杆体11一端与第二杆体12一端可滑动地插接配合,传动螺杆13一端设置在第一杆体11内部,另一端设置在第二杆体12内部,球头杆14插设在传动螺杆13两端,执行器2包括执行器上盖21、执行器下盖22和齿条运动件23,齿条运动件23设置在执行器上盖21和执行器下盖22配合形成的容纳腔24中,控制器3包括控制器上盖31、控制器下盖32和控制端子33,控制端子33设置在控制器上盖31和控制器下盖32配合形成的容纳槽34中,第一杆体11和传动螺杆13之间设置有第一密封件41,第二杆体12和传动螺杆13之间设置有第二密封件42,第一杆体11和第二杆体12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三密封件43,球头杆14和传动螺杆13之间设置有第四密封件44,执行器上盖21和执行器下盖22之间密封配合,齿条运动件23和执行器上下盖21、22之间设置有第五密封件45,控制器上盖31和控制器下盖32之间密封配合,控制端子33与控制器上下盖31、32之间设置有第六密封件46。

第一密封件41包括第一杆体密封圈,传动螺杆13一端设置有第一密封槽131,第一杆体密封圈设置在第一密封槽131中并与第一杆体11密封配合,第二密封件42包括第二杆体密封圈,传动螺杆13另一端设置有第二密封槽132,第二杆体密封圈设置在第二密封槽132中并与第二杆体12密封配合。本实施例为了进一步加强密封性,第一密封件41、第一密封槽131、第二密封圈42、第二密封槽311的数量均为两个。第三密封件43包括杆体密封套,杆体密封套一端设置有与第一杆体11密封配合的第一凸环431,另一端设置有与第二杆体12密封配合的第二凸环432,其内壁设置有与第一杆体11和第二杆体12连接处密封配合的阶梯面433。第四密封件44包括球头杆密封圈,球头杆14和传动螺杆13内壁配合形成第四安装槽141,球头杆密封圈与第四安装槽141之间密封配合。

执行器下盖22上设置有第一凸条221,执行器上盖21上设置有与第一凸条221形成密封配合的第一凹槽211,执行器上盖21和执行器下盖22在第一凸条221和第一凹槽211的配合下形成插接配合,并通过螺钉进行固定。第五密封件45还包括执行器密封圈,齿条运动件一端呈椭圆形,执行器密封圈设置在该端,执行器上下盖21、22上设置有第五安装槽212,执行器密封圈与第五安装槽212内壁密封配合。

控制器下盖32上设置有第二凸条321,控制器上盖31上设置有与第二凸条321形成密封配合的第二凹槽311,控制器上盖31和控制器下盖32在第二凸条321和第二凹槽311的配合下形成插接配合,并通过螺钉进行固定。第六密封件46还包括控制器密封圈,容纳槽34中设置有第六安装槽341,控制器密封圈设置在控制端子33外侧,并与第六安装槽341内壁形成密封配合。

上述的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等同变化,比如采用类似工艺、类似结构的等效产品仍属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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