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磨机台及其加工方法

文档序号:3288965阅读:202来源:国知局
研磨机台及其加工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研磨机台及其加工方法,该研磨机台包括夹持部与承载台,该夹持部夹持一研磨刀具,该夹持部驱动该研磨刀具沿竖直方向相对该承载台运动并同时绕该竖直方向转动,该承载台上具有至少二承载部用于分别固定至少二待研磨物体;该承载台于实施研磨动作时带动该至少二待研磨物体在水平面内平移,使得研磨刀具相对于承载台沿该至少二待研磨物体之间的路径行进以同时研磨二待研磨物体相对设置的二待研磨面。上述研磨机台同时研磨二待研磨物体的待研磨面,增加加工效率。
【专利说明】研磨机台及其加工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研磨机台及该研磨机台的加工方法。
【背景技术】
[0002]目前,研磨机台上夹持研磨刀具的主轴可沿三维方向进行移动以及绕自身轴向进行转动从而对设置于承载台上的待研磨物体,如玻璃等物体实施研磨加工。然而,在进行研磨时,该主轴在自转并同时三维运动的过程中容易发生抖动从而影响研磨的精度,且研磨工具每次仅能绕一个待研磨物体移动,因此,加工效率不高。

【发明内容】

[0003]有鉴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可同时加工二个待研磨物体的研磨机台及该研磨机台的加工方法。
[0004]一种研磨机台,其包括夹持部与承载台,该夹持部夹持一研磨刀具,该夹持部驱动该研磨刀具沿竖直方向相对该承载台运动并同时绕该竖直方向旋转,该承载台上具有至少二承载部用于分别固定至少二待研磨物体;该承载台于实施研磨动作时带动该至少二待研磨物体在水平面内平移,使得研磨刀具相对于承载台沿该至少二待研磨物体之间的路径行进以同时研磨二待研磨物体相对设置的二待研磨面。
[0005]—种研磨机台研磨待研磨物体的加工方法,该研磨机台包括研磨刀具及二承载部,该加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固定二待研磨物体于二承载部上;令承载二待研磨物体的二承载部分设置于研磨刀具相对两侧;开启研磨刀具实施研磨,研磨过程中承载部在水平面内平移,使得该研磨刀具于二待研磨物体之间的路径行进以同时研磨二待研磨物体相对设置的二待研磨面。
[0006]相较于现有技术,上述研磨机台同时研磨二待研磨物体的待研磨面,增加加工效率。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7]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方式中研磨机台承载待研磨物体的立体示意图。
[0008]图2为图1中研磨机台加工待研磨物体的方法流程图。
[0009]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权利要求】
1.一种研磨机台,其特征在于:该研磨机台包括夹持部与承载台,该夹持部夹持一研磨刀具,该夹持部驱动该研磨刀具沿竖直方向相对该承载台运动并同时绕该竖直方向旋转,该承载台上具有至少二承载部用于分别固定至少二待研磨物体;该承载台于实施研磨动作时带动该至少二待研磨物体在水平面内平移,使得研磨刀具相对于承载台沿该至少二待研磨物体之间的路径行进以同时研磨二待研磨物体相对设置的二待研磨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研磨机台,其特征在于:该承载部开设有多个贯穿至该承载部上表面的固定孔,该承载部与一抽气设备连接以将该待研磨物体吸附固定于该承载部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研磨机台,其特征在于:该研磨刀具为圆柱状磨具,其根据待研磨物体待研磨面的厚度对应地于竖直方向上分成第一研磨部与第二研磨部,利用第一研磨部与第二研磨部交替实施研磨动作。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研磨机台,其特征在于:该研磨刀具可以为钻石磨轮、金属刀具及树酯磨轮中的任一种。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研磨机台,其特征在于:该承载部为立方体形状,至少二承载部并列且平行设置,该研磨刀具为圆柱状磨具,二相邻的承载部之间的距离等于该研磨刀具的研磨直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研磨机台,其特征在于:该承载部为立方体形状,至少二承载部并列且平行设置,该研磨刀具为圆柱状磨具,二相邻的承载部之间的距离大于该研磨刀具的研磨直径。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研磨机台,其特征在于:该竖直方向与研磨刀具的竖直对称轴设置方向相同。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研磨机台,其特征在于:该研磨刀具为抛光刀具。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研磨机台,其特征在于:该抛光刀具的加工粗糙度在0.03微米以下。
10.一种研磨机台研磨待研磨物体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研磨机台包括研磨刀具及二承载部,该加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固定二待研磨物体于二承载部上;令承载二待研磨物体的二承载部分设置于研磨刀具相对两侧;开启研磨刀具实施研磨,研磨过程中承载部在水平面内平移,使得该研磨刀具于二待研磨物体之间的路径行进以同时研磨二待研磨物体相对设置的二待研磨面。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承载台与抽气设备连接,启动抽气设备,令待研磨物体被吸附固定于该承载部上。
【文档编号】B24B37/27GK104002228SQ201310079609
【公开日】2014年8月27日 申请日期:2013年3月13日 优先权日:2013年2月27日
【发明者】蔡荣峰 申请人:正达国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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