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身尾门钣金总成、车身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93811阅读:353来源:国知局
车身尾门钣金总成、车身及车辆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车身尾门钣金总成、车身及车辆,所述车身尾门钣金总成包括尾门内板(10)、气弹簧安装板(20)和尾灯加强板(30),所述尾门内板包括主体部分(11)、立边(12)和第一翻边(13),该第一翻边沿着所述主体部分的延展方向延伸,所述气弹簧安装板和所述尾灯加强板连接于所述尾门内板的邻近所述第一翻边的位置处,所述第一翻边的与连接所述尾灯加强板的位置对应的部分形成有豁口(14),所述气弹簧安装板形成有第二翻边(21),该第二翻边位于所述豁口内。该车身尾门钣金总成既能保证其在尾灯处的刚度和强度,同时降低了尾门内板的成型难度。
【专利说明】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车身尾门钣金总成。此外,还涉及一 种包括所述车身尾门钣金总成的车身以及包括该车身的车辆。 车身尾门钣金总成、车身及车辆

【背景技术】
[0002] 在车辆上,特别是两厢乘用车和微型客车上,常需设置用于打开尾门的气弹簧。相 应地,需要分别在车身后柱和车身尾门钣金总成上设置用于安装气弹簧的安装件。
[0003] 如图1A至图1C所示为现有的一种车身尾门钣金总成的局部示意图。其中,图1A 和图1B为当该车身尾门钣金总成安装在车辆上时,从车身后方观察的视图。在该车身尾门 钣金总成中,包括尾门内板10、条状的气弹簧安装板20以及尾灯加强板30。尾门内板10 通常包括主体部分11、立边12和第一翻边13,气弹簧安装板20和尾灯加强板30分别在立 边12处焊接于该尾门内板10上,如图1C中所示的A-A方向视图。第一翻边13上设置有 豁口 14。其结果是,该车身尾门钣金总成整体的刚度和强度降低。
[0004] 图2A至图2C所示为现有技术中另一种车身尾门钣金总成的局部示意图,其各自 的观察方向分别与图1A至图1C相同。在该车身尾门钣金总成中,尾门内板10的第一翻边 13上未设置豁口,而使尾灯加强板30焊接于该第一翻边13上,气弹簧加强板30则仍焊接 于立边12处。虽然这能保证车身尾门钣金总成的刚度和强度以及各连接件的连接强度,但 由于尾门内板10需要弯折两次,加工第一翻边13比较困难。
[0005] 有鉴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新型车身尾门钣金总成,以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 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0006]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车身尾门钣金总成,该车身尾门钣金总成既能保证 其在尾灯处的刚度和抗弯、抗扭强度,同时降低了尾门内板的成型难度。
[0007]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车身尾门钣金总成,包括尾门内板、气弹 簧安装板和尾灯加强板,所述尾门内板包括主体部分、立边和第一翻边,该第一翻边沿着所 述主体部分的延展方向延伸,所述气弹簧安装板和所述尾灯加强板连接于所述尾门内板的 邻近所述第一翻边的位置处,其中,所述第一翻边的与连接所述尾灯加强板的位置对应的 部分形成有豁口,所述气弹簧安装板形成有第二翻边,该第二翻边位于所述豁口内。
[0008] 优选地,所述气弹簧安装板上还形成有与所述第二翻边相邻的折弯部,并且所述 气弹簧安装板通过该折弯部焊接于所述尾门内板的所述立边。
[0009] 优选地,所述尾灯加强板的边缘焊接于所述气弹簧安装板的所述第二翻边。
[0010] 在此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车身,该车身包括上述车身尾门钣金总成。
[0011] 此外,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车辆,该车辆包括上述车身。
[0012]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由于尾门内板的第一翻边上形成有豁口,从而降低了尾门内 板的成型难度。同时,形成在气弹簧安装板上的第二翻边弥补了所述豁口在尾灯位置处对 车身尾门钣金总成的刚度和强度的影响,从而保证车身尾门钣金总成的整体质量。
[0013]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说明。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4] 附图是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下面 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0015] 图1A至图1C为根据现有技术的一种车身尾门钣金总成的局部示意图;
[0016] 图2A至图2C为根据现有技术的另一种车身尾门钣金总成的局部示意图;
[0017] 图3A至图3C为根据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实施方式的车身尾门钣金总成的局部示 意图。
[0018] 附图标记说明
[0019] 10尾门内板 11主体部分
[0020] 12立边 13第一翻边
[0021] 14豁口 20气弹簧安装板
[0022] 21第二翻边 22折弯部
[0023] 30尾灯加强板

【具体实施方式】
[0024]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 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0025] 在本实用新型中,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使用的方位词如"上、下、左、右"通常 是指参考附图所示的上、下、左、右;"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
[0026] 图3A至图3C所示为根据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实施方式的车身尾门钣金总成,其 中图3A至图3B各自的观察方向分别与图1A至图C相同。该车身尾门钣金总成包括尾门 内板10、气弹簧安装板20和尾灯加强板30,所述尾门内板10包括主体部分11、立边12和 第一翻边13,该第一翻边13沿着所述主体部分11的延展方向延伸,所述气弹簧安装板20 和所述尾灯加强板30连接于所述尾门内板10的邻近所述第一翻边13的位置处,其中,所 述第一翻边13的与连接所述尾灯加强板30的位置对应的部分形成有豁口 14,所述气弹簧 安装板20形成有第二翻边21,该第二翻边21位于所述豁口 14内。
[0027] 应当理解的是,所述主体部分11的延展方向是指,当该车身尾门钣金总成安装至 尾门上时,大致沿着车辆的横向方向。因此,所述第一翻边13的延伸方向可以不必绝对地 沿车辆横向方向,只要该第一翻边13能够便于使车身尾门钣金总成安装至尾门外板上,均 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构思范围。
[0028] 相应地,立边12与该第一翻边13及主体部分11的夹角约为90°,即大致沿车辆 纵向方向。因此,在除过豁口 14位置之外,尾门内板10的横截面大致呈"Z"字形结构。
[0029] 本实用新型的车身尾门钣金总成的优点在于:由于尾门内板10的第一翻边13上 形成有豁口 14,从而降低了尾门内板10的成型难度。同时,形成在气弹簧安装板20上的第 二翻边21弥补了所述豁口 14在尾灯位置处对车身尾门钣金总成的刚度和强度的影响,从 而保证车身尾门钣金总成的整体质量。
[0030] 进一步地,参照图3C,所述气弹簧安装板20上还可以形成有与所述第二翻边21相 邻的折弯部22,并且所述气弹簧安装板20可以通过该折弯部22焊接于所述尾门内板10的 所述立边12。
[0031] 将气弹簧安装板20连接于尾门内板10上后,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将尾灯加强板30 固定在车身尾门钣金总成上。例如,所述尾灯加强板30边缘焊接于所述气弹簧安装板20 的所述第二翻边21上。或者,尾灯加强板30也可以焊接于气弹簧安装板20的折弯部22。 并且,尾门内板10上通常形成有用于更换车灯等操作的孔,因此,可以使尾灯加强板30的 其他边缘可以分别与该孔的边缘连接。
[0032] 在此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车身,该车身包括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所述车 身尾门钣金总成。
[0033] 此外,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车辆,该车辆包括本实用新型的所述车身。
[0034] 以上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 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具体细节,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 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这些简单变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0035]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个具体技术特征,在不矛 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本实用新型对各 种可能的组合方式不再另行说明。
[0036] 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各种不同的实施方式之间也可以进行任意组合,只要其不违 背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其同样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内容。
【权利要求】
1. 车身尾门钣金总成,包括尾门内板(10)、气弹簧安装板(20)和尾灯加强板(30),所 述尾门内板(10)包括主体部分(11)、立边(12)和第一翻边(13),该第一翻边(13)沿着 所述主体部分(11)的延展方向延伸,所述气弹簧安装板(20)和所述尾灯加强板(30)连 接于所述尾门内板(10)的邻近所述第一翻边(13)的位置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翻边 (13)的与连接所述尾灯加强板(30)的位置对应的部分形成有豁口(14),所述气弹簧安装 板(20)形成有第二翻边(21),该第二翻边(21)位于所述豁口(14)内。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身尾门钣金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弹簧安装板(20)上 还形成有与所述第二翻边(21)相邻的折弯部(22),并且所述气弹簧安装板(20)通过该折 弯部(22)焊接于所述尾门内板(10)的所述立边(12)。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身尾门钣金总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尾灯加强板(30) 的边缘焊接于所述气弹簧安装板(20)的所述第二翻边(21)。
4. 车身,其特征在于,该车身包括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车身尾门钣金总 成。
5. 车辆,其特征在于,该车辆包括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身。
【文档编号】B60J5/10GK203832203SQ201420222762
【公开日】2014年9月17日 申请日期:2014年4月30日 优先权日:2014年4月30日
【发明者】李文阳, 孙凤翔, 未岩 申请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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