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车辆的前碰撞横梁加强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前部件,其包括沿纵向方向延伸的前壁、顶壁和底壁,所述前壁和所述顶壁之间具有第一凹入部,所述前壁和所述底壁之间具有第二凹入部,所述前壁、顶壁、底壁、第一凹入部和第二凹入部共同限定一个横截面和向后敞开的腔;
与所述前部件一体成型的后部件,其包括:
第一纵向延伸件,其设置在由所述前壁和顶壁限定的腔中,并与所述前部件限定具有第一深度尺寸的第一横截面形状;
第二纵向延伸件,其设置在由所述前壁和底壁限定的腔中,并与所述前部件限定具有第二深度尺寸的第二横截面形状;和
设置在所述第一纵向延伸件和所述第二纵向延伸件之间的第三纵向延伸件,其设置在由所述前壁限定的腔中,并与所述前部件限定具有第三深度尺寸的第三横截面形状;
其中,所述第一横截面形状和所述第二横截面形状均为管形,所述第三深度尺寸不大于所述第一深度尺寸和所述第二深度尺寸。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前碰撞横梁加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纵向延伸件构造成接触或靠近所述前部件的所述前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前碰撞横梁加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深度尺寸基本上等于所述第二深度尺寸。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前碰撞横梁加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部件还包括:
第一横向延伸件,所述第一横向延伸件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纵向延伸件,另一端连接所述第三纵向延伸件;
第二横向延伸件,所述第二横向延伸件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二纵向延伸件,另一端连接所述第三纵向延伸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前碰撞横梁加强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一连接件,所述第一连接件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一纵向延伸件,另一端连接所述顶壁;
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二连接件的一端连接所述第三纵向延伸件,另一端连接所述底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前碰撞横梁加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横截面形状由所述前壁、第一凹入部、顶壁、第一连接件、第一纵向延伸件和第一横向延伸件限定;
所述第二横截面形状由所述前壁、第二凹入部、底壁、第二连接件、第二纵向延伸件和第二横向延伸件限定;
所述第三横截面形状由所述前壁和所述第三纵向延伸件限定。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前碰撞横梁加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部件限定的横截面为连续的横截面。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前碰撞横梁加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包括拖钩螺母,在所述第一凹入部和/或所述第二凹入部开设有通孔,所述拖钩螺母穿过所述通孔安装在所述加强结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