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伸缩梁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964697阅读:364来源:国知局
起重机伸缩梁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起重机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起重机伸缩梁结构。
【背景技术】
[0002]桥式起重机是横架于车间、仓库和料场上空进行物料吊运的起重设备。由于它的两端坐落在高大的水泥柱或者金属支架上,形状似桥。桥式起重机的桥架沿铺设在两侧高架上的轨道纵向运行,可以充分利用桥架下面的空间吊运物料,不受地面设备的阻碍。它是使用范围最广、数量最多的一种起重机械,现有的桥式起重机在跨区域操作时,一般是在一侧的工位上完成相应工序后,采用另外的搬运方式将产品搬运到另一侧的工位,通常采用的搬运方式是人工搬运,操作人员劳动强度大,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容易造成人员事故。

【发明内容】

[0003]为了克服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能够解决上述问题,提高生产效率的起重机伸缩梁结构。
[0004]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起重机伸缩梁结构,包括两侧的立柱以及连接两个立柱上端的横梁,所述横梁上安装有主梁,所述主梁的下端设有导轨,导轨上设有沿导轨移动的电动葫芦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梁的下端位于导轨的一侧还设有一沿主梁轴向移动的伸缩梁,所述伸缩梁的下端同样设有导轨,其导轨上设有沿导轨移动的电动葫芦组。
[000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电动葫芦组由电驱动小车以及若干电缆小车组成,电缆通过电缆小车搭载后连接电驱动小车。
[000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伸缩梁的一侧设有用于限制伸缩梁移动位置的安全止挡装置。
[000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伸缩梁的一端还设有二次保护螺栓。
[000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起重机伸缩梁结构,保证两跨区域对接,避免了产品在右侧工位完成工序后,仍借助另外的搬运方式将产品搬运到左侧工位,解决了产品搬运及提升设备,大大减少人工数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了操作人员的事故率。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0010]图中标示:1_立柱;2-横梁;3-主梁;4_电动葫芦组;5_伸缩梁;6_电驱动小车;7-电缆小车;8-电缆;9_安全止挡装置;10_ 二次保护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0011]为了加深对本实用新型的理解,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该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
[0012]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一种起重机伸缩梁结构的一种实施方式,包括两侧的立柱I以及连接两个立柱上端的横梁2,所述横梁2上安装有主梁3,所述主梁3的下端设有导轨,导轨上设有沿导轨移动的电动葫芦组4,所述主梁3的下端位于导轨的一侧还设有一沿主梁3轴向移动的伸缩梁5,所述伸缩梁5的下端同样设有导轨,其导轨上设有沿导轨移动的电动葫芦组4。所述电动葫芦组4由电驱动小车6以及若干电缆小车7组成,电缆8通过电缆小车7搭载后连接电驱动小车6。所述伸缩梁5的一侧设有用于限制伸缩梁移动位置的安全止挡装置9。所述伸缩梁5的一端还设有二次保护螺栓10。
【主权项】
1.一种起重机伸缩梁结构,包括两侧的立柱(I)以及连接两个立柱上端的横梁(2),所述横梁(2)上安装有主梁(3),所述主梁(3)的下端设有导轨,导轨上设有沿导轨移动的电动葫芦组(4),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梁(3)的下端位于导轨的一侧还设有一沿主梁(3)轴向移动的伸缩梁(5),所述伸缩梁(5)的下端同样设有导轨,其导轨上设有沿导轨移动的电动葫芦组⑷。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起重机伸缩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葫芦组(4)由电驱动小车(6)以及若干电缆小车(7)组成,电缆⑶通过电缆小车(7)搭载后连接电驱动小车⑶。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起重机伸缩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梁(5)的一侧设有用于限制伸缩梁移动位置的安全止挡装置(9)。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起重机伸缩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梁(5)的一端还设有二次保护螺栓(10)。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起重机伸缩梁结构,包括两侧的立柱以及连接两个立柱上端的横梁,所述横梁上安装有主梁,所述主梁的下端设有导轨,导轨上设有沿导轨移动的电动葫芦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梁的下端位于导轨的一侧还设有一沿主梁轴向移动的伸缩梁,所述伸缩梁的下端同样设有导轨,其导轨上设有沿导轨移动的电动葫芦组。本实用新型的起重机伸缩梁结构,保证两跨区域对接,避免了产品在右侧工位完成工序后,仍借助另外的搬运方式将产品搬运到左侧工位,解决了产品搬运及提升设备,大大减少人工数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了操作人员的事故率。
【IPC分类】B66C17/04, B66C11/16
【公开号】CN204873574
【申请号】CN201520656072
【发明人】张忠伟
【申请人】昆山克鲁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2月16日
【申请日】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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