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动汽车及其主减速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194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电动汽车的主减速器,包括主减速箱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减速箱本体包括:

与后桥半轴相连的输出轴(1),所述输出轴(1)上设置有输出齿轮(2);

与电机相连的输入轴(3),所述输入轴(3)上固定设置有第一快齿(4)和第一慢齿(5);

设置于所述输入轴(3)和所述输出轴(1)之间的换挡轴(6),所述换挡轴(6)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快齿(4)啮合且能够在所述换挡轴(6)上空转的第二快齿(7)、与所述第一慢齿(5)啮合且能够在所述换挡轴(6)上空转的第二慢齿(8)、设置于所述第二快齿(7)和所述第二慢齿(8)之间的同步器、与所述输出齿轮(2)啮合的主动齿(9),所述同步器用于控制所述第二快齿(7)和所述第二慢齿(8)中的任意一个与所述换挡轴(6)同步旋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汽车的主减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慢齿(8)与所述第一慢齿(5)的减速比,大于所述第二快齿(7)与所述第一快齿(4)的减速比。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汽车的主减速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二快齿(7)与所述换挡轴(6)通过同步器同步时,所述第二慢齿(8)在所述换挡轴(6)上空转。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汽车的主减速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二慢齿(8)与所述换挡轴(6)通过同步器同步时,所述第二快齿(7)在所述换挡轴(6)上空转。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汽车的主减速器,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二快齿(7)和所述第二慢齿(8)均未通过同步器与所述换挡轴(6)同步时,所述换挡轴空转。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汽车的主减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同步器连接有换挡执行机构(10)。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汽车的主减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换挡执行机构(10)为手动换挡执行机构或者自动换挡执行机构。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汽车的主减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换挡执行机构(10)为电动换挡执行机构。

9.一种电动汽车,包括主减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减速器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主减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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