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幕墙技术,特别是涉及幕墙夹具。
背景技术:
建筑幕墙是建筑物不承重的外墙护围,通常由面板(玻璃、金属板、石板、陶瓷板等)和后面的支承结构(铝横梁立柱、钢结构、玻璃肋等)组成。
随着建筑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曲面建筑,而在曲面点支承建筑幕墙中面板与支承结构的外轮廓并不完全平行,因此,要将多块面板拼接成整个曲面,通常需要固定面板的幕墙夹具在一个或多个方向具备多种角度调节功能。
传统的幕墙夹具,其通过转接件切角来实现玻璃面与支承结构角度调节,或通过单铰调节再焊接、打定位孔等方法实现,但上述结构繁琐,操作复杂,给生产与施工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角度可调且便于生产施工的幕墙夹具。
一种幕墙夹具,包括:
第一夹具组件,包括第一夹具主体及连接于所述第一夹具主体上的第一连接件;
第二夹具组件,包括第二夹具主体及连接于所述第二夹具主体上的第二连接件;
铰接件,将所述第一连接件与所述第二连接件铰接,以使所述第一夹具组件与所述第二夹具组件间能够绕所述第一连接件与所述第二连接件的铰接中心转动;
其中,所述第一夹具组件上还设有第一连接面,所述第一连接面为圆弧面,并环绕所述铰接中心设置;所述第二夹具组件上还设有第二连接面,所述第二连接面为与所述第一连接面相适配的圆弧面,且所述第二连接面并环绕所铰接中心设置;所述第一连接面及所述第二连接面上均为锯齿面,所述第一连接面与所述第二连接面相啮合,以使所述第一夹具组件与所述第二夹具组件相固定。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连接件包括两个连接片,两个所述连接片间隔设置于所述第一夹具主体上,所述第二连接件为片状结构,所述第二连接件位于两个所述连接片间,并通过所述铰接件与两个所述连接片相铰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两个所述连接片的端部均设有所述第一连接面,所述第一连接面为外凸的圆弧锯齿面,所述第二夹具组件还包括两个定位块,两个所述定位块分别设置于所述第二连接件的两侧,所述两个所述定位块上均设有所述第二连接面,所述第二连接面为内凹的圆弧锯齿面,两个所述连接片的端部分别与两个所述定位块相抵接,以使所述第一连接面与所述第二连接面相啮合。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夹具组件还包括固定件,两个所述定位块通过所述固定件固定于所述第二连接件的两侧。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固定件为销钉或螺栓。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夹具主体上设置有凹槽,所述第二夹具主体部分设置于所述凹槽中,并与所述凹槽过盈配合,以使所述定位块固定于所述第二夹具主体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定位块上设置有固定槽,所述第二夹具主体上设置有凸起,所述凸起与所述固定槽过盈配合,以使所述定位块固定于所述第二夹具主体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铰接件为销钉或螺栓。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夹具主体包括用于与面板相连接的第一连接部,所述第二夹具主体包括用于与建筑支承结构相连接的第二连接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夹具主体包括用于与建筑支承结构相连接的第一连接部,所述第二夹具主体包括用于与面板相连接的第二连接部。
上述幕墙夹具具备适用性强、可夹持不同角度面板的优点,其角度可以灵活调节,给施工带来了方便,降低了施工的难度。且上述幕墙夹具结构较为简单,可实现批量生产,并节约大量的开模费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实施例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幕墙夹具的爆炸图;
图2为图1所示幕墙夹具的侧视图;
图3为另一实施例的幕墙夹具的爆炸图;
图4为图3所示幕墙夹具的侧视图;
图5为另一实施例的幕墙夹具的侧视图;及
图6为另一实施例的幕墙夹具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请一并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的幕墙夹具10,包括第一夹具组件100、第二夹具组件200及铰接件300。
第一夹具组件100包括第一夹具主体110及连接于第一夹具主体110上的第一连接件130。
第二夹具组件200包括第二夹具主体210及连接于第二夹具主体210上的第二连接件230。
具体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夹具主体110包括用于与面板(图未示)相连接的第一连接部(图未标),第二夹具主体210包括用于与建筑支承结构(图未示)相连接的第二连接部(图未标)。第一夹具主体110与面板相连接,第二夹具主体210与建筑支承结构相连接,以使得面板通过上述幕墙夹具10安装于建筑支承结构上。
铰接件300将第一连接件130与第二连接件230铰接,以使第一夹具组件100与第二夹具组件200间能够绕第一连接件130与第二连接件230的铰接中心转动。具体在本实施例中,铰接件300为销钉或螺栓。第一连接件130及第二连接件230上均开设有转轴孔132,铰接件300穿设第一连接件130及第二连接件230上的转轴孔132,以将第一夹具组件100与第二夹具组件200铰接在一起。
其中,第一夹具组件100上还设有第一连接面150。第一连接面150为圆弧面,并环绕铰接中心设置。第一连接面150为锯齿面。
第二夹具组件200上还设有第二连接面250。第二连接面250为与第一连接面150相适配的圆弧面,且第二连接面250并环绕所铰接中心设置。第二连接面250上同样为锯齿面。第一连接面150与第二连接面250通过锯齿相啮合,以使第一夹具组件100与第二夹具组件200相固定。
具体在工作时,可以先将第一夹具组件100与第二夹具组件200调节至合适的角度,以使的幕墙夹具10能够夹持不同角度的玻璃面板,第一夹具组件100与第二夹具组件200在调节至合适的角度之后,可通过同为锯齿面的第一连接面150与第二连接面250相啮合,以使第一夹具组件100与第二夹具组件200相固定,进而固定面板的角度。
上述幕墙夹具10具备适用性强、可夹持不同角度面板的优点,其角度可以灵活调节,给施工带来了方便,降低了施工的难度。且上述幕墙夹具10结构较为简单,可实现批量生产,并节约大量的开模费用。
可以理解,在其它实施例中,请一并参阅图3及图4,第一夹具主体110可以包括用于与建筑支承结构相连接的第一连接部(图未标),第二夹具主体210可以包括用于与面板相连接的第二连接部(图未标),使得第一夹具主体110与建筑支承结构相连接,第二夹具主体210与面板相连接。
具体在本实施例中,请再次参阅图1及图2,第一连接件130包括两个连接片130。两个连接片130间隔设置于第一夹具主体110上。第二连接件230为片状结构。第二连接件230位于两个连接片130间,并通过铰接件300与两个连接片130相铰接。
两个连接片130的端部均设有第一连接面150。第一连接面150为外凸的圆弧锯齿面。第二夹具组件200还包括两个定位块270,两个定位块270分别设置于第二连接件230的两侧。两个定位块270上均设有第二连接面250,第二连接面250为内凹的圆弧锯齿面。两个连接片130的端部分别与两个定位块270相抵接,以使第一连接面150与第二连接面250相啮合。
第二夹具组件200还包括固定件290,两个定位块270通过固定件290固定于第二连接件230的两侧。具体在本实施例中,固定件290为销钉或螺栓。定位块270及第二连接件230上均开设有固定孔232,固定件290穿设第二连接件230及两个定位块270上的固定孔232,以将定位块270与第二连接件230相固定。
需要指出的是,请一并参阅图5,第二夹具主体210上设置有凹槽220,第二夹具主体210部分设置于凹槽220中,并与凹槽220过盈配合,以使定位块270固定于第二夹具主体210上。此时,上述固定件290等可以省略。
可以理解,请一并参阅图6,在其它实施例中,定位块270上可设置有固定槽272,第二夹具主体210上可设置有凸起240,凸起240与固定槽272过盈配合,以使定位块270固定于第二夹具主体210上。
上述幕墙夹具10具备适用性强、可夹持不同角度面板的优点,其角度可以灵活调节,给施工带来了方便,降低了施工的难度。且上述幕墙夹具10结构较为简单,可实现批量生产,并节约大量的开模费用。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