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门把手和动力闩锁系统的制作方法_4

文档序号:9369406阅读:来源:国知局
配置成如表格2中所示在车辆数据系统50的RCM检测碰撞事件 的情况下需要解锁开关28在预定义时间间隔(例如,3秒)之内致动两次。类似地,控制器 8可配置成利用来自车辆数据系统50的横向加速度数据来确定该车辆正在经历紧急操纵, 并且需要在这种紧急操纵期间于预定义时间间隔内两次致动解锁开关28。
[0053] 门把手12还可包括如与其同日提交的、标题为"POWERED VEHICLE DOOR LATCH AND EXTERIOR HANDLE WITH SENSOR"的共同待决第14/282, 224号美国专利申请(代理人 案号:83415980)所公开的力检测部件,其全部内容因此结合于此用作参考。如果门把手12 包括力传感器,则控制器8可配置成利用由于用户在把手12上推动或拉动的力数据来控制 动力闩锁6。例如,控制器8可配置成使得把手12上的朝外力可能解释为指示用户打开车 辆门1的意图。然而,用户可能不会推动按钮12,直到开关28已经被致动之后,并且控制器 8可能配置成在致动开关28之后将向外的力解释为指示用户在把手12上推动来支撑其自 身,而非指示打开车辆门1的意图。这种借助控制器8的力检查可能在消除如第14/282, 224 号共同待决专利(代理人案号=83415980)中所讨论的开关的弹跳之前或同时完成。
[0054] 控制器8还可配置成利用来自多个传感器的输入的组合来进一步确认打开车辆 门1的意图。例如,如果车辆数据系统50确定该车辆在右向急转弯中正在经历突然性操纵, 则控制器8可能配置成需要在预定义时间间隔之内两次致动解锁开关28来解锁位于驾驶 员侧上的门。然而,乘客侧门在左向急转弯期间可能需要位于把手12上的外向力和对解锁 开关28的单次致动来解锁动力闩锁6。然而,在车辆数据系统50确定该车辆在左向急转弯 中正在经历突然性操纵时,控制器8可配置成仅仅在把手12上检测到向外力且发生开关28 的单次致动的情况下解锁驾驶员侧门,而乘客侧门在左向急转弯期间可能需要于预定义时 间之内两次致动开关28。通常而言,如果车辆数据系统50并未测量显著的横向加速度,车 辆速度小于预定义阈值(例如,3kph),并且用户在门把手12上施加向外力,则控制器8可 能配置成允许单次致动开关28来解锁动力闩锁6。
[0055] 应当理解,可对前述结构进行多种变型和修改而不偏离本发明的范围,并且进一 步应当理解,这种概念意在由所附权利要求覆盖,除非这些权利要求作出明确相反说明。
【主权项】
1. 一种车辆门,包括: 具有内表面的门结构; 动力闩锁机构,能够被致动以从锁定配置转换成解锁配置; 设置在所述门结构上的内部门把手,所述把手具有与所述内表面间隔开以限定间隙的 可抓握部分,所述可抓握部分具有大致朝向所述内表面的第一侧和大致远离所述内表面朝 向的第二侧; 位于所述可抓握部分的所述第一侧上的第一传感器,所述第一传感器配置成检测用户 的手的存在; 位于所述可抓握部分的所述第二侧上的第二传感器,所述第二传感器配置成检测用户 的手的存在; 位于所述门结构上的解锁开关;并且其中, 所述动力R锁机构并不通过从锁定状态向解锁状态转换而解锁,除非所述解锁开关被 致动并且所述第一传感器和所述第二传感器检测到用户的手的存在。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门,其中: 所述动力R锁机构仅仅在所述第一传感器和所述第二传感器在所述解锁开关的致动 的预定义时间间隔内检测到用户的手的存在时才解锁。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门,其中: 所述预定义时间间隔是3秒。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门,其中: 所述动力R锁在高于预定义车辆速度时并不解锁,除非所述第一传感器和所述第二传 感器都检测到用户的手的存在并且所述解锁开关在预定义时间间隔之内致动两次。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门,包括: 加速度传感器,配置成测量车辆的横向加速度;并且其中: 所述动力闩锁在所述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高于预定义幅值的横向加速度时并不解锁, 除非所述解锁开关在预定义时间之内致动两次。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门,其中: 所述把手包括检测由用户施加到所述把手上的力的力传感器; 所述动力闩锁并不解锁,除非所述第一传感器和所述第二传感器检测到用户的手的存 在、所述解锁开关被致动并且所述力传感器检测到超过预定义幅值的力。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门,其中: 所述解锁开关直接邻近所述门把手的所述可抓握部分定位。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门,其中: 所述解锁开关包括按钮开关。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门,其中: 所述第一传感器和所述第二传感器包括电容性传感器。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门,其中: 所述第一传感器和所述第二传感器包括能够通过运动致动的机械开关。11.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门,其中: 所述第一传感器和所述第二传感器包括光学传感器。1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门,其中: 所述第一传感器和所述第二传感器包括配置成在接触用户的手时检测用户的脉搏的 脉搏传感器。1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门,其中: 所述动力闩锁机构限定有锁定状态和解锁状态; 所述动力闩锁机构在所述第一传感器检测到用户的手的存在且同时所述第二传感器 未检测到用户的手的存在时从所述解锁状态转换至所述锁定状态。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车辆门,其中: 所述动力闩锁机构在所述第二传感器检测到用户的手的存在且同时所述第一传感器 未检测到用户的手的存在时从所述解锁状态转换至所述锁定状态。15. -种车辆门,包括: 门结构; 纵长内部门把手,具有设置在其相反两侧上的电容性传感器和位于其端部处的手动致 动开关; 动力闩锁;以及 控制器,配置成在所述电容性传感器检测到位于所述把手的所述相反两侧上的用户的 手时且所述开关在所述传感器检测到用户的手的预定义时间间隔内致动时解锁所述动力 闩锁。16.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辆门,其中: 所述把手包括固定至所述门结构的第一和第二相反端部以及与所述门结构间隔开以 限定在使用时容纳用户的手的一部分的中央部分。17.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门,其中: 所述开关包括远离所述门结构朝向的按钮开关。18. -种控制车辆的动力门闩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提供具有内部把手的门结构和配置成将所述门选择性地保持在关闭位置的动力闩 锁; 提供位于所述内部把手的相反两侧上的传感器; 仅仅在位于所述把手的相反两侧上的传感器检测到用户的手时才解锁所述动力闩锁。1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包括: 提供开关;并且其中 所述动力闩锁仅仅在所述开关在借助所述传感器检测到用户的手的预定义时间间隔 内致动时被解锁。20.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包括: 测量所述车辆的速度;并且其中 所述动力闩锁在所述车辆的速度超过预定义速度时不解锁,除非所述开关在预定义时 间间隔之内致动两次。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车辆门,其包括动力闩锁机构和内部门把手,该内部门把手具有设置在其相反两侧上的第一和第二传感器。第一和第二传感器配置成检测用户的手的存在以控制动力闩锁机构的操作。该动力闩锁可在解锁开关被致动并且第一和第二传感器检测到用户的手的存在时被解锁。
【IPC分类】E05B83/36, E05B85/10, E05B79/22, E05B81/76
【公开号】CN105089384
【申请号】CN201510243321
【发明人】约翰·罗伯特·范·维默尔茨, 罗伯特·布鲁斯·克雷夫, 科斯塔·帕帕尼古拉乌
【申请人】福特环球技术公司
【公开日】2015年11月25日
【申请日】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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