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冲孔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72485发布日期:2018-07-20 18:32阅读:23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模具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冲孔模具。



背景技术:

模具作为高效率的生产工具之一,是工业生产中使用极为广泛和重要的生产设备。采用模具生产制品和零件,具有生产效率高,可大批量生产,节约原材料,实现无切削加工等优点;产品质量稳定,具有良好的互换性;操作简单,对操作人员没有很高的技术要求等优点。

现有的技术情况是手工钻孔,存在尺寸位置偏差,孔径尺寸误差大,孔内外有毛刺,孔不圆,增加了打磨和去毛刺两道工序,去除毛刺后仍有残留,工序复杂,一次生产单个产品,增加了加工成本,加工粗糙,达不到图纸要求,合格率低,生产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使用生产效率高的冲孔模具。

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冲孔模具,包括上模、导向机构和下模,上模通过导向机构设置在下模上,该冲孔模具还包括冲孔定位机构,冲孔定位机构包含管件、气缸A、气缸B、芯棒A和芯棒B,管件设置在模腔内,管件包含一端开口和另一端开口,气缸A和气缸B分别设置在下模上,气缸A包含气缸杆A,芯棒A的一端固定连接气缸杆A,芯棒A的另一端通过管件的一端开口探入管件内,气缸B包含气缸杆B芯棒B的一端固定连接气缸杆B,芯棒B的另一端通过管件的另一端开口探入管件内。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气缸杆A的轴心线、芯棒A的轴心线、气缸杆B的轴心线和芯棒B的轴心线在同一条直线上。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冲孔定位机构的数量为两个以上。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冲孔定位机构的数量为两个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该冲孔模具还包括芯棒座A和芯棒座B,芯棒A中部的侧部可滑动的设置在用于给芯棒A导向的芯棒座A上,芯棒B中部的侧部可滑动的设置在用于给芯棒B导向的芯棒座B上。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上模上设置芯棒座避让槽。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改进后的冲压模具,孔位置得以保证,孔径尺寸符合图纸要求,孔内外无毛刺,提高了合格率,减少了打磨和去毛刺两道工序,节约了加工成本,提升了生产效率,提升了厂房的面积使用率,提高了安全指数,降低粉尘。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案例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下模的结构示意图1;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上模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下模的结构示意图2。

图4是图3芯棒A的另一端通过管件的一端开口探入管件内,芯棒B的另一端通过管件的另一端开口探入管件内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及所达成的功效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与认识,用以较佳的实施例及附图配合详细的说明,说明如下:

如图1所示,一种冲孔模具,包括上模1、导向机构和下模2,上模1通过导向机构设置在下模2上,该冲孔模具还包括冲孔定位机构,冲孔定位机构包含管件3、气缸A4、气缸B5、芯棒A6和芯棒B7,管件3设置在模腔8内,管件3包含一端开口和另一端开口,气缸A4和气缸B5分别设置在下模2上,气缸A4包含气缸杆A9,芯棒A6的一端固定连接气缸杆A9,芯棒A6的另一端通过管件3的一端开口探入管件3内,气缸B5包含气缸杆B10芯棒B7的一端固定连接气缸杆B10,芯棒B7的另一端通过管件3的另一端开口探入管件3内。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气缸杆A9的轴心线、芯棒A6的轴心线、气缸杆B10的轴心线和芯棒B7的轴心线在同一条直线上。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冲孔定位机构的数量为两个以上。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冲孔定位机构的数量为两个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该冲孔模具还包括芯棒座A和芯棒座B,芯棒A6中部的侧部可滑动的设置在用于给芯棒A6导向的芯棒座A上,芯棒B7中部的侧部可滑动的设置在用于给芯棒B7导向的芯棒座B上。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上模1上设置芯棒座避让槽11。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导向机构包含设置在下模2上的导向套12和与导向套12相对应设置在上模1上的导向杆13。

在使用的时候:

1、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改进后的冲压模具,孔位置得以保证,孔径尺寸符合图纸要求,孔内外无毛刺,提高了合格率,减少了打磨和去毛刺两道工序,节约了加工成本,提升了生产效率,提升了厂房的面积使用率,提高了安全指数,降低粉尘。

2、具体使用时,将管件3放入模腔8内,启动气缸A4和气缸B5,使芯棒A6的另一端通过管件3的一端开口探入管件3内,芯棒B7的另一端通过管件3的另一端开口探入管件3内,芯棒A6和芯棒B7的阻挡避免冲孔时径向孔位偏移,以及保证孔距尺寸合格,启动冲床(图中未显示)设备,开始冲压,上模1下移,压住下模2,使冲针对管件3进行冲孔,完成后,上模1上移,启动气阀开关,使左右芯棒分离,取出管件3。

综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范围所述的形状、构造、特征及精神所为的均等变化与修饰,均应包括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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