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定量式自动出料的储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96021阅读:53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储料装置,特别涉及一种定量式自动出料的储料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包括化学原料、化肥、粮食、矿石粉等物料的储料仓使用已十分普遍,在工农业生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储料仓一般包括:进料口、主料仓、出料仓、支架。确保储料仓连续、稳定、顺畅下料,不起拱棚仓、不塌仓冲料,而且料仓在使用过程中,物料会形成气拱不易下料,出料仓段容易出现堵塞现象,堵塞后不及时采取清堵措施,给连续生产造成重大影响。基本以整体流方式下料是系统正常连续运行的基础,是保证良好控制精度的前提条件,这也是目前实际生产中问题较多而重视不够的问题。控制卸料漏斗卸料流量的开闭装置主要用到闸门,其种类主要有板式、槽式、链式、爪形和扇形等,板式闸门构造简单,但要承受物料压力,开闭阻力较大,大多用于控制松散小粒物料。扇形闸门刚性较好,但占用高度较大,大多用于轻质物料。由双扇形组成的颚式或复式闸门,大多用于中块物料。大块物料可采用链式或爪形闸门,如要求卸料流量持续稳定,应使用给料机控制,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的储料仓出料不稳定,出料堵塞等问题,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以稳定的定量出料,无需人工干预,结构简单,成本低的一种定量式自动出料的储料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定量式自动出料的储料装置,包括:进料口、储料仓和接料桶,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料仓的顶部设有进料口,所述储料仓下方设有第一密封块和第二密封块,所述第一密封块和第二密封块之间为出料口,所述出料口下方设有接料桶,接料桶下方设有重力传感器,所述重力传感器设置在送料系统上。

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为:所述储料仓的上部为直筒型,下部为三角形。

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为:所述储料仓的内壁设置有防腐蚀层,防止化学材料对储料进行储料仓腐蚀。

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为:所述第一密封块上设有第一气缸,所述第一气缸与第一密封块内设置的第一活塞连接,所述第二密封块上设有第二气缸,所述第二气缸与第二密封块内设置的第二活塞连接。

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为:所述送料系统下方设有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分别连接重力传感器、送料系统、第一气缸和第二气缸。

有益效果: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定量式自动出料的储料装置,通过控制器来控制第一气缸和第二气缸来控制出料,实现物料均匀注入出料桶中,当接料桶的重量达到既定要求时,控制器控制第一气缸和第二气缸关闭出料口,同时送料系统工作,从而实现储料仓关闭和送料系统传送,这样可以控制每次落料的重量一致,也实现自动出料。储料仓内壁设置有防腐蚀层,防止化学材料对储料仓进行腐蚀,可以有效的保护储料仓。该储料装置可以自动出料,节省了人力,结构简单,方便操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定量式自动出料的储料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进料口,2-储料仓,3-第一密封块,4-第一活塞,5-第一气缸,6-接料桶,7-出料口,8-防腐蚀层,9-第二密封块,10-第二活塞,11-第二气缸,12-送料系统,13-重力传感器,14-控制系统。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定量式自动出料的储料装置,包括进料口1、储料仓2和接料桶6,储料仓2的顶部设有进料口1,储料仓2下方设有第一密封块3和第二密封块9,所述第一密封3块和第二密封块9之间为出料口7,出料口7下方设有接料桶6,接料桶6下方设有重力传感器13,重力传感器13设置在送料系统12上。

其中,储料仓2上部为直筒型,下部为三角形。

其中,储料仓2的内壁设置有防腐蚀层8。

其中,第一密封块3上设有第一气缸5,第一气缸5与第一密封块3内设置的第一活塞4连接,第二密封块9上设有第二气缸11,第二气缸11与第二密封块9内设置的第二活塞10连接。

其中,送料系统12下方设有控制系统14,控制系统14分别连接重力传感器13、送料系统13、第一气缸3和第二气缸9。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定量式自动出料的储料装置,通过控制器来控制第一气缸和第二气缸来控制出料,实现物料均匀注入出料桶中,当接料桶的重量达到既定要求时,控制器控制第一气缸和第二气缸关闭出料口,同时送料系统工作,从而实现储料仓关闭和送料系统传送,这样可以控制每次落料的重量一致,也实现自动出料。储料仓内壁设置有防腐蚀层,防止化学材料对储料仓进行腐蚀,可以有效的保护储料仓。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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