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医用物流输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80655阅读:354来源:国知局
一种医用物流输送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流输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医用物流输送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的医院物流系统基本上都是国外进口,且只有几家大医院安装有医院物流系统,其医药物流的高准入条件、高技术含量,对信息系统和物流管理等高专业要求,各项成本高。由于上述原因,国外产的医院物流系统在国内普及率并不高。目前也有国产的医院物流系统,此类医院物流系统还存在不足之处,运输机构是其中之一。

现有的运输机构多采用输送带形式,该种运输机构无法对单一运输物品进行独立输送处理,导致输送带上的物品无法单独停止或单独输送,输送不灵活,无法满足医院输送系统的使用要求。

基于此,特提出本实用新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输送灵活方便的医用物流输送装置,采用该装置能够单独输送物品,达到一物品输送,另一物品停止的目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医用物流输送装置,包括机架,所述机架上设置有两个相互独立的输送带机构,两个输送带机构的结构相同,均包括主动轮、从动轮、输送带、驱动减速电机和传动轴,其中所述主动轮设置有两个,分别设置在机架一端的两侧,所述从动轮也设置有两个,分别设置有机架中部的两侧,位于机架同侧的主动轮和从动轮之间通过输送带传动,所述两个主动轮之间设置有传动轴,所述驱动减速电机通过传动带与传动轴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机架为铝型材框架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机架底部设置有支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主动轮通过主动轮固定座安装在机架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从动轮通过从动轮固定座安装在机架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机架的两侧之间设置有加固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在机架上设置两个相互独立的输送带机构,且两个输送带机构结构相同,通过两个输送带机构的配合,能够实现直接输送、暂停输送、分批输送等输送方式,具有结构简单、输送灵活方便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架,2-支腿,3-主动轮,4-从动轮,5-输送带,6-驱动减速电机,7-传动轴,8-传动带,9-从动轮固定座,10-主动轮固定座,11-加固梁,12-输送盘。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医用物流输送装置,包括机架1,所述机架1底部设置有支腿2,用于支撑,所述机架1为铝型材框架结构,机架1的两侧之间设置有加固梁11,用于加固铝型材框架结构,所述机架1上设置有两个相互独立的输送带机构,在输送带机构上放置有用于输送药品的输送盘12,两个输送带机构相互独立工作,输送盘12可以从一个输送带机构上运输到另一个输送带机构上,也可以在前一个输送带机构运输,而在另一个输送带机构上的输送盘12停止,通过输送盘12在两个输送带机构的配合下可完成直接输送、暂停输送、分批输送等输送方式,具有输送灵活方便的特点。

所述的两个输送带机构的结构相同,均包括主动轮3、从动轮4、输送带5、驱动减速电机6和传动轴7,在本实施例中,两个输送带机构对称设置,其中所述主动轮3设置有两个,分别设置在机架1一端的两侧,所述主动轮3通过主动轮固定座10安装在机架1上,所述从动轮4也设置有两个,分别设置有机架1中部的两侧,所述从动轮4通过从动轮固定座9安装在机架1上,位于机架1同侧的主动轮3和从动轮4之间通过输送带5传动,输送盘12放置在输送带5上进行输送,所述两个主动轮3之间设置有传动轴7,所述驱动减速电机6安装在机架1中部,通过传动带8与传动轴7连接,所述驱动减速电机6工作带动传动轴7转动,从而使主动轮3转动,在主动轮3和从动轮4的配合下,输送盘12在输送带5上运行。

本实用新型具体工作时,在该输送装置上放置多个输送盘12,当两个输送带机构同步工作时,该输送装置与普通的输送带装置相同,可使输送盘12从装置的一端输送到另一端,完成直接输送工作;当输送过程中,操作人员需要在输送盘12中添加或取走物品时,该输送盘12下的输送带机构的驱动减速电机6便停止工作,从而完成暂停输送工作;当位于后端的输送带机构停止时,前端的输送带机构依然可以单独运行,进行运输,从而完成分批输送工作。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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