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器及燃气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7744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外环火盖、中心火盖、炉头和底座,所述炉头连接于所述底座并形成第一气道和第二气道,所述中心火盖连接于所述炉头远离所述底座的一侧并位于所述第一气道的一端,所述外环火盖连接于所述炉头远离所述底座的一侧并位于所述第二气道的一端,所述外环火盖上开设有第一切槽和第二切槽,所述第一切槽和所述第二切槽分别贯穿所述外环火盖并与所述第二气道连通,所述第一切槽和所述第二切槽间隔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切槽与所述第二切槽之间的距离为3mm~4mm。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切槽包括第一火槽和第一稳焰槽,所述第一火槽和所述第一稳焰槽均沿第一方向开设,并且所述第一火槽和所述第一稳焰槽间隔设置;所述第二切槽沿第二方向开设。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稳焰槽于所述第一火槽之间的距离为1.5mm~2.5mm。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稳焰槽的宽度为0.4mm~0.6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火盖包括上盖和围壁,所述围壁围成环形并形成汇流空间,所述上盖连接于所述围壁的一端,所述围壁的另一端连接于所述炉头,并且所述汇流空间远离所述上盖的一端与所述第一气道连通,所述围壁上开设有多个火孔,多个所述火孔分别贯穿所述围壁并与所述汇流空间连通,每个所述火孔延伸方向与所述汇流空间的延伸方向形成锐角。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火孔包括第一导向段和第二导向段,所述第一导向段与所述第二导向段连通形成所述火孔,所述第一导向段连通于所述汇流空间,所述第一导向段的孔径小于所述第一导向段的孔径。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围壁上还开设有多个第二稳焰槽,所述第二稳焰槽位于所述火孔和所述上盖之间,并且所述第二稳焰槽的延伸方向与所述汇流空间的延伸方向垂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稳焰槽靠近所述汇流空间一端至远离所述汇流空间一端的宽度逐渐减小。

10.一种燃气灶,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燃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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