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集便器系统具有滑阀故障检测功能的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03918阅读:24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集便器系统具有滑阀故障检测功能的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滑阀检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集便器系统具有滑阀故障检测功能的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滑阀作为一种控制流体流量的阀门在当前各个领域使用较为广泛,当滑阀应用在真空集便器系统中时,滑阀分别和便器、真空污物箱相连,通过电磁阀控制滑阀中气缸的动作,实现滑阀的打开和关闭,滑阀长时间工作时,滑阀内的密封圈容易失效,且滑阀内的气缸容易损坏,设计出一种能够检测滑阀故障的系统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用于集便器系统具有滑阀故障检测功能的控制系统,能够检测出滑阀内的密封是否有泄漏故障以及滑阀的气缸是否正常动作。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集便器系统具有滑阀故障检测功能的控制系统,包括滑阀,滑阀包括滑阀体和气缸,气缸内活塞一侧的腔体通过二位五通电磁阀分别和电磁阀、压力开关相连,气缸内活塞另一侧的腔体通过二位五通电磁阀和真空污物箱相连,滑阀体的两侧分别和真空污物箱、便器连通,滑阀体上开设气压测试口,压力开关和气压测试口相连。

有益效果:本系统中通过压力开关分别监控滑阀体的气压测试口以及气缸内压力的变化,来判断滑阀内的密封是否有泄漏故障以及滑阀的气缸是否正常动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控制系统图;

图2是滑阀关闭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滑阀打开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0-滑阀、11-滑阀体、111-气压测试口、12-气缸;20-二位五通电磁阀;30-电磁阀;40-压力开关;50-真空污物箱;60-便器;70-真空箱;80-第一单向阀;90-第二单向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3,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一种用于集便器系统具有滑阀故障检测功能的控制系统,包括滑阀10,滑阀10包括滑阀体11和气缸12,气缸12内活塞一侧的腔体通过二位五通电磁阀20分别和电磁阀30、压力开关40相连,气缸12内活塞另一侧的腔体通过二位五通电磁阀20和真空污物箱50相连,滑阀体11的两侧分别和真空污物箱50、便器60连通,滑阀体11上开设气压测试口111,压力开关40和气压测试口111相连。

本系统的检测原理如下:

1、二位五通电磁阀20接受冲洗信号时后失电,为了便于描述,将二位五通电磁阀20的口按照附图1所述1-5进行标注,真空污物箱50通过二位五通电磁阀20的1-2口与气缸12连通,二位五通电磁阀20的5口连接电磁阀30,由于电磁阀30是关闭的,气缸12不能向右运动,同时压力开关40的接口会形成负压,在延迟若干时间(根据系统控制的需求调整设定延迟时间)后电磁阀30得电,气缸12的活塞推动滑阀10中的阀片向右运动,滑阀10为打开状态,如图3所述,便器60的污物在真空负压的作用下排向真空污物箱50。

电磁阀30得电动作的前后压力开关40的接口的压力会变化,从而导致压力开关40触点动作并输出开关信号,若滑阀10故障导致气缸12的活塞不能运动,则电磁阀30得电打开后,压力开关40的接口的气压不会有明显变化,控制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压力开关输出的开关信号,可以判断出滑阀10产生故障。

2、便器60在排污过程结束前,首先电磁阀30失电而关闭。排污过程结束,二位五通电磁阀20首先得电,真空污物箱50通过二位五通电磁阀20的1、4口与滑阀10的气缸12连接,气缸12向左推动滑阀10的阀片运动将滑阀10关闭,如图2所示,随后电磁阀30失电关闭,一个冲洗排污过程结束。

3、在接受下次冲洗信号之前,压力开关40的接口为大气压力,滑阀10与真空污物箱50连接口为负压状态,若滑阀10内密封圈有泄漏现象发生,则滑阀10内腔也形成负压,滑阀10的气压测试口111与压力开关40的接口也产生负压,导致压力开关40动作,此时压力开关40发出的开关信号表明滑阀10内密封圈产生泄漏故障。

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方案:所述真空污物箱50和二位五通电磁阀20之间连接真空箱70,真空箱70和真空污物箱50之间连接第一单向阀80,第一单向阀80的流向为自真空箱70所在处向真空污物箱50所在处流动。真空污物箱50与二位五通电磁阀20之间安装第一单向阀80与真空箱70,在滑阀10关闭时真空污物箱50中的压力达到设定的负压值,真空箱70中的压力与真空污物箱50的压力一致。打开滑阀10,真空污物箱50接收污物时真空度降低,第一单向阀80确保真空箱70中的负压值保持不变,确保有足够的压差推动滑阀10中的活塞,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优选的,所述压力开关40和气压测试口111之间通过第二单向阀90相连,第二单向阀90的流向为自压力开关40所在处向气压测试口111所在处流动。

应当理解,以上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由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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