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氢法生产食品用凡士林的后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64311阅读:24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加氢法生产食品用凡士林的后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加氢法生产食品用凡士林的后处理装置,特别涉及一种食品用凡士林后处理中的脱臭装置。
过去食品用凡士林的生产方法为硫酸白土精制法,但这种方法收率低、污染严重;目前我们采用加氢法生产凡士林,大部分指标可达到食品用凡士林的要求,但这种方法生产的凡士林易产生一种轻微嗅味,这种嗅味主要为含硫非金属化合物,如H2S等,这些含硫非金属化合物溶于凡士林中难以除掉,过去所采用的常压汽提装置除臭味效果不好。
为达到上述目的,为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该加氢法生产食品用凡士林的后处理装置包括反应塔,反应塔设置于真空塔器内。
上述结构的加氢法生产食品用凡士林的后处理装置利用真空塔器将常压下可溶于凡士林中的微量非金属硫化物及轻质烃类脱除;经检测凡士林的硫化物含量有较大幅度的下降,达到了食品用凡士林的标准。
上述结构的用于凡士林脱臭的板式塔塔盘在使用时,向盘形塔板3内注入含杂的具有一定粘度凡士林,同时从盘形塔板3的下部向盘形塔板底板1上的通孔2内送入水蒸汽;凡士林通过杯形容器4口部与盘形塔板3的底板1之间的间隙5向盘形塔板的底板1上的通孔流去,并在通孔处汽液接触,形成一定的泡沫,随后汽流携带着液体凡士林进入杯形容器4,并从杯形容器侧壁上的透气孔6中喷出,汽液混合物流入盘形塔板3内,在盘形塔板3内的凡士林积累到一定程度后,从排液管7中排出;这种结构的板式塔塔盘能够快速汽液混合,具有气液接触面积大,脱臭效果好的优点。
如图3所示,为了提高凡士林的脱臭、除硫效果,该结构的板式塔塔盘可以多个同时使用,即几个板式塔塔盘应上下叠置,上边一个板式塔塔盘的排液管露出在盘形塔板底部以外的端头伸入下边一个板式塔塔盘的盘形塔板内,并且其上一个排液管下端开口到下边一个盘形塔板底板的距离小于下边一个盘形塔盘上排液管在盘形塔板的底板以上部分的高度;所述盘型塔板底面所在的平面与真空塔器的轴心线垂直,真空塔器的内侧壁与盘型塔板的外侧壁之间密封连接;使用时,向最上边一个盘形塔板内注入含杂凡士林,同时向最下边一个盘形塔板的底板上的通孔内送入水蒸汽,含杂凡士林就可以经过几个脱臭、除硫过程,改善了凡士林的脱臭、除硫效果;上述结构的板式塔设置于真空塔器11内,真空塔器的上部分别开设有进料口12和真空泵接口13,在真空塔器11的底部设置有出料口14,在真空塔器11下侧部开设有水蒸汽入口15;加氢法生产的凡士林经加氢及减压设备后,从进料口12进入该真空塔器11内,从塔底的出料口14流出,水蒸汽从真空塔器11下侧部开设的水蒸汽入口15进入,真空泵接真空泵接口13。
权利要求1.一种加氢法生产食品用凡士林的后处理装置,包括反应塔,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应塔设置于真空塔器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氢法生产食品用凡士林的后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应塔为板式塔或填料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加氢法生产食品用凡士林的后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板式塔包括浮阀塔、泡罩塔或筛板塔。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加氢法生产食品用凡士林的后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板式塔由两个以上的板式塔塔盘叠置在一起组成;每个板式塔塔盘包括底板上制有通孔的盘形塔板,在盘形塔板的底板上制有通孔的部位固定有一个口部向下的杯形容器,杯形容器的口部边缘与盘形塔板底板之间存在间隙,在杯形容器的侧壁上、远杯口部分均匀分布有多个透气孔;一个排液管穿过盘形塔板的底板,一端开口在盘形塔板内、盘形塔板底板以上部分,另一端开口在盘形塔板外、盘形塔板底板以下部分;并且排液管在盘形塔板底板以上部分的高度低于盘形塔板底板到杯形容器侧壁上制有透气孔部分的高度;两个以上的板式塔塔盘上下叠置时,上边一个板式塔塔盘的排液管露出在盘形塔板底部以外的端头伸入下边一个板式塔塔盘的盘形塔板内,并且其上一个板式塔塔盘的排液管下端开口到下边一个盘形塔板底板的距离小于下边一个盘形塔盘上排液管在盘形塔板的底板以上部分的高度;所述盘型塔板底面所在的平面与真空塔器的轴心线垂直,真空塔器的内侧壁与盘型塔板的外侧壁之间密封连接;在所述真空塔器的上部分别开设有进料口和真空泵接口,在真空塔器的底部设置有出料口,在真空塔器下侧部开设有水蒸汽入口。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加氢法生产食品用凡士林后处理装置;为解决加氢法生产的凡士林中含硫非金属化合物超标的问题而设计,该加氢法生产食品用凡士林后处理装置包括反应塔,反应塔设置于真空塔器内;利用真空塔器将常压下仍可溶于凡士林中的含硫非金属化合物及轻质烃类脱除,使凡士林的气味及硫含量达到食品用凡士林的标准。经检测该加氢法生产食品用凡士林后处理装置的使用效果良好。
文档编号A23D9/02GK2517262SQ01271070

公开日2002年10月23日 申请日期2001年11月21日 优先权日2001年11月21日
发明者杜津恩, 柴朝辉, 张云清, 刘金有 申请人:杜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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