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锻压机床的自动送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68263阅读:25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锻压机床的自动送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送料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锻压机床的自动送料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钣金加工技术相关的冲压设备的发展,人们对锻压、冲压等行业的自动化要求也越来高,现阶段在很多实用锻压机床及冲床的企业中还都是采用人工手动送料,这种方式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对操作人员来说也存在这一定的危险性,很多工厂经常会有设备伤人的现象发生,这种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化生产的需要,为了适应现代化生产的需要,现阶段急需要一种用于锻压机床的自动送料装置以供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锻压机床的自动送料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锻压机床的自动送料装置,包括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所述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的顶部一侧均固定连接有伺服电机,所述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的上端均通过轴承固定连接有传送辊,且传送辊的转轴与伺服电机的输出轴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的中部设有承接支架,所述承接支架的上端通过轴承固定连接有从动辊,所述从动辊通过传送带与传送辊传动连接,所述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的内侧均固定连接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的一侧均通过调节螺杆与承接直接连接,且调节螺杆的端部焊接有旋转把手,所述第一支架、第二支架和承接支架的底部均设有滚轮。

优选的,所述滚轮两个为一组,且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的底部均至少对称设有两组,承接支架的底部至少设有一组。

优选的,所述传送带的内侧设有凸齿条,所述传送辊和从动辊的表面均设有对应凸齿条的凹槽条。

优选的,所述传送辊和从动辊的截面直径相同,且传送辊与从动辊的截面圆心在一条水平线上。

优选的,所述第一支架、第二支架和承接支架的底部与滚轮之间均设有伸缩支杆。

优选的,所述第一支架、第二支架和承接支架的另一侧支板均通过螺钉固定连接于支架。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用于锻压机床的自动送料装置,便于调节,可以适应不同的锻压生产线,灵活性大,免去了人工送料存在的隐患,提高了生产效率;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成本低廉,适于生产和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A部结构放大图。

图中:1第一支架、2第二支架、3伺服电机、4传送辊、5承接支架、6从动辊、7传送带、8连接块、9调节螺杆、10旋转把手、11滚轮、12凸齿条、13凹槽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3所示的一种用于锻压机床的自动送料装置,包括第一支架1和第二支架2,所述第一支架1和第二支架2的顶部一侧均固定连接有伺服电机3,所述第一支架1和第二支架2的上端均通过轴承固定连接有传送辊4,且传送辊4的转轴与伺服电机3的输出轴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支架1和第二支架2的中部设有承接支架5,所述承接支架5的上端通过轴承固定连接有从动辊6,所述从动辊6通过传送带7与传送辊4传动连接,所述第一支架1和第二支架2的内侧均固定连接有连接块8,所述连接块8的一侧均通过调节螺杆9与承接支架5连接,且调节螺杆9的端部焊接有旋转把手10,所述第一支架1、第二支架2和承接支架5的底部均设有滚轮11。

进一步的,所述滚轮11两个为一组,且第一支架1和第二支架2的底部均至少对称设有两组,承接支架5的底部至少设有一组,方便移动。

进一步的,所述传送辊4和从动辊6的截面直径相同,且传送辊4与从动辊6的截面圆心在一条水平线上,所述传送带7的内侧设有凸齿条12,所述传送辊4和从动辊6的表面均设有对应凸齿条12的凹槽条13,增加摩擦力,避免打滑。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支架1、第二支架2和承接支架5的底部与滚轮11之间均设有伸缩支杆,便于调节高度。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支架1、第二支架2和承接支架5的另一侧支板均通过螺钉固定连接于支架,便于拆卸更换传送带7。

工作原理:在使用时,根据锻压机床的环境,选择规格相适应的传动带7,套入传送辊4上,转动调节螺杆9,使得传动带7张紧,将装置安插在锻压机床的流水线中,启动伺服电机3,传动带7转动进行传送,避免了人工操作,增加了加工效率,可以更换不同规格的传送带7,配合调节螺杆9的转动,从而可以适应不同环境的锻压机床。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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