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转炉砌炉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65430阅读:1465来源:国知局
一种转炉砌炉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转炉砌炉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转炉砌炉装置。



背景技术:

转炉是长流程炼钢环节的重要设备,其炉衬更换周期一般在10个月左右,转炉炉体结构主要包括活炉底结构及死炉底结构,针对于死炉底结构的砌筑,传统砌筑方法需要将余热锅炉移动段部位及活动烟罩移位,然后采用砌炉塔进行砌炉作业,砌炉时间长,检修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转炉砌炉装置,采用从出钢口部位进行砌炉材料倒入的方法进行砌炉作业,避免了余热锅炉移动段拆除作业部分,提高了砌炉效率,同时有效的避免了因移动段拆除造成的设备损坏等隐患,减少了资源浪费,提高了检修效率。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提供一种转炉砌炉装置,包括转炉炉壳、炉外平台、安装在炉壳炉口处的炉口平台、以及设置在炉壳内部并与炉口平台吊接的炉内平台;在所述炉内平台与炉壳出钢口之间安装砌炉材料转送机构。

作为优选,所述炉口平台为井字架型结构。一方面方便炉口平台的固定,另一方面可以方便炉口平台与炉内平台的吊接。

作为优选,所述炉内平台为两个且均为半圆形结构。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单独使用一个炉内平台或两个组合成一个圆形的平台进行使用,使用灵活,而且两个半圆形结构的炉内平台能够方便放入或拿出炉壳,操作方便。

作为优选,炉内平台与炉口平台之间的吊接具体通过手拉葫芦和吊具,在每个炉内平台上均安装至少两个吊环。吊环的存在方便吊具的吊扣。

作为优选,所述砌炉材料转送机构为槽钢或皮带输送机。

作为优选,所述砌炉材料转送机构的下端铰接在炉内平台上。可以保证砌炉材料转送机构的稳定性,避免因炉内平台高度调整导致砌炉材料转送机构的意外滑落。

作为优选,所述炉外平台倚靠转炉炉壳外部的托圈搭建。可以提高炉外平台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通过本实用新型砌炉,采用从出钢口部位进行砌炉材料倒入的方法进行砌炉作业,避免了余热锅炉移动段拆除作业部分,提高了砌炉效率,同时有效的避免了因移动段拆除造成的设备损坏等隐患,减少了资源浪费,提高了检修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炉内平台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所示:

1、炉壳,2、炉外平台,3、炉口平台,4、炉内平台,5、吊环,6、手拉葫芦,7、砌炉材料转送机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方案进行阐述。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转炉炉壳1、炉外平台2、安装在炉壳1炉口处的炉口平台3、以及设置在炉壳1内部并与炉口平台3吊接的炉内平台4。

所述炉口平台3为井字架型结构,一方面方便炉口平台3的固定,另一方面可以方便炉口平台3与炉内平台4的吊接。

如图2所示,所述炉内平台4为两个且均为半圆形结构,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单独使用一个炉内平台4或两个组合成一个圆形的平台进行使用,使用灵活,而且两个半圆形结构的炉内平台4能够方便放入或拿出炉壳1,操作方便。炉内平台4与炉口平台3之间的吊接具体通过手拉葫芦6和吊具,在每个炉内平台4上均安装至少两个吊环5,吊环5的存在方便吊具的吊扣。

在所述炉内平台4与炉壳1出钢口之间安装砌炉材料转送机构7,所述砌炉材料转送机构7为槽钢或皮带输送机,由于炉内平台4随着砌炉的进行,会不断的调整其高度,因此为了砌炉材料转送机构7的稳定性,避免因炉内平台4高度调整导致砌炉材料转送机构7的滑落,所述砌炉材料转送机构7的下端铰接在炉内平台4上,使用完毕后,将砌炉材料转送机构7拆除,从出钢口移出即可。

所述炉外平台2倚靠转炉炉壳1外部的托圈搭建,可以提高炉外平台2的稳定性。

在砌炉时,首先拆除炉后围板,提前将炉底砌炉料及炉内平台4采用废钢斗倒入炉壳1内部,将转炉摇正,调整零位,然后再在炉口上方搭建炉口平台3,炉口平台3与炉内平台4采用手拉葫芦6和吊具进行吊接,在炉壳1外部搭建炉外平台2,炉外平台2方便砌炉材料的暂时放置,安装砌炉材料转送机构7,砌炉人员通过砌炉材料转送机构7进入炉壳1内部,首先进行炉底砌筑,然后从砌炉材料转送机构7依次将炉身等耐材转至炉壳1内部,砌炉人员进行同步砌筑,砌炉过程中根据需要不断调整炉内平台4高度及砌炉材料转送机构7的长度,砌炉至出钢口部位,提前将炉帽耐材倒入炉内,进行炉帽部位砌筑,同时拆除砌炉材料转送机构7,砌筑完成后,拆除炉内平台4,人员从炉口部位撤出,然后拆除炉外平台2。采用本实用新型进行砌炉,可以有效的解决砌炉需要进行余热锅炉移动段拆除的问题,提高了砌炉效率,减少了资源浪费。

当然,上述说明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实用新型未经描述的技术特征可以通过或采用现有技术实现,在此不再赘述;以上实施例及附图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参照优选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都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宗旨,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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