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压缩机的汽车空调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43023阅读:761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压缩机的汽车空调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空调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双压缩机的汽车空调系统。



背景技术:

汽车空调装置具有制冷、为驾驶室降温的功能,其主要原理是制冷剂在压缩机的驱动下,在由压缩机04、冷凝器05、蒸发器01(布置在空调主机内部)、膨胀阀02、管路等部件组成的封闭系统中做循环运动,另外驾驶室内的热空气通过鼓风机03的带动,在蒸发器处与蒸发器内部的制冷剂发生热交换,从而降低热空气温度,达到制冷的效果,如图1所示。

空调系统制冷动力来源于发动机,空调压缩机在发动机的驱动下运行,所以只要车辆需要制冷,就需要发动机处于运行状态。

发动机处于怠速状态,用于驱动空调系统制冷,此状态存在以下问题:

车辆长时间怠速,油耗增加,排放增加,部分发达国家已有相关法规规定,车辆不允许长时间停车怠速开空调;

如车辆停止在较为密闭的环境中,怠速使用空调,如通风不好,容易发生人员中毒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双压缩机的汽车空调系统,以解决汽车空调怠速下油耗增加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双压缩机的汽车空调系统,包括膨胀阀、冷凝器、蒸发器、皮带轮式压缩机、电源、电动压缩机、第一电磁阀及第二电磁阀;

所述蒸发器与所述膨胀阀通过管路连接,所述膨胀阀通过管路与所述冷凝器的入口连接,所述冷凝器的出口通过管路分别与第一电磁阀的入口及所述第二电磁阀的入口连接;

所述第一电磁阀的出口通过管路与所述皮带轮式压缩机的入口连接,所述皮带轮式压缩机的出口通过管路及所述膨胀阀与蒸发器连接;

所述第二电磁阀的出口通过管路与电动压缩机的入口连接,所述电动压缩机的出口通过管路及所述膨胀阀与所述蒸发器连接;

所述电动压缩机通过导线与所述电源电连接。

所述汽车空调系统内的制冷剂包括有两个流路:

第一流路为,车辆正常行驶时,所述第一电磁阀开通,所述第二电磁阀关闭,此时制冷剂通过皮带轮式压缩机;

第二流路为,驻车或怠速时,所述第一电磁阀关闭,所述第二电磁阀开通,所述制冷剂通过所述电动压缩机。

还以包括有风扇,所述风扇与所述电源电连接,所述风扇与所述冷凝器相对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皮带轮式压缩机并联电动压缩机,实现行车与驻车的双空调系统。

两套空调系统共用空调主机、冷凝器,仅增加压缩机及相应管路,节省空间。

驻车空调采用电驱动,相对于发动机怠速开启空调,可降低汽车油耗、减少排放,提高安全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行车空调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双压缩机空调系统原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双压缩机空调系统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01蒸发器,02膨胀阀,03鼓风机,04压缩机,05冷凝器,1蒸发器,2膨胀阀,3冷凝器,4电子风扇,5第二电磁阀,6第一电磁阀,7皮带轮式压缩机,8电动压缩机,9电源。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以下的实施例仅是示例性的,仅能用来解释和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不能解释为是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限制。

本申请提供一种双压缩机的汽车空调系统,其中空调主机、膨胀阀、冷凝器、皮带轮式压缩机与现有技术的汽车空调系统相同,保持不变,在原皮带轮式压缩机处并联一台电动压缩机,分别用两组电磁阀进行通断控制,实现两个空调系统的运行及切换。

本申请的双压缩机的汽车空调系统,如图2和图3所示,包括膨胀阀2、冷凝器3、蒸发器1、皮带轮式压缩机7、电源9、电动压缩机8、第一电磁阀6及第二电磁阀5。

蒸发器与膨胀阀通过管路连接,膨胀阀通过管路与冷凝器的入口连接,冷凝器的出口通过管路分别与第一电磁阀的入口及第二电磁阀的入口连接。

第一电磁阀的出口通过管路与皮带轮式压缩机的入口连接,皮带轮式压缩机的出口通过管路及膨胀阀与蒸发器连接。

第二电磁阀的出口通过管路与电动压缩机的入口连接,电动压缩机的出口通过管路及膨胀阀与蒸发器连接。

电动压缩机通过导线与电源电连接。

汽车空调系统内的制冷剂包括有两个流路:

第一流路为,车辆正常行驶时,第一电磁阀开通,第二电磁阀关闭,此时制冷剂通过皮带轮式压缩机。

第二流路为,驻车或怠速时,第一电磁阀关闭,第二电磁阀开通,制冷剂通过电动压缩机。

还以包括有风扇,风扇与电源电连接,风扇与冷凝器相对应。

车辆正常行驶时,第一电磁阀开通,第二电磁阀关闭,发动机带动皮带轮式压缩机工作,冷凝器通过发动机风扇进行散热,电动压缩机、电子风扇不工作;驻车时,辅助空调开启,第一电磁阀关闭,第二电磁阀开通,24V电池提供动力,电动压缩机工作,电子风扇开启。

本技术方案的皮带轮式压缩机并联电动压缩机,实现行车与驻车的双空调系统。

本实用新型已通过优选的实施方式进行了详尽的说明。然而,通过对前文的研读,对各实施方式的变化和增加也是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所显而易见的。申请人的意图是所有这些变化和增加都落在了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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