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玻璃基板,其用于裁切出多个对保护对象进行保护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玻璃基板的正面或背面设置有多个凹部;
所述玻璃基板具备通过设置多个所述凹部而形成的多个薄壁部、和与所述薄壁部连接的厚壁部;
所述薄壁部的雾度值为8%以下。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薄壁部的表面的算术平均粗糙度为50nm以下。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
多个所述凹部通过蚀刻而设置。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
多个所述凹部每隔预定间隔而设置。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
多个所述凹部仅设置于所述玻璃基板的正面或背面中的一个面。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的底面是随着朝向中心部而突出的形状。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的侧面是与该凹部的底面平滑地连接的曲面形状。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侧面的曲率半径为所述底面的深度以上。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侧面的曲率半径随着从所述凹部的中央部朝向周边部而增大。
10.如权利要求7~9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侧面的曲率半径为0.1mm以上且2mm以下。
11.如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的侧面与所述玻璃基板的正面或背面之间的连接部分为平滑地连续的曲面形状。
12.如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
对所述玻璃基板的正面的至少一部分实施了防眩处理。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防眩处理实施于与所述凹部相对的部位的至少一部分。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防眩处理实施于与所述凹部相对的部位的周边部的至少一部分。
15.如权利要求12~14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防眩处理通过蚀刻而进行。
16.如权利要求12~14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防眩处理通过涂布而进行。
17.如权利要求1~16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玻璃基板的正面或背面的周边部形成有用于在裁切出多个所述保护玻璃时进行位置对准的多个标记。
18.一种保护玻璃,其对保护对象进行保护,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保护玻璃的正面或背面设置有至少一个凹部;
所述保护玻璃具备通过设置所述凹部而形成的薄壁部、和与所述薄壁部连接的厚壁部;
所述薄壁部的雾度值为8%以下。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所述薄壁部的表面的算术平均粗糙度为50nm以下。
20.如权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通过蚀刻而设置。
21.如权利要求18~20中任一项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的底面是随着朝向中心部而突出的形状。
22.如权利要求18~21中任一项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对所述正面和所述背面实施了研磨。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在化学强化后实施了所述研磨。
24.如权利要求18~23中任一项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对所述保护玻璃的正面的至少一部分实施了防眩处理。
25.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所述防眩处理实施于与所述凹部相对的部位的至少一部分。
26.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所述防眩处理实施于与所述凹部相对的部位的周边部的至少一部 分。
27.如权利要求24~26中任一项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所述防眩处理通过蚀刻而进行。
28.如权利要求24~26中任一项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所述防眩处理通过涂布而进行。
29.如权利要求18~28中任一项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对所述保护玻璃的正面的至少一部分实施了耐指纹涂布。
30.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所述耐指纹涂布仅实施于对所述厚壁部。
31.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所述耐指纹涂布仅实施于所述薄壁部。
32.如权利要求29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所述耐指纹涂布实施于所述保护玻璃的正面整面。
33.如权利要求18~32中任一项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的侧面是与该凹部的底面平滑地连接的曲面形状。
34.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所述侧面的曲率半径为所述底面的深度以上。
35.如权利要求33或34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所述侧面的曲率半径随着从所述凹部的中央部朝向周边部而增大。
36.如权利要求33~35中任一项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所述侧面的曲率半径为0.1mm以上且2mm以下。
37.如权利要求18~36中任一项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的侧面与所述保护玻璃的正面或背面之间的连接部分为平滑地连续的曲面形状。
38.如权利要求18~37中任一项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保护玻璃的背面设置有印刷层。
39.如权利要求18~38中任一项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凹部设置于所述保护玻璃的背面,并且在所述凹部设置有印刷层。
40.如权利要求18~39中任一项所述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所述保护对象为便携式信息终端。
41.一种便携式信息终端,其特征在于,
具有如权利要求18~40中任一项所述的保护玻璃。
42.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便携式信息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设置于所述保护玻璃的正面,
在所述保护玻璃的背面中与所述凹部相对的位置配置有指纹认证传感器。
43.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便携式信息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指纹认证传感器的尺寸大于所述凹部的尺寸。
44.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便携式信息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设置于所述保护玻璃的背面,
在所述凹部配置有指纹认证传感器。
45.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便携式信息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设置于所述保护玻璃的正面,
在所述保护玻璃的背面中与所述凹部相对的位置配置有静电容量式传感器。
46.如权利要求45所述的便携式信息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静电容量式传感器的尺寸大于所述凹部的尺寸。
47.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便携式信息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设置于所述保护玻璃的背面,
在所述凹部配置有静电容量式传感器。
48.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便携式信息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设置于所述保护玻璃的正面,
在所述保护玻璃的背面中与所述凹部相对的位置配置有超声波式传感器。
49.如权利要求48所述的便携式信息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超声波式传感器的尺寸大于所述凹部的尺寸。
50.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便携式信息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设置于所述保护玻璃的背面,
在所述凹部配置有超声波式传感器。
51.一种玻璃基板的制造方法,所述玻璃基板用于裁切出多个对保护对象进行保护的保护玻璃,其特征在于:
包括用于在玻璃构件的正面或背面中的一个面设置多个凹部的凹部形成工序,
在所述凹部形成工序中,在所述一个面配置具有用于形成多个所述凹部的多个凹部形成用孔的第一掩模构件且在另一面配置第二掩模 构件,然后对所述玻璃构件实施蚀刻处理。
52.如权利要求51所述的玻璃基板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蚀刻处理是在使所述玻璃构件和蚀刻剂在与所述玻璃构件的正面或背面平行的方向相对移动的同时进行的。
53.如权利要求52所述的玻璃基板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蚀刻处理是通过使所述玻璃构件摆动而进行的。
54.如权利要求52所述的玻璃基板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蚀刻处理是通过产生所述蚀刻剂的流动而进行的。
55.如权利要求51~54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基板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玻璃基板的制造方法中还包括对所述玻璃基板正面的至少一部分实施防眩处理的工序。
56.一种保护玻璃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从权利要求1~17中任一项所述的玻璃基板裁切出多个保护玻璃,使得所述多个保护玻璃各自含有至少一个所述凹部。
57.如权利要求56所述的保护玻璃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将所述玻璃基板进行化学强化后,裁切出多个所述保护玻璃。
58.如权利要求56所述的保护玻璃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裁切出多个所述保护玻璃后,将各个所述保护玻璃进行化学强化。
59.如权利要求56~58中任一项所述的保护玻璃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保护玻璃的正面和背面被研磨。
60.如权利要求56~59中任一项所述的保护玻璃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对所述保护玻璃的背面进行印刷。
61.如权利要求60所述的保护玻璃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通过在所述玻璃基板的背面设置所述凹部,从而在所述保护玻璃的背面设置凹部,
在所述保护玻璃的背面的凹部、和在所述保护玻璃的背面中未形成所述凹部的部分分别实施所述印刷。
62.如权利要求61所述的保护玻璃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的侧面为与该凹部的底面平滑地连接的曲面形状,
所述侧面是通过移印法印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