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行程可调式自动送料插针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86925阅读:502来源:国知局
一种行程可调式自动送料插针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送料插针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行程可调式自动送料插针机。



背景技术:

现有的插针机各种各样很多,但自动插针机行程是固定的,一台插针机只适用一个产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可靠性和精度高的行程可调式自动送料插针机。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来完成的,包括机架,所述的机架上固定有位置编码器、组合式凸轮和滑块固定板,所述的位置编码器设置在组合式凸轮的末端,所述的滑块固定板设置在组合式凸轮的中部,在组合式凸轮的前端设置有伺服驱动电机。

作为优选,所述的组合式凸轮上设置有刹车凸轮槽、送料凸轮槽、定位凸轮槽、插针凸轮槽、裁切凸轮槽、托料凸轮槽,所述的刹车凸轮槽通过凸轮滚子连接有间歇性刹车机构,送料凸轮槽通过凸轮滚子连接有行程可调式送料机构,定位凸轮槽通过凸轮滚子连接有定位机构,插针凸轮槽通过凸轮滚子连接有插针机构,裁切凸轮槽通过凸轮滚子连接有裁切机构,托料凸轮槽通过凸轮滚子连接有托料机构。

作为优选,所述的行程可调式送料机构、裁切机构、定位机构、托料机构、间歇性刹车机构和插针机构通过滑块与滑块固定板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1、本机构布局巧妙,将六块功能凸轮组合在一根轴上,主轴每转动一周,本机构可以同时完成刹车、送料、裁切、托料和插针等所有动作,大大提高了空间利用率和生产效率;2、送料行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任意选择,同一台机器可以生产不同步距的产品,大大节约了成本;3、本机构使用了大量的凸轮和滑块机构,可靠性和精度高,实现了高速自动化。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一。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二。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式凸轮结构示意图一。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式凸轮结构示意图二。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式凸轮与定位机构之间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式凸轮与间歇性刹车机构之间的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式凸轮与行程可调式送料机构之间的结构示意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式凸轮与裁切机构、托料机构之间的结构示意图。

图9是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式凸轮与插针机构之间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号分别为:1、机架;2、位置编码器;3、行程可调式送料机构;4、伺服驱动电机;5、组合式凸轮;6、滑块固定板;7、裁切机构;8、定位机构;9、托料机构;10、间歇性刹车机构;11、插针机构;12、刹车凸轮槽;13、送料凸轮槽;14、定位凸轮槽;15、插针凸轮槽;16、裁切凸轮槽;17、托料凸轮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详细的介绍:如附图1至9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机架1,所述的机架1上固定有位置编码器2、组合式凸轮5和滑块固定板6,所述的位置编码器2设置在组合式凸轮5的末端,所述的滑块固定板6设置在组合式凸轮5的中部,在组合式凸轮5的前端设置有伺服驱动电机4。

所述的组合式凸轮5上设置有刹车凸轮槽12、送料凸轮槽13、定位凸轮槽14、插针凸轮槽15、裁切凸轮槽16、托料凸轮槽17,所述的刹车凸轮槽12通过凸轮滚子连接有间歇性刹车机构10,送料凸轮槽13通过凸轮滚子连接有行程可调式送料机构3,定位凸轮槽14通过凸轮滚子连接有定位机构8,插针凸轮槽15通过凸轮滚子连接有插针机构11,裁切凸轮槽16通过凸轮滚子连接有裁切机构7,托料凸轮槽17通过凸轮滚子连接有托料机构9。

所述的行程可调式送料机构3、裁切机构7、定位机构8、托料机构9、间歇性刹车机构10和插针机构11通过滑块与滑块固定板6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伺服驱动电机4带动组合式凸轮5开始旋转,在定位凸轮槽14的带动下定位机构8向下运动进行定位,与此同时在刹车凸轮槽12的控制下间歇性刹车机构10向下回退取消刹车,其他机构保持不动,随着组合式凸轮5继续旋转,在送料凸轮槽13的控制下行程可调式送料结构3向出料方向运动送料,其他机构保持不同,当送料完成一个行程后,间歇性刹车机构10在刹车凸轮槽12的控制下向上运动进行刹车,同时,裁切机构7在裁切凸轮槽16的控制下向下运动,托料机构9在托料凸轮槽17的控制下向上运动,完成裁切和抓针动作,之后,组合式凸轮5继续旋转,插针机构11在插针凸轮槽15的控制下向前运动,完成插针动作,随着组合式凸轮5的继续旋转,托料机构9在托料凸轮槽17的控制下向下运动,完成回退,裁切机构7在裁切凸轮槽16的控制下向上运动完成回退,接着插针机构11在插针凸轮槽15的控制下向后运动完成回退,最后定位机构8在定位凸轮槽的控制下向上运动完成回退,此时,组合式凸轮5正好旋转一周(360度),将进入下一循环动作。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不论在其形状或材料构成上作任何变化,凡是采用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结构设计,都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变形,均应认为在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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