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可控输送装置的路面整修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75910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可控输送装置的路面整修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具有可控输送装置的路面整修机,属于修路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路面整修机,顾名思义,是对道路的一种整修和修复的机械,道路在使用和建造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定的损坏和消耗,需要去进行修补和维护,通过路面整修机能对损坏的道路进行勘察和维护。

现有路面整修机不具有自动输送装置,需要人工来推动和控制整修机进行前进和运转,自动化程度较低,需要人工进行跟随,增加了一定的劳动强度,增加了使用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可控输送装置的路面整修机,以解决现有路面整修机不具有自动输送装置,需要人工来推动和控制整修机进行前进和运转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具有可控输送装置的路面整修机,其结构包括:底座固定架、工作罩、电机支撑底座、电机、油箱、入油口、大转轮、皮带、小转轮、第一输送装置、第二输送装置、侧面支撑板、固定横杆、传动轮、链带、传动轮固定孔;所述底座固定架上设有工作罩,所述工作罩旁设有电机支撑底座,所述电机支撑底座上固定有电机,所述电机上设有油箱,所述油箱上设有入油口,所述电机外连接有大转轮,所述大转轮通过皮带与小转轮相连接,所述底座固定架内设有第一输送装置及第二输送装置,所述第一输送装置、第二输送装置活动连接于侧面支撑板上,所述传动轮上活动连接有链带,所述第一输送装置由滚轴、固定轴、转轴,所述滚轴两端分别连接有固定轴及转轴。

进一步地,所述电机支撑底座设于底座固定架上。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固定架上设有固定横杆。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固定架外设有两个传动轮。

进一步地,所述传动轮后设有传动轮固定孔。

进一步地,所述转轴与传动轮固定孔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工作罩外连接有小转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在正常的整修机上设有传输装置,能够带动整修机自动在路面上进行运转,大大提高了机器的自动化程度,减少了人工进行推动和操控的劳动强度,减少了使用成本,更为高效和实用,更能适应现有需求。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可控输送装置的路面整修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可控输送装置的路面整修机的输送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固定架、2-工作罩、3-电机支撑底座、4-电机、5-油箱、6-入油口、7-大转轮、8-皮带、9-小转轮、10-第一输送装置、11-第二输送装置、12-侧面支撑板、13-固定横杆、14-传动轮、15-链带、16-传动轮固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具有可控输送装置的路面整修机,其结构包括:底座固定架1、工作罩2、电机支撑底座3、电机4、油箱5、入油口6、大转轮7、皮带8、小转轮9、第一输送装置10、第二输送装置11、侧面支撑板12、固定横杆13、传动轮14、链带15、传动轮固定孔16;所述底座固定架1上设有工作罩2,所述工作罩2旁设有电机支撑底座3,所述电机支撑底座3上固定有电机4,所述电机4上设有油箱5,所述油箱5上设有入油口6,所述电机4外连接有大转轮7,所述大转轮7通过皮带8与小转轮9相连接,所述底座固定架1内设有第一输送装置10及第二输送装置11,所述第一输送装置10、第二输送装置11活动连接于侧面支撑板12上,所述传动轮14上活动连接有链带15,所述第一输送装置10由滚轴1001、固定轴1002、转轴1003,所述滚轴1001两端分别连接有固定轴1002及转轴1003,所述电机支撑底座3设于底座固定架1上,所述底座固定架1上设有固定横杆13,所述底座固定架1外设有两个传动轮14,所述传动轮14后设有传动轮固定孔16,所述转轴1003与传动轮固定孔16相连接,所述工作罩2外连接有小转轮9。

在进行使用时,打开电机4,通过大转轮7带动小转轮9运转,从而带动传动轮14进行运转,传动轮14带动第一输送装置10及第二输送装置11进行运转,通过第一输送装置10及第二输送装置11和链带15的共同作用,带动底座固定架1向前运动,从而进行作业,本实用新型在正常的整修机上设有第一输送装置10及第二输送装置11,能够带动整修机自动在路面上进行运转,大大提高了机器的自动化程度,减少了人工进行推动和操控的劳动强度,减少了使用成本,更为高效和实用,更能适应现有需求。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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