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00900阅读:49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装配技术领域,特别涉及到一种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
背景技术
在汽车装配过程中,因零件或装配操作的原因,不可避免会出现需要返工的情形。当整车底盘返工时,有时必须要拆下发动机的传动轴,但目前并没有合适的拆卸工具, 工人只能利用普通的撬棍进行拆卸,操作特别困难,而且撬棍与传动轴之间的接触面积过小,作用力集中于传动轴上的一点,经常会导致变速箱油封、壳体及传动轴损坏,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变速、油封箱及传动轴报废,延误了生产进度,大大提高了生产成本。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种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以解决传动轴拆卸困难、易造成传动轴及变速箱损坏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包括一个手柄,所述手柄的端部为翘头,所述翘头的端部设置有“U”形的夹持部,所述夹持部的底部为半圆形过渡,所述半圆形的直径等于待拆卸的传动轴的直径。在使用时,将翘头插入待拆卸的传动轴与变速箱之间,并用夹持部卡住传动轴,然后扳动手柄即可将传动轴翘出。“U”形的夹持部可以增大与变速箱及传动轴的接触面积,降低了作用在变速箱及传动轴上的压强,避免作用力集中于一点,损坏变速箱及传动轴;根据杠杆的原理,工人利用手柄撬动传动轴更加省力。所述翘头的宽度由与手柄连接处向端部逐渐减小,保证翘头可以承受较大的作用力;所述翘头的厚度由与手柄连接处向端部逐渐减小,便于翘头插入传动轴与变速箱之间的空隙内。上述翘头的结构还使得夹持部的端部强度小于其根部的强度,这样当操作时若所施加的翘力过大,夹持部的端部就会先于变速箱及传动轴损坏,而不至于因夹持部的强度过大而损坏变速箱及传动轴。所述手柄为空心钢管,以减轻整体重量,方便工人操作。所述翘头为钢质实心的,以保证可以承受较大的推力。为提高该工具的硬度和耐用性,所述手柄与翘头均经过淬火处理及电泳防锈处理。本实用新型的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结构简单、成本低,便于操作,利用该工具可以轻松、顺利地完成整车传动轴的拆卸工作,并保证不会造成变速箱及传动轴的损坏,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也提高了劳动效率。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的正视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的侧视图。[0013]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的立体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 如图1、2、3所示,本实施例的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包括一个空心钢管制成的手柄 1,手柄的端部为钢质实心的翘头2,翘头2的端部设置有“U”形的夹持部3,夹持部3的底部为半圆形过渡,该半圆形的直径等于待拆卸的传动轴的直径。翘头2的宽度由与手柄1连接处向端部逐渐减小;翘头2的厚度由与手柄1连接处向端部逐渐减小。如图4所示,在使用时,将翘头2插入待拆卸的传动轴4与变速箱5之间,并用夹持部3卡住传动轴4,然后扳动手柄1即可将传动轴4翘出。“U”形的夹持部3可以增大与变速箱5及传动轴4的接触面积,降低了作用在变速箱5及传动轴4上的压强,避免作用力集中于一点,损坏变速箱5及传动轴4 ;根据杠杆的原理,工人利用手柄1撬动传动轴4更加省力。
权利要求1.一种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手柄,所述手柄的端部为翘头,所述翘头的端部设置有“U”形的夹持部,所述夹持部的底部为半圆形过渡,所述半圆形的直径等于待拆卸的传动轴的直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翘头的宽度由与手柄连接处向端部逐渐减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翘头的厚度由与手柄连接处向端部逐渐减小。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为空心钢管。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翘头为钢质实心的。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与翘头均经过淬火处理及电泳防锈处理。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种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以解决传动轴拆卸困难、易造成传动轴及变速箱损坏的问题。该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包括一个手柄,所述手柄的端部为翘头,所述翘头的端部设置有“U”形的夹持部,所述夹持部的底部为半圆形过渡,所述半圆形的直径等于待拆卸的传动轴的直径。本实用新型的汽车传动轴拆卸工具结构简单、成本低,便于操作,利用该工具可以增大与变速箱及传动轴的接触面积,降低了作用在变速箱及传动轴上的压强,避免作用力集中于一点,损坏变速箱及传动轴,从而轻松、顺利地完成整车传动轴的拆卸工作,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也提高了劳动效率。
文档编号B25B27/00GK201979460SQ201120045948
公开日2011年9月21日 申请日期2011年2月24日 优先权日2011年2月24日
发明者刘华林, 刘杰锋, 范志锦, 赵玉贵, 邱胜苗 申请人: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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