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锁具的保护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295202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锁具的保护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锁具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锁具的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0002]随着柜体行业的发展,对其在实用、安全、防护等技术性能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对柜体中各个箱柜的的安全防护等级要求更高,以保证物品存放的安全性。现有技术的柜体中,各个箱柜的门锁统一安装在通过焊接而成的结构中,且没有设置在意外事件发生导致门锁无法开启时的保护措施,这样的结构存在如下的不足:(I)没有设置保护门锁的保护结构,当出现如断电等足以造成门锁无法正常打开的故障时,或者需要进行维修时,无法进行强制进行开锁,给使用或维修带来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在出现故障时,无法正常打开门锁的不足,提供一种用于锁具的保护装置,结构简单,能有效对出现故障等时的锁具进行强制开启,操作方便,且给使用和维修带来极大的方便。
[000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
[0005]—种用于锁具的保护装置,包括用于锁具安装的安装结构和与锁具相连的用于强制开启锁具的开锁机构。
[0006]进一步地,所述开锁机构包括长条形的开锁驱动件和在开锁驱动件上设有用于顶推锁具的顶推件。
[0007]进一步地,所述安装结构为型材,所述型材包括型材本体,所述型材本体上设有用于供开锁驱动件滑动导向的滑动导向件。
[0008]进一步地,所述型材还包括在型材本体上相对设置的挡边一和挡边二,所述挡边一和挡边二形成U形的开口槽。
[0009]进一步地,所述滑动导向件为所述的开口槽。
[0010]进一步地,所述开锁机构还包括拨动所述开锁驱动件在滑动导向件中滑动的拨持件,所述拨持件与所述的开锁驱动件一端相连。
[0011]进一步地,所述开锁机构还包括拨动所述开锁驱动件在滑动导向件中滑动的拨持件,所述拨持件设置在所述开锁驱动件的的一端上,所述拨持件与所述开锁驱动件为一体结构。
[0012]进一步地,还包括设置在拨持件一端的保护锁机构,所述保护锁机构包括用于密封开锁机构的锁盖和用于锁紧开锁机构的保护锁。
[0013]进一步地,所述保护锁为密码锁。
[0014]进一步地,所述保护锁为机械锁。
[0015]本实用新型的取得如下的有益效果:
[0016]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装置,设有用于开启锁具的开锁机构,当出现如断电等足以造成门锁无法正常打开的故障时,或者需要进行维修时,能通过开锁机构进行强制开启锁具;且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且给使用和维修带来极大的方便。
[0017]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0018]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0019]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锁具的保护装置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0020]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锁具的保护装置实施例的主视图;
[0021]图3为图2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0022]图4为图2中B处的局部放大图;
[0023]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锁具的保护装置实施例的左视图;
[0024]图6为本实用新型安装结构的主视图;
[0025]图7为本实用新型开锁驱动件的结构示意图;
[0026]图8为本实用新型开锁驱动件的主视图;
[0027]图9为设有本实用新型保护装置的柜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8]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无需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 “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30]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31]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32]除非另作定义,此处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内具有一般技能的人士所理解的通常意义。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第一”、“第二”以及类似的词语并不表示任何顺序、数量或者重要性,而只是用来区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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