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生产官能化的木质素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提供一种包含木质素和纤维素的残余物;
使该残余物经受一种包含有机化合物的液体,由此形成一种第一混合物;
其中在约100℃或更低的第一温度下进行该经受;并且
其中该第一混合物包含:
一个包含溶解的官能化的木质素的第一液体部分,其中该溶解的官能化的木质素是用该有机化合物官能化的;以及
一个包含纤维素的第一固体部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液体进一步包含一种酸。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该酸是以催化量存在的。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该酸选自下组,该组由以下各项组成:硫酸、磷酸、盐酸、氢溴酸、亚硫酸、对甲苯磺酸、乙酸、甲酸、丙酸、草酸、苯甲酸、碳酸、丁酸、戊酸、己酸、乳酸、苹果酸、三氟乙酸、三氟甲磺酸、柠檬酸、以及其任何组合。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该酸是以催化量存在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小于73巴的第一压力下进行该经受。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大气压下进行该经受。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残余物是一种从选自下组的工艺获得的生物精制残余物,该组由以下各项组成:酶水解、酸水解、蒸汽爆破、包含SO2的处理、包含CO2的处理、以及其任何组合。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将该第一液体部分与该第一固体部分分离,由此形成一个分离的第一液体部分,其中该分离的第一液体部分含有在干固体基础上小于约5wt.%的纤维素。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有机化合物是一种醇。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该醇选自下组,该组由以下各项组成:甲醇、丙醇、异丙醇、丁醇、戊醇、己醇、辛醇、壬醇、癸醇、任何上述醇的多羟基形式、以及其任何组合。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该醇是乙醇。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有机化合物是一种有机酸。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有机酸选自下组,该组由以下各项组成:羧酸、甲酸、乙酸、丙酸、丁酸、戊酸、以及其任何组合。
1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有机酸是乙酸。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有机化合物包括一种醇和一种有机酸,由此产生含有烷氧基和酰基两者的官能化的木质素。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液体进一步包含水。
1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回流条件下进行该经受。
1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使存在于该木质素上的脂肪族的和羧酸的OH和OR基团的总量的约1%至约60%官能化。
2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残余物包含基于该残余物的干重的小于约20wt.%的半纤维素。
2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该经受进一步包括用水稀释该液体和该残余物的组合,由此形成该第一混合物。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该稀释之前,该液体包含基于有机化合物和水的总重量在水中按重量计约80%至约100%的量的该有机化合物,并且在该稀释之后,该液体包含基于有机化合物和水的总重量在水中按重量计约60%至约80%的量的该有机化合物。
23.如权利要求1-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将水添加至该第一液体部分中沉淀存在于该第一液体部分中的溶解的官能化的木质素。
24.如权利要求1-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残余物通过一种工艺获得,该工艺包括:
使用一种包含水的第一流体从一种木质纤维素生物质中提取至少一部分半纤维素,由此形成一种第二混合物,该第二混合物包含:
一个包含半纤维素的第二液体部分;以及
一个包含处理的木质纤维素生物质的第二固体部分;
其中该第一流体具有至少约110℃的第二温度以及至少约10巴的第二压力;
使该处理的木质纤维素生物质暴露于一种包含水的第二流体,由此形成一种第三混合物,该第三混合物包含:
一个第三液体部分;以及
一个包含该残余物的第三固体部分;
其中该第二流体具有至少约350℃的第三温度以及至少约180巴的第三压力。
25.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该第二流体包含超临界水。
26.如权利要求1-2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残余物通过一种工艺获得,该工艺包括:
使一种木质纤维素生物质暴露于一种包含水的第二流体,由此形成一种第四混合物,该第四混合物包含:
一个第四液体部分;以及
一个包含该残余物的第四固体部分;
其中该第二流体具有至少约350℃的第三温度以及至少约180巴的第三压力。
27.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中该第二流体包含超临界水。
28.一种官能化的木质素,包含:
每100个Ar约1至约45的乙氧基含量;以及
以下各项中至少一种:
小于约70的酚OH含量;以及
至少约10的β-O-4含量。
29.一种官能化的木质素,包含:
每100个Ar约1至约45的酰基含量;以及
以下各项中至少一种:
小于约70的酚OH含量;以及
至少约10的β-O-4含量。
30.一种官能化的木质素,包含:
每100个Ar约1至约45的酰基含量;
每100个Ar约1至约45的乙氧基含量;以及
以下各项中至少一种:
小于约70的酚OH含量;以及
至少约10的β-O-4含量。
31.一种热塑性共混物,该热塑性共混物包含一种热塑性聚合物和如权利要求28-30中任一项所述的官能化的木质素。
32.如权利要求31所述的热塑性共混物,其中该热塑性聚合物是一种聚烯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