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折叠车。
背景技术:
折叠车是属于自行车的一个分类。通过车架折叠,将前后两轮对折在一起,整车在折叠后可放入登机箱和折叠包内,以及汽车的后备箱。在折叠的使用过程中也不需要借助外来工具,可通过手动自行将车折叠展开或自行折叠。
现有折叠车结构复杂,且折叠后依旧不便于携带,搬运时很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种折叠车,该折叠车除了供骑行的展开状态外,还可以通过转动车体使其具备一个拖车外形的半折叠状态,以实现拖行,在构成的置物面上还可以承载物品。该折叠车结构简单且方便携带和搬运。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折叠车包括前车体、后车体、前轮组件、后轮组件、车把和车凳。前车体具备相对的第一端和第二端,后车体具备相对的第三端和第四端。车把可转动地与前车体的第一端连接,车把与前轮组件连接。后轮组件设置于后车体的第四端,车凳设置于后轮组件的第四端,前车体的第二端与后车体的第三端可转动地连接。通过此结构设计以使折叠车可选择性的处于第一端和第四端并列的半折叠状态,以及第一端和第四端相互远离的展开状态。
该折叠车通过折叠第二端及第三端,使折叠车变为拖车外形,方便使用者直接拖动,且车体构成承载面方便使用者搬运货物,结构简单且使用方便。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车凳包括凳体和伸缩杆,凳体与伸缩杆为可拆卸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伸缩杆上包括第一卡合部,车把上具备第二卡合部。凳体上具备用于与第一卡合部和第二卡合部配合的配合部。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第一卡合部和第二卡合部为卡键,配合部为卡槽。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前车体与车把为可转动连接,后车体与后轮组件为可转动连接。折叠车还具备第一端和第四端并列,且前车体与车把连接,后车体与伸缩杆连接的折叠状态。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前车体设置有第一卡扣,前车体通过第一卡口与车把连接。后车体设置有第二卡扣,后车体通过第二卡扣与伸缩杆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凳体为中空结构。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车把上包括绳索、第一卡合件和第二卡合件,绳索一端与第一卡合件连接,另一端与车把连接。折叠车处于半折叠状态时,第一卡合件与第二卡合件卡合,通过绳索围成一个容纳空间。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折叠车还包括踏板,踏板与前车体可转动连接,踏板对称设置在前车体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折叠车还包括电传动系统和显示器。显示器与车把连接,电传动系统设置于前车体和/或后车体内,电传动系统与前轮组件和/或后轮组件传动连接,显示器与电传动系统电连接。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至少具备如下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折叠车,包括可转动的前车体和后车体。该折叠车除了供骑行的展开状态外,还可以通过转动其车体使其具备一个拖车外形的半折叠状态,以实现拖行,在构成的置物面上还可以承载物品。该折叠车结构简单且方便携带和搬运。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中折叠车展开状态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中车凳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中折叠车半折叠状态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中折叠车展开状态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中折叠车半折叠状态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中折叠车折叠状态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3中折叠车展开状态的示意图。
图中:100-折叠车,110-前车体,120-后车体,130-前轮组件,140-后轮组件,150-车把,160-车凳,170-合页,180-显示器;
111-第一端,113-第二端,121-第三端,123-第四端,131-轴套,133-踏板,151-第一卡键,153-伸缩头,155-绳索,157-卡接销,161-凳体,163-伸缩杆,165-第二卡键,167-卡槽,171-小合页,173-第一卡扣,175-第二卡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内”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此外,术语“水平”等术语并不表示要求部件绝对水平而是可以稍微倾斜。如“水平”仅仅是指其方向相对“竖直”而言更加水平,并不是表示该结构一定要完全水平,而是可以稍微倾斜。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实施例1
参照图1,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折叠车100,其包括前车体110、后车体120、前轮组件130、后轮组件140、车把150和车凳160。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前车体110矩形且具备相对的第一端111和第二端113,后车体120也为矩形且具备相对的第三端121和第四端123。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前车体110和后车体120不仅仅为矩形,在其他实施方式中,可以为其他形状,例如具有流线型的轮廓。
上述车把150为T型结构,通过一个轴套131可转动地与前车体110的第一端111连接,轴套131固定于前车体110的第一端111,车把150与前轮组件130固定连接。车把150上还设有第一卡键151。后轮组件140设置于后车体120的第四端123,车凳160设置于后轮组件140的第四端123。
前车体110的第二端113与所述后车体120的第三端121通过一个合页170可转动地连接。需要说明的是,在其他实施例中,可转动连接方式不仅仅为合页170连接,也可以为转轴或旋转连接件等。
上述折叠车100处于第一端111和第四端123相互远离的展开状态。可以通过增设踏板133及链传动机构使其成为自行车结构,供使用者骑行。
参照图2,在本实施例中,车凳160包括凳体161和伸缩杆163。凳体161下方开设有一卡槽167,伸缩杆163上设有第二卡键165。可通过卡槽167与第二卡键165的配合实现凳体161与所述伸缩杆163的可拆卸连接。方便将凳体161取下后,将小车折叠时,伸缩杆163更好地抵接与车把150,节省空间。
当使用者在折叠车100展开状态使用完毕后,需要对折叠车100进行收起时,参照图3,使用者通过转动车凳160或后车体120,使后车体120、后轮组件140和车凳160绕合页170中心轴发生旋转,前车体110与后车体120侧面贴紧,至图中第一端111和第四端123并列的半折叠状态。凳体161从伸缩杆163上拆下,通过卡槽167与车把150上的第二卡键165配合,将凳体161卡接在车把150上,此时,折叠车100为拖车外形。通过卡槽167与卡键配合对凳体161进行了收纳,减小了小车折叠后的体积,通过卡接配合,美观且方便。在半折叠状态下,折叠车100整体呈拖车外形,使用者可以直接通过拖动车把150,对折叠车100进行移动。前车体110和后车体120形成的置物面还可以承载使用者的货物。整个折叠车100结构简单且方便携带和搬运。
实施例2
参照图4,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折叠车100,与实施例1相似,该折叠车100包括前车体110、后车体120、前轮组件130、后轮组件140、车把150和车凳160。
前车体110为矩形且具备相对的第一端111和第二端113,后车体120也为矩形且具备相对的第三端121和第四端123。车把150为T型结构,通过一个轴套131可转动地与前车体110的第一端111连接,轴套131固定于前车体110的第一端111,车把150与前轮组件130固定连接。
车把150上还设有第一卡键151。后轮组件140设置于后车体120的第四端123,车凳160设置于后轮组件140的第四端123。前车体110的第二端113与所述后车体120的第三端121通过一个合页170可转动地连接。当折叠车100处于第一端111和第四端123相互远离的展开状态。可以通过增设脚踏板及链传动机构使其成为自行车结构,供使用者骑行。
车凳160包括凳体161和伸缩杆163。凳体161下方开设有一卡槽167,伸缩杆163上设有第二卡键165。可通过卡槽167与第二卡键165的配合实现凳体161与所述伸缩杆163的可拆卸连接。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不同之处在于,上述凳体161为中空结构,在保证凳体161刚度足够的情况下,将其设计成中空结构,可以在其空腔内存放物品,最大化的利用空间,解决了使用者在骑车之余还要携带别的物品的烦恼。
当使用者在折叠车100展开状态使用完毕后,需要对折叠车100进行收起时,使用者通过传动车凳160或后车体120,使后车体120、后轮组件140和车凳160绕合页170中心轴发生旋转,前车体110与后车体120侧面贴紧,至第一端111和第四端123并列的半折叠状态。凳体161从伸缩杆163上拆下,通过卡槽167与车把150上的第二卡键165配合,将凳体161卡接在车把150上,此时,折叠车100为拖车外形。通过卡槽167与卡键配合对凳体161进行了收纳。拖车外形使用者可以直接通过拖动车把150,对折叠车100进行移动。前车体110和后车体120形成的置物面还可以承载使用者的货物。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如图5,车把150上包括绳索155、第一卡合件和第二卡合件。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卡合件为一个伸缩头153,第二卡合件为卡接销157。伸缩头153一端与绳索155接连。车把150上还包括一个卡接销157,卡接销157靠近绳索155未与伸缩头153连接的另一端。当折叠车100处于半折叠状态时,折叠车100前车体110和后车体120形成的呈物面上载有太多物品。折叠车100在拖动时难免会有震动及倾斜,为了避免物品散落,可将可收缩绳索155拉出,将一端的伸缩头153与卡接销157配合,在围成的容纳空间内进行加固,避免了因抖动或倾斜造成的物品散落,增强了实用性。需要说明的是,在其他实施例方式中,伸缩头153与卡接销157可以为任何可以分离的固定件。
在前车体110与车把150连接处、后车体120与后轮组件140连接处还分别包括一个小合页171。前车体110与后车体120可以绕小合页171轴心旋转,使折叠车100具备前车体110与车把150连接、后车体120与伸缩杆163连接,且第一端111和第四端123并列的折叠状态。此处小合页171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是其他可转动连接方式。
参考图6,折叠车100处于折叠状态。上述前车体110上还包括第一卡扣173,后车体120上还包括第二卡扣175。第一卡扣173可以卡接于车把150,使前车体110与车把150连接,第二卡扣175可以卡接于伸缩杆163,使后车体120与伸缩杆163连接。其中第一卡扣173和第二卡扣175可以直接分别安装于前车体110或后车体120上,也可以通过可拆卸连接,分别与前车体110或后车体120连接。
当不需要拖载物品时,使折叠车100处于折叠状态,呈拉杆箱形状。此时折叠体积最小,方便使用者在不使用时携带,仅需拖动车把150即可对折叠车100进行移动和搬运。
在本实施例中,折叠车100包括三种状态,即展开状态、半折叠状态和折叠装状态,适应不同场合。方便使用者骑行,载物与移动。使用方便,结构简单且便于搬运。
实施例3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折叠车100,与实施例2相似,该车包括前车体110、后车体120、前轮组件130、后轮组件140、车把150和车凳160。
前车体110为矩形且具备相对的第一端111和第二端113,后车体120也为矩形且具备相对的第三端121和第四端123。前车体110的第二端113与所述后车体120的第三端121通过一个合页170可转动地连接。电动折叠车100具备一个第一端111和第四端123相互远离的展开状态。
车凳160包括凳体161和伸缩杆163。凳体161下方开设有一卡槽167,伸缩杆163上设有第二卡键165。可通过卡槽167与第二卡键165的配合实现凳体161与所述伸缩杆163的可拆卸连接。本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在于,上述凳体161为中空结构,在保证凳体161刚度足够的情况下,将其设计成中空结构,可以在其空腔内存放物品。
当使用者在折叠车100展开状态使用完毕后,需要对折叠车100进行收起时,使用者通过传动车凳160或后车体120,使后车体120、后轮组件140和车凳160绕合页170中心轴发生旋转,前车体110与后车体120侧面贴紧,至第一端111和第四端123并列的半折叠状态。凳体161从伸缩杆163上拆下,通过卡槽167与车把150上的第二卡键165配合,将凳体161卡接在车把150上,此时,折叠车100为拖车外形。通过卡槽167与卡键配合对凳体161进行了收纳。拖车外形使用者可以直接通过拖动车把150,对折叠车100进行移动。前车体110和后车体120形成的置物面还可以承载使用者的货物。
车把150上包括绳索155、第一卡合件和第二卡合件。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卡合件为一个伸缩头153,第二卡合件为卡接销157。伸缩头153一端与绳索155接连。车把150上还包括一个卡接销157,卡接销157靠近绳索155未与伸缩头153连接的另一端。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2相比,不同之处在于,上述折叠车100还包括电传动系统和一个显示器180。电传动设置于后车体120内,通过电连接,为前轮组件130和后轮组件140提供动力。需要说明的是,在其他实施方式中,电传动装置可以设置于前车体110内,也可以设置于折叠车100外部;电传动装置只与前轮组件130或后轮组件140连接。
上述显示器180固定于车把150上,位于车把150上方,使用者方便看到的位置。显示器180与电传动系统连接。使用者可以方便直观的观测到折叠车100的行驶速度和电量,方便且智能。
当折叠车100处于展开状态时,电传动装置为折叠车100提供动力,使用者可以像使用电瓶车一样骑行。
在本实施例中还可以增加一个模块,由于电传动装置同时控制前轮组件130和后轮组件140,当折叠车100位于半折叠状态或折叠状态时,前轮及后轮向同一方向转动。
该折叠车100还包括一对踏板133,踏板133对称设置在所述前车体110上,且与前车体110可转动连接。使用时将其打开,用于骑行过程中踏脚,在不使用时可以向下翻折进行收纳。
当折叠车100处于半折叠状态,前车体110与后车体120形成的置物面上可以承载货物,且由于电传动装置为折叠车100提供动力,当货物较重时,使用者也可以轻易的将其移动,使本折叠车100适用面更广。
当不需要拖载物品也不骑行时,使折叠车100处于折叠状态,呈拉杆箱形状。此时折叠体积最小,方便使用者在不使用时携带,电传动装置依旧可以为前轮组件130和后轮组件140提供动力,使折叠车100的拖动更省力。
本实施例中,折叠车100由于电传动系统提供动力,使其在使用方便,结构简单且便于搬运的同时,骑行与搬运更省力。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