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制作方法_6

文档序号:8384973阅读:来源:国知局
相对的上下关系进行命名。上横向部51不特指连杆机构5中的位于最上方位置的横向部。上横向部有时也表示位于与最上方的横向部相比靠下方的位置且与其他的横向部相比处于上方的横向部。下横向部不特指连杆机构中的位于最下方的横向部。下横向部有时也表示位于与最下方的横向部相比靠上方的位置且与其他的横向部相比处于下方的横向部。而且,横向部例如也可以由如下三个部件构成,即:具有支承于车身框架的中间部、对右侧向部进行支承的右部、及对左侧向部进行支承的左部的一个部件;以及左右分开的一对部件、即右横向部件和左横向部件。这样,在具有连杆功能的范围内,上横向部及下横向部可以由多个部件构成。连杆机构只要包含上横向部及下横向部即可。
[0230]另外,在上述的实施方式中,列举了下横向部52由两个部件构成的例子,这两个部件是:平板状的后下横向部件52a2 ;以及一体地具有平板状的前下横向部件52al、及将该部件52al与后下横向部件52a2连结的连结部52b的部件。但是,本发明并不局限于此。例如,可以将平板状的后下横向部件52a2、平板状的前下横向部件52al、两个连结部52b构成为分别独立的四个部件,可以将下横向部52由四个部件构成。
[0231]需要说明的是,在使试验力作用时,优选在使车辆为直立状态并固定的状态下进行。上右轴线方向的向前方向是指与上右轴线平行且从车辆的后部朝向车辆的前部的方向。上右轴线方向的向后方向是指与上右轴线平行且从车辆的前部朝向车辆的后部的方向。需要说明的是,上右轴线、下右轴线、上左轴线及下左轴线相互平行。因此,上右轴线方向的向前方向、下右轴线方向的向前方向、上左轴线方向的向前方向及下左轴线方向的向前方向相同。上右轴线方向的向后方向、下右轴线方向的向后方向、上左轴线方向的向后方向及下左轴线方向的向后方向相同。
[0232]需要说明的是,可以直接使试验力作用于轴承。而且,可以直接使力作用于侧向部,其结果是,使试验力作用于轴承。只要是使试验力作用于轴承的方法即可,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经由侧向部以外的部位而使试验力作用于轴承。
[0233]在此使用的用语及表达是用于说明的,而不是用于进行限定性的解释的。必须认识到的是,在此所示且叙述的特征事项的任意等同物并没有被排除在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的范围内进行的各种变形都是允许的。
[0234]本发明是以多种不同的方式来实现的。其公开应看作是提供本发明的原理的实施方式的公开。这些实施方式没有将本发明限定于在此记载和/或图示的优选实施方式,在了解了这样情况的基础上,将多种图示实施方式记载于此。
[0235]将本发明的图示实施方式在此记载了几个。本发明并不局限于在此记载的各种优选实施方式。本发明也包括基于其公开而包含通过本领域技术人员能识别的等同的要素、修正、删除、组合(例如,跨各种实施方式的特征的组合)、改良和/或变更的所有实施方式。权利要求的限定事项应基于该权利要求所使用的用语而作广泛解释,不应限定为本说明书或本申请的执行中记载的实施方式。这样的实施方式应解释为不是排他性的。例如,在本公开中,“优选”或“良好”这样的用语不是排他性的,是表示“虽然优选,但没有限定于此”或“虽然良好,但没有限定于此”的意思。
[0236]本申请基于在2012年12月19日提出的日本国专利申请2012-277219及在2012年12月19日提出的日本国专利申请2012-277220,并将其内容作为参照而援引于此。
[0237]符号说明
[0238]1:车辆
[0239]3:前轮
[0240]5:连杆机构
[0241]21:车身框架
[0242]23:车把
[0243]31:左前轮
[0244]32:右前轮
[0245]33:左缓冲器
[0246]34:右缓冲器
[0247]51:上横向部
[0248]52:下横向部
[0249]53:左侧向部
[0250]54:右侧向部
[0251]511:上中间轴承
[0252]512:上左轴承、上右轴承
[0253]521:下中间轴承
[0254]522:下左轴承、下右轴承
[0255]60:转向轴
[0256]335:第一托架
[0257]336:第二托架
[0258]Ml:上中间轴线
[0259]M2:上左轴线
[0260]M3:上右轴线
[0261]M4:下中间轴线
[0262]M5:下左轴线
[0263]M5:下左轴线
[0264]M6:下右轴线
[0265]N1:左转向轴线
[0266]N2:右转向轴线
【主权项】
1.一种车辆,由来自动力源的动力来驱动,其特征在于,具备: 左前轮及右前轮,当从车辆的前方观察时,所述左前轮和所述右前轮被左右配置并能够转向; 右缓冲装置,所述右缓冲装置在其下部支承所述右前轮,对所述右前轮相对于上部的在所述车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的位移进行缓冲; 左缓冲装置,所述左缓冲装置在其下部支承所述左前轮,对所述左前轮相对于上部的在所述车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的位移进行缓冲; 连杆机构,所述连杆机构包含右侧向部、左侧向部、上横向部及下横向部,所述右侧向部支承着所述右缓冲装置的上部以使得所述右缓冲装置能够绕着沿所述车身框架的上下方向延伸的右转向轴线进行旋转,所述左侧向部支承着所述左缓冲装置的上部以使得所述左缓冲装置能够绕着与所述右转向轴线平行的左转向轴线进行旋转,所述上横向部包含如下的一片部件,该一片部件在右端部经由上右轴承支承着所述右侧向部的上部以使得所述右侧向部能够绕着沿所述车身框架的前后方向延伸的上右轴线进行旋转,在左端部经由上左轴承支承着所述左侧向部的上部以使得所述左侧向部能够绕着与所述上右轴线平行的上左轴线进行旋转,且中间部经由上中间轴承以能够绕着与所述上右轴线及所述上左轴线平行的上中间轴线进行旋转的方式被支承于所述车身框架,所述下横向部包含如下的一片部件,该一片部件在右端部经由下右轴承支承着所述右侧向部的下部以使得所述右侧向部能够绕着与所述上右轴线平行的下右轴线进行旋转,在左端部经由下左轴承支承着所述左侧向部的下部以使得所述左侧向部能够绕着与所述上左轴线平行的下左轴线进行旋转,且中间部经由下中间轴承以能够绕着与所述上中间轴线平行的下中间轴线进行旋转的方式被支承于所述车身框架; 转向轴,所述转向轴在所述车身框架的左右方向上的所述右侧向部与所述左侧向部之间被支承于所述车身框架,所述转向轴的上端部被设置在与所述下中间轴线相比靠所述车身框架的上下方向的上方的位置,所述转向轴能够绕着沿所述车身框架的上下方向延伸的中间转向轴线进行旋转; 车把,所述车把被设置在所述转向轴的上端部;以及 旋转传递机构,所述旋转传递机构将与所述车把的操作相应的所述转向轴的旋转向所述右缓冲装置和所述左缓冲装置传递; 所述连杆机构中, 所述上横向部与所述下横向部的体积不同, 在将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下横向部拆除的状态并将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上横向部安装的状态下使所述上右轴线方向的向前或向后的试验力作用于所述上右轴承时的所述上横向部的位移量、在将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下横向部拆除的状态并将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上横向部安装的状态下使与所述试验力相同大小及相同方向的力作用于所述上左轴承时的所述上横向部的位移量、在将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上横向部拆除的状态并将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下横向部安装的状态下使与所述试验力相同大小及相同方向的力作用于所述下右轴承时的所述下横向部的位移量、在将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上横向部拆除的状态并将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下横向部安装的状态下使与所述试验力相同大小及相同方向的力作用于所述下左轴承时的所述下横向部的位移量相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中, 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上横向部与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下横向部的材质不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中, 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上横向部与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下横向部的材质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所述车身框架包含连杆支承部, 所述连杆支承部将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上横向部以及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下横向部支承为能够旋转, 在所述上右轴线方向上与所述连杆支承部相比靠前方的所述上横向部的前部的体积不同于与所述连杆支承部相比靠后方的所述上横向部的后部的体积。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所述车身框架包含连杆支承部, 所述连杆支承部将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上横向部以及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下横向部支承为能够旋转, 在所述上右轴线方向上与所述连杆支承部相比靠前方的所述下横向部的前部的体积不同于与所述连杆支承部相比靠后方的所述下横向部的后部的体积。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上横向部的体积小于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下横向部的体积。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所述车身框架包含将所述上横向部及所述下横向部支承为能够旋转的连杆支承部, 在所述上右轴线方向上与所述连杆支承部相比靠前方的所述上横向部的前部的体积小于与所述连杆支承部相比靠前方的所述下横向部的前部的体积。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所述车身框架包含连杆支承部,该连杆支承部将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上横向部以及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下横向部支承为能够旋转, 所述上横向部或所述下横向部设置在与所述连杆支承部相比靠前方或后方的任一方,且未设置在另一方。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在所述上右轴线方向上,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上横向部的前端与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下横向部的前端被设置在不同的位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在所述上右轴线方向上,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上横向部的后端与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下横向部的后端被设置在不同的位置。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所述车身框架包含连杆支承部,该连杆支承部将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上横向部以及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下横向部支承为能够旋转, 所述连杆支承部将所述转向轴支承为能够旋转。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所述车身框架包含连杆支承部,该连杆支承部将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上横向部以及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下横向部支承为能够旋转, 所述上横向部包含:在所述上右轴线方向上位于与所述连杆支承部相比靠前方的位置,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上前部件;在所述上右轴线方向上位于与所述连杆支承部相比靠后方的位置,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上后部件。
13.根据权利要求1?12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所述车身框架包含连杆支承部,该连杆支承部将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上横向部以及包含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部件的所述下横向部支承为能够旋转, 所述下横向部包含:在所述下右轴线方向上位于与所述连杆支承部相比靠前方的位置,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下前部件;在所述下右轴线方向上位于与所述连杆支承部相比靠后方的位置,所述右端部及所述左端部被支承且所述中间部被支承的一片下后部件。
【专利摘要】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维持连杆机构的功能并抑制与两个前轮相比靠上方的转向轴周围的结构的大型化的、具备可倾斜的车身框架和两个前轮的车辆。在具备可倾斜的车身框架、右前轮及左前轮的车辆(1)中,连杆机构(5)的上横向部及下横向部包含右端部及左端部支承于侧向部且中间部支承于车身框架的一片部件。上横向部(51)与下横向部(52)的体积不同。使向后的试验力作用于将下横向部(52)拆除而对上横向部(51)进行支承的上右轴承及上左轴承时的上位移量(X1、X2)与使向后的试验力作用于将上横向部(51)拆除而对下横向部(52)进行支承的下右轴承及下左轴承时的下位移量(X3、X4)相等。
【IPC分类】B62K5-08, B62K5-05, B62K5-027
【公开号】CN104703870
【申请号】CN201380038934
【发明人】高野和久
【申请人】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
【公开日】2015年6月10日
【申请日】2013年12月19日
【公告号】CN104507789A, EP2921390A1, EP2921391A1, WO2014098198A1, WO2014098199A1
当前第6页1 2 3 4 5 6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