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连杆加工的防变形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11292阅读:35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连杆加工的防变形夹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加工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连杆加工的防变形夹具。



背景技术:

连杆是挖掘机铲斗与铲斗油缸连接的非常重要零部件,该产品的作用是控制铲斗移动的深度和角度。因此,优良的产品质量是保证铲斗正常工作的前提,该产品尺寸较大,易变形,要求精度高,加工时难以保证较好的质量。

目前,该产品广泛采用加工中心铣面及镗孔加工的方法,工件夹压变形极其严重,加工出来的产品,位置度及平行度、垂直度均达不到图纸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连杆加工的防变形夹具,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工件加工时易变形、加工精度较低、加工的工件质量较差等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连杆加工的防变形夹具,包括虎钳,所述虎钳上安装有相对的定钳口、动钳口,还包括用于控制动钳口移动的螺杆,还包括分别用于夹紧工件的前部和后部的前夹压块、后夹压块,所述前夹压块或后夹压块在动钳口的驱动下移动,所述后夹压块的底部还设有用于定位工件底部的下定位块。

进一步地,所述下定位块上开设有用于进退刀具的槽孔。

进一步地,所述槽孔的直径大于或等于工件上加工孔的直径。

进一步地,所述前夹压块上设有用于夹紧工件前侧壁的前支耳。

进一步地,所述前支耳的数量为两个。

进一步地,所述后夹压块上设有用于夹紧工件后侧壁的后支耳。

进一步地,所述后支耳上设有与工件后侧壁相匹配的弧形凹槽。

进一步地,所述后支耳的数量为两个。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连杆加工的防变形夹具,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充分利用夹具随动的特点,夹具与产品随动,两边均匀夹紧,夹具的形状与工件适配,工件变形小,充分满足产品质量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俯视图。

图3为图2中去掉工件后的结构示意图。

零件标号说明

1—虎钳

101—定钳口

102—螺杆

103—动钳口

2—后夹压块

21—后支耳

22—弧形凹槽

3—下定位块

4—工件

5—前夹压块

51—前支耳

6—槽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如图1-图3所示,一种用于连杆加工的防变形夹具,包括虎钳1,虎钳1上安装有相对的定钳口101、动钳口103,还包括用于控制动钳口103移动的螺杆102,还包括分别用于夹紧工件4的前部和后部的前夹压块5、后夹压块2,前夹压块5或后夹压块2在动钳口103的驱动下移动,后夹压块2的底部还设有用于定位工件4底部的下定位块3,下定位块3的上表面为水平面,便于对工件4进行定位,避免发生位置偏移,前夹压块5、后夹压块2、下定位块3围合形成与工件4适配的空间,便于工件4的夹紧,同时避免其因受力而变形。前夹压块5、后夹压块2可以直接放置在虎钳1的工作台上,也可以分别安装在定钳口101、动钳口103上,提高结构的稳定性。具体地,两个夹压块有两种安装方式,当前夹压块5紧靠在定钳口101上时,后夹压块2紧靠在动钳口103上;当前夹压块5紧靠在动钳口103上时,后夹压块2则紧靠在定钳口101上,优选后一种方式,便于工作人员放置工件4。

下定位块3上开设有用于进退刀具的槽孔6,刀具对连杆产品上的通孔进行加工时,需要穿出通孔一定的长度,为了便于刀具的进退,下定位块3上设置槽孔6,该槽孔6位于所需加工的通孔下方。

槽孔6的直径大于或等于工件4上加工孔的直径,便于刀具的进退,同时也避免刀具或下定位块3被损坏。

具体地,前夹压块5上设有用于夹紧工件4前侧壁的前支耳51,前支耳51的数量为两个,工件4的前侧具有凸台,为了避免位置干涉,通过设置前支耳51,使得工件4的前侧壁可以与前支耳51接触,便于工件的夹紧。后夹压块2上设有用于夹紧工件4后侧壁的后支耳21,后支耳21同样是为了避免与工件4的凸台产生位置干涉,使得后支耳21可以与工件4的后侧壁接触,便于工件4的夹紧。

后支耳21上设有与工件4后侧壁相匹配的弧形凹槽22,使得工件4的柱体外壁被后支耳21准确定位及夹紧,后支耳21的数量为两个,与工件4的柱体相对应。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如下:将工件4放置在下定位块3上,工件4的两个柱体的后侧壁贴靠在弧形凹槽22上,旋转螺杆102,使得工件4被前夹压块5、后夹压块2夹紧,即可对工件4进行加工处理。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使得夹具与产品随动,两边均匀夹紧,夹具的形状与工件适配,工件变形小,充分满足产品质量要求,便于工件的加工,提高加工质量。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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