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行驶控制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8435570阅读:349来源:国知局
车辆的行驶控制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能够在将发动机与车轮断开的状态下进行惯性行驶的车辆的行驶控制装置,尤其涉及一种从该惯性行驶向将发动机与车轮连结了的通常行驶恢复时的技术。
【背景技术】
[0002]在具备将发动机与车轮断开的断开连接装置(例如离合器)、和将该发动机的动力向该车轮侧传递的变速器的车辆中,为了延长行驶距离并改善耗油率而考虑到如下技术,即,通过在将发动机与车轮连结并利用该发动机的动力而行驶的通常行驶中满足预定条件,从而使车辆进行惯性行驶。例如,在专利文献I中提出了如下的车辆的控制装置,其将加速器关闭等作为条件,通过在车辆行驶中释放离合器从而将发动机与车轮断开,由此使车辆进行惯性行驶。此外,在该专利文献I中,记载了惯性行驶时的发动机的状态不会被特别区分而会设为“怠速状态”或“停止状态”的内容。此外,在专利文献I中,作为解除这种惯性行驶的条件(即向通常行驶恢复的恢复条件)而例示了如下条件,即,加速器开启、制动器开启、预定转向角以上的转向、换档杆操作、预定值以下的车间距离、车速降低、下坡路上的车速上升等。
[0003]在先技术文献
[0004]专利文献
[0005]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2-227885号公报

【发明内容】

[0006]发明所要解决的课题
[0007]但是,在如下情况下、即通过在将发动机与车轮断开而进行行驶的上述惯性行驶中实施加速器开启从而从该惯性行驶向上述通常行驶恢复的情况下,认为用户希望迅速地实施加速。为了满足这种用户的要求,考虑到在从上述惯性行驶恢复时通过将变速器的变速比设为低车速侧从而预先使能够产生的驱动力(驱动转矩等也为同样情况)的上限值(即能够产生的驱动力的绝对值)增大,由此提高开始产生驱动力之后的加速性能。然而,完全没有考虑到如下情况,即,根据上述惯性行驶中的发动机的状态是被设为“怠速状态”、还是被设为“停止状态”,从该惯性行驶进行恢复的程序会有所不同。具体而言,在发动机的状态被设为了“怠速状态”的情况下,其程序为,在上述恢复条件成立后,在执行了使发动机转速与离合器的输出侧转速一致的同步控制之后使离合器卡合,从而使车辆加速。另一方面,在发动机的状态被设为了“停止状态”的情况下,其程序为,在上述恢复条件成立后,在使发动机启动之后,执行上述同步控制并使离合器卡合,从而使车辆加速。因此,在发动机为“停止状态”的情况下,在从惯性行驶进行恢复时需要使发动机启动,因此与发动机为“怠速状态”的情况相比,到产生驱动力为止的响应性较差。
[0008]在此,在从“停止状态”进行恢复的情况下,发现了如下新问题,S卩,当欲通过提高加速性能来挽回至产生驱动力为止的响应性较差的情况而将变速器的变速比设置为低车速侧时,为了将上述同步控制时的发动机转速设为较高,因车型不同而在其同步控制上需要耗费时间,从而反而使响应性恶化。相反地,在从“怠速状态”进行恢复的情况下,发现了如下新问题,即,当为了使从“停止状态”进行恢复时的响应性提高而以配合从该“停止状态”起的恢复的方式将变速器的变速比设置为高车速侧时,在进行恢复之后所能够产生的驱动力的绝对值变小从而难以获得所需的加速,由此使加速性能恶化。特别是,由于在“怠速状态”的情况下原本发动机是处于工作中的,因此用户期待能够产生所需的驱动力,相对于此,所产生的向通常行驶进行恢复时驱动力较小的这一现象却容易给用户带来不适感。另外,上述这样的课题尚未为公众所知,还没有人提出着眼于惯性行驶中的发动机是处于“停止状态”还是处于“怠速状态”的不同,来设定变速器的变速比以便设定一种在向通常行驶进行恢复时不易给用户带来不适感的变速器的变速比。
[0009]本发明为以上述的实际情况为背景而完成的发明,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实现在从将发动机与车轮断开而进行行驶的惯性行驶向通常行驶进行恢复时,在至开始产生驱动力为止的响应性和开始产生驱动力之后的加速性能方面不易给用户带来不适感的车辆的行驶控制装置。
[0010]用于解决课题的方法
[0011]用于实现所述目的的第一发明的主旨在于,在车辆的行驶控制装置中,(a)所述车辆具备:发动机、将该发动机与车轮断开的断开连接装置、将该发动机的动力向该车轮侧传递的变速器,并且,所述车辆能够进行通常行驶、自由驾驶惯性行驶和空档惯性行驶,所述通常行驶为,将该发动机与该车轮连结并通过该发动机的动力而进行行驶,所述自由驾驶惯性行驶为,在行驶中将该发动机与该车轮断开并使该发动机停止而进行惯性行驶,所述空档惯性行驶为,在行驶中将该发动机与该车轮断开并使该发动机自动运转而进行惯性行驶;(b)在从所述自由驾驶惯性行驶向所述通常行驶恢复的情况下,与从所述空档惯性行驶向所述通常行驶恢复的情况相比,将所述变速器的变速比设为高车速侧。
[0012]发明效果
[0013]如果采用这种方式,则通过基于惯性行驶中的发动机的状态来改变向通常行驶恢复时的变速器的变速比,从而在停止了发动机的自由驾驶惯性行驶中,重视连结发动机与车轮时的、至使发动机转速同步为止的时间(换言之为,至开始产生驱动力为止的响应性)而以高车速侧(高速档侧)的变速比向通常行驶恢复,另一方面,在使发动机自动运转的空档惯性行驶中,重视恢复之后所能够产生的驱动力的绝对值(换言之为,产生驱动力之后的加速性能)而以低车速侧(低速档侧)的变速比向通常行驶恢复。因此,在从惯性行驶向通常行驶恢复时,能够实现在上述响应性与上述加速性能方面不易给用户带来不适感。
[0014]在此,第二发明为,在所述第一发明所记载的车辆的行驶控制装置中,向所述通常行驶恢复的多种条件之中的一个条件为,驱动要求量的增大这一条件,在随着所述驱动要求量的增大而进行的、向所述通常行驶的恢复时,执行将所述变速器的变速比设为高车速侧的控制,而在随着所述驱动要求量的增大以外的条件而进行的、向所述通常行驶的恢复时,将所述变速器的变速比设为所述通常行驶时的变速比。如果采用这种方式,则在随着驱动要求量的增大而进行的向通常行驶恢复时以外的情况下,由于执行根据惯性行驶中的发动机的状态而改变向通常行驶恢复时的变速器的变速比的控制,从而存在如下可能性,即,连结发动机与车轮时的冲击因发动机的状态的不同而发生变化从而给用户带来不适感,相对于此,由于在随着驱动要求量的增大而进行的向通常行驶恢复时以外的情况下,并不重视至产生驱动力为止的响应性,因此通过不执行该控制,从而避免了带来这种不适感的情况。
[0015]此外,第三发明为,在所述第一发明或第二发明所记载的车辆的行驶控制装置中,具有决定所述通常行驶时的所述变速器的变速比的、被预先规定的关系,在从所述自由驾驶惯性行驶向所述通常行驶恢复的情况下,与从所述空档惯性行驶向所述通常行驶恢复的情况相比,相对于根据所述被预先规定的关系而被决定的变速比而将被设定的所述变速器的变速比设为高车速侧。如果采用这种方式,则在从自由驾驶惯性行驶向通常行驶恢复的情况下,与从空档惯性行驶向通常行驶恢复的情况相比,能够切实地将变速器的变速比设为高车速侧。
[0016]此外,第四发明为,在所述第一发明至第三发明中的任意一项发明所记载的车辆的行驶控制装置中,具有:自由驾驶惯性行驶用的关系,其为决定从所述自由驾驶惯性行驶向所述通常行驶恢复时的所述变速器的变速比的、被预先规定的关系;空档惯性行驶用的关系,其为决定从所述空档惯性行驶向所述通常行驶恢复时的所述变速器的变速比的、被预先规定的关系,其中,所述自由驾驶惯性行驶用的关系与所述空档惯性行驶用的关系相比,所述变速器的变速比被设定为高车速侧。如果采用这种方式,则在从自由驾驶惯性行驶向通常行驶恢复的情况下,与从空档惯性行驶向通常行驶恢复的情况相比,能够切实地将变速器的变速比设为高车速侧。
[0017]此外,用于实现所述目的的第五发明的主旨在于,在车辆的行驶控制装置中,(a)所述车辆具备:发动机、将该发动机与车轮断开的断开连接装置、将该发动机的动力向该车轮侧传递的变速器,并且,所述车辆能够进行通常行驶、自由驾驶惯性行驶和空档惯性行驶,所述通常行驶为,将该发动机与该车轮连结并通过该发动机的动力而进行行驶,所述自由驾驶惯性行驶为,在行驶中将该发动机与该车轮断开并使该发动机停止而进行惯性行驶,所述空档惯性行驶为,在行驶中将该发动机与该车轮断开并使该发动机自动运转而进行惯性行驶;(b)所述车辆的行驶控制装置具有决定所述通常行驶时的所述变速器的变速比的、被预先规定的关系;(C)在从所述自由驾驶惯性行驶向所述通常行驶恢复的情况下,与从所述空档惯性行驶向所述通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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