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渔具领域,尤其是渔线轮摇臂可调结构。
背景技术:
现在业余生活越来越广泛,垂钓也越来越得到大家的喜爱,目前我们使用的渔线轮,通过转杆带动齿盘使得活动杆上下活动,转杆与支架固定连接,因此也无法调节转杆与轮脚的距离,也就是无法调整力臂的长度大小,在特殊的鱼种垂钓中,也无法改变力的大小,使用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无法调整力臂大小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渔线轮摇臂可调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渔线轮摇臂可调结构,包括插入齿盘的转杆和支架,所述转杆通过安装座与支架一端连接,支架另一端设有轮脚,安装座和支架上设有力臂调节结构。
所述力臂调节结构包括设在安装座表面的凸块,凸块内部穿设有调节螺钉,凸块内壁和调节螺钉的齿纹相反,支架一端设有活动槽和卡槽,调节螺钉的调节圆头卡设在卡槽,
凸块在活动槽中活动并安装在支架上。
所述凸块表面设有螺钉,螺钉穿过活动槽与螺帽连接。
所述力臂调节结构包括设在安装座表面的卡块,支架一端上设有卡位槽,卡块卡插在卡位槽并安装在支架上,卡位槽的数量大于一个。
所述卡块表面设有螺钉,螺钉穿过卡位槽与螺帽连接。
所述力臂调节结构包括设在安装座表面的凸块,凸块内部穿设有滑杆,支架一端设有活动滑槽,滑杆两端固定在活动滑槽两侧,凸块表面中间镂空成孔,孔上安装固定螺钉,固定螺钉与滑杆接触并压住固定。
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形式多样,或通过转动活动圆头,或通过不同距离的卡位槽,或在滑杆上调整前后位置,都是为了能够调整转杆与轮脚之间的距离,调整力臂的大小,根据力的原理,力与力臂成反比,力臂越大,力越小,因此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我调节,提高垂钓乐趣,方便实用,结构新颖,设计巧妙。
附图说明
图1、2、3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4、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图6、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3的结构示意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4、5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2、3所示的渔线轮摇臂可调结构,包括插入齿盘的转杆2和支架10,所述转杆2通过安装座1与支架10一端连接,安装座1表面设有平滑的安装面3,安装面3设置凸块4方便,支架10另一端设有轮脚11,安装座1和支架10上设有力臂调节结构。
所述力臂调节结构包括设在安装座1表面的凸块4,凸块4内部穿设有调节螺钉7,凸块4内部水平设有螺纹通孔5,螺纹通孔5内壁和调节螺钉7的齿纹相反,支架10一端设有活动槽12和卡槽13,卡槽13位于活动槽12左侧,支架10一端视为轮脚11所在端的另一端,支架10一端也就是支架10的一侧,调节螺钉7的调节圆头卡设在卡槽13,卡槽13右侧设有两块挡块,限位调节圆头,两块挡块之间有缺口,用于调节螺钉7穿过与凸块4连接,凸块4在活动槽12中活动并安装在支架10上,卡槽13用于限制调节圆头的左右移动,因为通过调节圆头的转动,来带动凸块4在活动槽12中前后活动,调节距离,所述凸块4表面设有螺钉6,螺钉6穿过活动槽12与螺帽8连接,凸块 4 与支架 10 是活动连接,凸块4在调节螺钉7 的作用下,可来回活动。
使用时,凸块4上安装调节螺钉7,使得活动圆头卡进卡槽13,凸块4通过螺帽8固定,通过转动活动圆头,凸块4可活动,用以调节距离,改变力臂大小。
实施例2
如图4、5所示,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不同的是所述力臂调节结构包括设在安装座1表面的卡块15,支架10一端上设有卡位槽14,卡块15卡插在卡位槽14并安装在支架10上,卡位槽14的数量为3个,所述卡块15表面设有螺钉6,螺钉6穿过卡位槽14与螺帽8连接。
使用时,有多个卡位槽14,卡位槽14沿支架10依次排列,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靠近或远离轮脚11的卡位槽14,来调整力臂的大小。
实施例3
如图6、7所示,所述力臂调节结构包括设在安装座1表面的凸块4,凸块4内部穿设有滑杆16,支架10一端设有活动滑槽17,滑杆16两端固定在活动滑槽17两侧,凸块4表面中间镂空成孔19,孔19上安装固定螺钉20,固定螺钉20与滑杆16接触并压住固定。
使用时,先选择凸块4在滑杆16上的位置,然后在安装固定螺钉20使得固定螺钉20紧紧压住滑杆16固定,凸块4距离轮脚11之间的距离,通过调整凸块4在滑杆16上的位置来改变。
实施例 4
如图8所示,与实施例1、2不同的是,所述螺帽8是快速固定螺帽21,快速固定螺帽21表面有手指夹持凸面,便于快速固定和拧开。
实施例 5
如图 8 所示,与实施例3不同的是,所述固定螺钉20的圆头是快速固定螺帽21,快速固定螺帽21表面有手指夹持凸面,便于快速固定和拧开。
应当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足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增减、替换、变换或改进,而所有这些增减、替换、变换或改进后的技术方案,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