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教育管理教学使用的展示教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20750发布日期:2019-08-13 20:37阅读:368来源:国知局
一种教育管理教学使用的展示教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展示教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教育管理教学使用的展示教具。



背景技术:

在教育管理教学中,教师经常需要将学生的优秀作品进行展示,而目前的展示教具一般只是简单的存放架,功能单一,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教育管理教学使用的展示教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教育管理教学使用的展示教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目前展示教具一般只是简单的存放架,功能单一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教育管理教学使用的展示教具,包括展示箱,所述展示箱的内腔横向设置有第一支板和第二支板,且第一支板位于第二支板的上侧,所述第一支板和第二支板的左右两侧均活动卡接有条形滑轨,且条形滑轨安装在展示箱的内壁,所述第一支板和第二支板的底部左侧均安装有微型步进电机,所述第一支板上微型步进电机的顶部动力输出轴贯穿第一支板的顶部,所述第二支板上微型步进电机的顶部动力输出轴贯穿第二支板的顶部,所述微型步进电机的顶部动力输出轴通过粘合剂粘接有展示卡板,所述展示箱的内腔底部、第二支板的顶部和第一支板的顶部均焊接有挡板,且三个挡板位于同一垂直线上,所述展示箱的内腔右壁安装有三组支撑弹簧,所述支撑弹簧的左端安装有活动板,且活动板位于挡板的右侧,所述展示箱的内腔底部左侧安装有收纳盒,所述展示箱的底部四角均安装有支腿,所述展示箱的右侧铰接有钢化玻璃板,所述展示箱的内壁通过粘合剂粘接有活性炭板。

优选的,所述第一支板、第二支板、条形滑轨、挡板和活动板均为不锈钢结构。

优选的,所述展示卡板为PVC透明展示卡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本教育管理教学使用的展示教具的设置,既方便学生优秀作品的存放,又方便对纸板类作品进行展示,并且可以存放小物品,而且对作品的保护效果好,使作品不易受潮,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展示卡板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展示卡板左视图。

图中:1展示箱、2第一支板、3第二支板、4条形滑轨、5微型步进电机、6展示卡板、7挡板、8支撑弹簧、9活动板、10收纳盒、11支腿、12钢化玻璃板、13活性炭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教育管理教学使用的展示教具,包括展示箱1,所述展示箱1的内腔横向设置有第一支板2和第二支板3,且第一支板2位于第二支板3的上侧,所述第一支板2和第二支板3的左右两侧均活动卡接有条形滑轨4,且条形滑轨4安装在展示箱1的内壁,所述第一支板2和第二支板3的底部左侧均安装有微型步进电机5,所述第一支板2上微型步进电机5的顶部动力输出轴贯穿第一支板2的顶部,所述第二支板3上微型步进电机5的顶部动力输出轴贯穿第二支板3的顶部,所述微型步进电机5的顶部动力输出轴通过粘合剂粘接有展示卡板6,所述展示箱1的内腔底部、第二支板3的顶部和第一支板2的顶部均焊接有挡板7,且三个挡板7位于同一垂直线上,所述展示箱1的内腔右壁安装有三组支撑弹簧8,所述支撑弹簧8的左端安装有活动板9,且活动板9位于挡板7的右侧,所述展示箱1的内腔底部左侧安装有收纳盒10,所述展示箱1的底部四角均安装有支腿11,所述展示箱1的右侧铰接有钢化玻璃板12,所述展示箱1的内壁通过粘合剂粘接有活性炭板13。

其中,所述第一支板2、第二支板3、条形滑轨4、挡板7和活动板9均为不锈钢结构,支撑强度高,不易生锈,所述展示卡板6为PVC透明展示卡板,制造成本低,透明效果好。

工作原理:将活动板9向右掰动,将学生优秀作品放置在第一支板2上、第二支板3上或展示箱1的内腔底部,并且学生优秀作品与挡板7右侧相靠,然后松开活动板9,支撑弹簧8推动活动板9将学生优秀作品挤住,使学生优秀作品不易晃动,有需要观赏优秀作品的同学可以掰动活动板9,将作品拿出观赏,将学生纸板类作品插入展示卡板6的槽内,微型步进电机5与外部电源串联供电,并且在串联的电路上安装开关,方便控制,微型步进电机5带动展示卡板6和其内部的学生纸板类作品缓慢转动,用于展示,收纳盒10可存放小物品,条形滑轨4的设置,可方便第一支板2或第二支板3的取出,方便对展示箱1的内腔进行清理,活性炭板13可吸附展示箱1内腔的湿气,使存放的学生优秀作品不易受潮。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