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和驱动系统以及包括有该系统的电动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99271发布日期:2018-06-15 22:08阅读:308来源:国知局
悬挂和驱动系统以及包括有该系统的电动车辆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悬挂和驱动系统,特别地,涉及一种结构简单且稳定性高的适用于低速电动车辆的悬挂和驱动系统。



背景技术:

低速电动车由于其方便实用而具有较为广泛的消费市场。现有的低速电动车通常具有整体式设计的驱动电机和差速器,如图1所示,连接后轮部之左、右车轮5、7的传动连接杆4上装设有整合在一起的电机3和差速器6,由此,左、右车轮5、7、传动连接杆4、电机3和减速器6整体组成一个动力系统。底盘1通过减震器2连接该动力系统,同时通过转向系统8连接前轮部。其中,传动连接杆4与减震器2在后轮部与底盘1之间构成了一体式的硬性悬挂系统,当后轮部之任一车轮遭受行驶路面之障碍物而发生震动时,该震动必然会随着传动连接杆4干扰至另一车轮,从而影响到底盘1和与之相连的车身(图未示)的稳定性。另外,将电机3和减速器6整合在一起且共同装设在车辆之外部空间,会在驱动、调速过程中产生较大的噪音而影响驾车体验。

由此,期望提供新的和改进的电动车辆和适用于低速电动车辆的悬挂和驱动系统,其可以兼顾良好的稳定性和尽可能减小噪音污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动车辆和用于电动车辆的悬挂和驱动系统,其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可减小噪音污染;同时,其结构简单,省去了较为繁复的传动结构,可提升传动效率。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电动车辆包括底盘部;车轮部,其可转动地支撑所述底盘部,包括有前轮部和后轮部;悬挂和驱动系统,其机械地连接所述底盘部与车轮部,包括有至少一个悬挂机构和至少一个驱动机构,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驱动机构各自独立地整合于所述后轮部,以驱动所述后轮部进行行进动作,所述至少一个悬挂机构各自独立地联接于所述后轮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还包括控制部,以控制所述至少一个驱动机构;或者,所述控制部包括至少一个控制机构,其对应于所述至少一个驱动机构以独立地控制所对应的至少一个驱动机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悬挂和驱动系统还包括转向机构,其联接于所述前轮部,以控制所述前轮部的转向。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悬挂和驱动系统还包括减速装置,其与所述至少一个驱动机构相连且整合于所述后轮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悬挂和驱动系统还包括至少一个减震装置,其各自独立地连接所述后轮部与底盘部。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用于电动车辆的悬挂和驱动系统,其机械地连接电动车辆的底盘部与前、后轮部,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悬挂机构和至少一个驱动机构,其中,所述至少一个驱动机构各自独立地整合于所述后轮部,以驱动所述后轮部进行行进动作,所述至少一个悬挂机构各自独立地联接于所述后轮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至少一个驱动机构各自独立地连接一控制装置,以独立地受该相应的控制装置之控制;或者,所述至少一个驱动机构共同地连接一控制装置,以共同地受该控制装置之控制。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还包括转向机构,其联接于所述前轮部,以控制所述前轮部的转向。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还包括减速装置,其与所述至少一个驱动机构相连且整合于所述后轮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还包括至少一个减震装置,其各自独立地连接所述后轮部与底盘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在于,提供了对应于车轮的独立悬挂机构,避免了现有的一体式硬性的悬挂结构设计所造成的车轮之间的相互干扰,从而使得悬挂机构可独立工作,提升了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又在于,省去了现有的独立于车轮布置的电机与差速器的整体式的复杂机械结构设计,提升传动效率与传动的稳定性的同时,也可大幅降低驱动与调速过程中所产生的噪音。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也在于,提供了对应于后轮部的独立控制部,该控制部对各电机之相应的后轮可实现独立的启停、调速、差速控制,从而省去了现有的包括有差速器的复杂机械结构。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较佳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的电动车辆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以及

图2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方式的电动车辆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帮助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切地理解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主题,下面结合附图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在以下对这些具体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中,本说明书对一些公知的功能或构造不做详细描述以避免不必要的细节而影响到本实用新型的披露。

除非另作定义,本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内具有一般技能的人士所理解的通常意义。“一个”或者“一”等类似词语并不表示数量限制,而是表示存在至少一个。“包括”或者“具有”等类似的词语意指出现在“包括”或者“具有”前面的元件或者物件涵盖出现在“包括”或者“具有”后面列举的元件或者物件及其等同元件,并不排除其他元件或者物件。

请参考图2,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的电动车辆包括底盘部1、车轮部以及悬挂和驱动系统。

在本较佳实施方式中,底盘部1构成电动车辆之车身(图未示)的承载体。车轮部包括有前轮、左后轮3和右后轮4,这些车轮均可转动地支承着底盘部1。悬挂和驱动系统包括至少一个悬挂机构和至少一个驱动机构(图未示),其中,各驱动机构各自独立地整合在左后轮3和右后轮4中,各悬挂机构各自独立地悬挂着左后轮3和右后轮4。

具体而言,各驱动机构包括电机,优选为直驱形式的电机,各电机分别与一轮毂(图未示)相连且分别与一轮胎安装在一起而构成左、右后轮3、4之整体,或者各电机分别与一轮胎安装在一起而构成左、右后轮3、4之整体。

左、右后轮3、4之间包括有连接轴杆,左、右后轮3、4各自绕着该连接轴杆的轴向转动,左、右后轮3、4由各自所对应的驱动机构所驱动而不相互干涉。悬挂机构包括至少一个减震装置2,减震装置2优选为板金减震,也可以是弹簧式、空气式、液压式、柔性减震垫等形式的减震装置。各减震装置2分别对应于左、右后轮3、4而将左、右后轮3、4分别连接底盘部1从而可分别对左、右后轮3、4进行减震控制而不相互干涉。由此,所述的连接轴杆和减震装置2相对于左、右后轮3、4而构成了各相互独立的悬挂机构。

在本较佳实施方式中,还包括控制装置(图未示)。优选地,至少一个驱动机构各自独立地连接一控制装置,以独立地受该相应的控制装置之控制。可选择地,至少一个驱动机构共同地连接一控制装置,以共同地受该控制装置之控制。优选地,控制装置装设于底盘部1,而对各驱动机构以有线或无线方式进行独立地操作。具体而言,该控制装置可分别地控制个驱动机构,使得左、右后轮3、4的启停、速度、加速度等得到独立控制。

在本较佳实施方式中,驱动系统还包括减速装置(图未示),其与至少一个驱动机构相连且整合于左、右后轮3、4。

在本较佳实施方式中,悬挂机构还包括位于前轮与底盘1之间的转向机构8,该转向机构8直接对前轮进行转向控制的同时,间接对左、右后轮3、4进行转向控制。由于左、右后轮3、4各自具有独立的悬挂机构,而使得所述转向控制更为灵活。

以上已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发明创造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种种的等同的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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