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辆排气过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01743阅读:607来源:国知局
一种车辆排气过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过滤装置,具体涉及一种车辆排气过滤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汽、机车在国内是属于使用量最多且最普及的交通工具,汽车尾气的成分比较复杂,主要成分有固体颗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铅及硫氧化合物等。

目前,市面上已经出现了结构各异的尾气过滤装置,但是由于排放的尾气温度均较高,所以装置的使用寿命均较短,因此针对上述不足,需要设计和开发一种车辆排气过滤装置,能够补足上述各个缺点,经检索,未发现与本实用新型相同或相似的技术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车辆排气过滤装置。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车辆排气过滤装置,包括依次连接的排气管本体、降温管及过滤管;所述排气管本体呈中空状,并沿水平方向设置;所述降温管呈向下弯曲的倾斜状,中部为降温区,所述降温区两侧呈外凸状,中部具有若干通风槽;所述过滤管与降温管下端连接,并呈倾斜状,内部具有一滤尘网,所述滤尘网靠近降温管的一侧端面具有若干呈圆柱型的凸起。

优选的,所述通风槽沿垂直于排气管本体的中轴线方向分布,中部的通风槽呈直线型,由中部向两侧分布的通风槽均呈弧形,并且弧形结构的直径由中部向两侧依次递减。

优选的,所述通风槽下端呈近直线型结构。

优选的,所述通风槽沿垂直于排气管本体中轴线方向的宽度为0.5~3cm,相邻两个通风槽之间的距离为2~5cm。

优选的,所述滤尘网的密度由靠近降温管的一端向远离降温管的一端依次递增。

优选的,所述过滤管与排气管本体之间的夹角为110°~130°。

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在传统结构上增设了降温管,降温管呈倾斜设置,并且具有通风槽,使得汽车在运动时,外界空气气流能从通风槽内通过,用于降低降温管内的尾气温度,有效防止高温尾气影响滤尘网的使用寿命,整体结构设计十分合理。

(2)两侧的通风槽呈弧形设置,方便从降温管上端进入的尾气能顺利进入若干相邻通风槽之间的区域,实现有效的尾气流通,保证结构设计的合理性。

(3)通风槽下端呈近直线型结构,方便通风槽内空气的流通。

(4)通风槽沿垂直于排气管本体中轴线方向的宽度为0.5~3cm,相邻两个通风槽之间的距离为2~5cm,尺寸的合理设计能够实现尾气的有效降温。

(5)滤尘网的密度由靠近降温管的一端向远离降温管的一端依次递增,若滤尘网的密度完全一致,则尾气中的杂质从进入滤尘网开始就逐渐被拦截,长时间后靠近降温管一端的滤尘网内的杂质含量远远大于远离降温管一端的滤尘网内的杂质含量,很容易造成堵塞影响尾气的流通。

(6)过滤管与排气管本体之间的夹角为110°~130°,其中过滤管的倾斜角度完全受降温管的结构所影响,角度的合理控制有效保证结构设计的合理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结构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结构的A向视图;

图中:1、排气管本体,2、降温管,3、过滤管,4、降温区,5、滤尘网,6、凸起,7、通风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图1、图2所示,一种车辆排气过滤装置,包括依次连接的排气管本体1、降温管2及过滤管3;其中排气管本体1呈中空状,并沿水平方向设置;降温管2呈向下弯曲的倾斜状,中部为降温区4,降温区4两侧呈外凸状,中部具有若干通风槽7;该通风槽7下端呈近直线型结构,沿垂直于排气管本体1的中轴线方向分布,中部的通风槽7呈直线型,由中部向两侧分布的通风槽7均呈弧形,并且弧形结构的直径由中部向两侧依次递减,同时通风槽7沿垂直于排气管本体1中轴线方向的宽度为0.5~3cm,相邻两个通风槽7之间的距离为2~5cm;过滤管3与降温管2下端连接,并呈倾斜状,与排气管本体1之间的夹角为110°~130°,该过滤管3内部具有一滤尘网5,滤尘网5靠近降温管2的一侧端面具有若干呈圆柱型的凸起6,密度由靠近降温管2的一端向远离降温管2的一端依次递增。

工作原理:

尾气排放时,依次由排气管本体1进入,并经降温管2并从过滤管3排出,同时在汽车运动时,外界空气气流能有效从通风槽7内通过,用于降低降温管2内的尾气温度,有效防止高温尾气影响滤尘网5的使用寿命,整体结构设计十分合理;同时装置中滤尘网5的密度由靠近降温管2的一端向远离降温管2的一端依次递增,实现有效的滤尘,进一步提高装置的使用寿命。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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