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手持式罐体密封性测试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5994阅读:277来源:国知局
一种手持式罐体密封性测试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制罐领域的检测装置,特别是一种手持式罐体密封性测试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许多产品会使用金属薄片制成的罐体或盒体进行包装,这些罐体或盒体一般是长方体或圆柱体,在制作完成后会对其进行气密性的检查,防止是被包装物品受到外部污染。而目前,在大量的批次生产过程中一般均装备了进行密封性的测试装置。但是在进一步的包装过程前,检查人员往往还会对不同批次的包装盒进行抽检,而抽检的测试装置往往不适用于不同型号的包装盒,因此,发明一种适用多种型号的包装盒的密封性测试装置非常紧迫。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手持式罐体密封性测试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手持式罐体密封性测试装置,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内沿其轴向设有腔体;设于所述腔体内的气缸,所述气缸推杆的端部设有与所述壳体内壁密封连接的活塞,所述活塞与所述腔体之间限定有压力腔;所述压力腔至少具有一个与外界相通的气路;用于对罐体进行密封的塞体,其与所述壳体可拆卸连接,所述塞体为弹性材料制成,其由共轴设置的截头方锥部和圆台部组成,沿其轴向至少设有一个通孔,且所述通孔与所述气路相通。

优选地,所述圆台部的底面与所述截头方锥部的顶面连接,且所述截头方锥部的底面与所述壳体连接。

优选地,所述塞体的材料为硅胶。

优选地,本装置还包括一用于显示气缸压力的压力表。

优选地,所述气缸通过电池提供动力,所述电池设于所述腔体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特别构造的塞体,使得本装置适用于不同大小的方口罐或圆筒罐,并且结构简单,携带方便,特别适合抽检的工作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塞体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壳体;1-1压力腔;1-2气路;2气缸;2-1推杆;2-2活塞;3塞体;3-1截头方锥部;3-2圆台部;3-3通孔;4压力表;5电池。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参考图1和2所示,一种手持式罐体密封性测试装置,包括:壳体1,所述壳体1内沿其轴向设有腔体;设于所述腔体内的气缸2,所述气缸2的推杆2-1的端部设有与所述壳体1内壁密封连接的活塞2-2,所述活塞2-2与所述腔体之间限定有压力腔1-1;所述压力腔1-1至少具有一个与外界相通的气路1-2;用于对罐体进行密封的塞体3,其与所述壳体1可拆卸连接,所述塞体3为弹性材料制成,其由共轴设置的截头方锥部3-1和圆台部3-2组成,沿其轴向至少设有一个通孔3-3,且所述通孔3-3与所述气路1-2相通。

进一步的,所述圆台部3-2的底面与所述截头方锥部3-1的顶面连接,且所述截头方锥部3-1的底面与所述壳体1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塞体3的材料为硅胶。

进一步的,本装置还包括一用于显示气缸压力的压力表4。

进一步的,所述气缸2通过电池5提供动力,所述电池5设于所述腔体内。

在具体使用时,将塞体3与被检测罐体的开口对接,并且压实防止漏气,然后启动气缸2,气缸2推动活塞2-2,达到一定气压后保持不变,观察压力表示数的变化,如果减小这说明罐体漏气,如果不变这说明罐体质量合格。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个案,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具体实施方式的产品形态和式样,任何符合本发明权利要求书且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所做的适当变化或修饰,皆应落入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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