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料卷辅助换卷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39929阅读:384来源:国知局
一种料卷辅助换卷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料卷辅助换卷装置。



背景技术:

在锂电池生产设备中,料卷更换涉及多个工艺。目前,料卷更换均为人工操作,操作难度大、强度高,且浪费较多时间。未来的锂电池生产厂产能需求加大,单机设备能力要求也越高,需要更换的料卷卷径变大、重量变重,采用目前的人工换卷方式存在安全隐患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料卷辅助换卷装置,该换卷装置通过可旋转的悬臂来实现料卷的辅助更换,降低了操作强度,安全性也得到提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术方案:包括呈铅垂方向布置的立板,所述立板的一侧设有固定料卷及备用料卷,所述的固定料卷通过固定料卷支撑轴固定在立板上,所述的备用料卷通过旋转机构固定在顶推机构上,所述的顶推机构固定在立板上。

所述的顶推机构包括垂直于立板设置的顶出气缸及顶出杆,所述的顶出杆位于固定料卷的同侧,所述的顶出气缸位于立板的另一侧。

所述的旋转机构包括与顶出杆相固定的旋转盘,所述的旋转盘上设有悬臂,所述的悬臂以旋转盘为中心进行转动,所述的备用料卷固定在悬臂的端部。

所述的备用料卷通过备用料卷支撑轴固定在悬臂上,所述旋转盘的中心距离固定料卷支撑轴及备用料卷支撑轴的中心距离相等。

所述的顶出杆设置三根。

所述的悬臂上设有便于人工操作的把手。

所述的固定料卷支撑轴及备用料卷支撑轴均为气胀轴。

所述备用料卷支撑轴的端部设有锥形的导向机构。

所述的旋转盘上设有自锁机构。

所述的固定料卷以旋转盘为中心对称设置两个。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实用新型通过可旋转的悬臂来实现料卷的辅助更换,简化了操作步骤,降低了操作强度,同时可以避免人工更换料卷时的安全隐患,大幅提升了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顶出时的状态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收回时的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的一种料卷辅助换卷装置,包括呈铅垂方向布置的立板1,立板1的一侧设有固定料卷2及备用料卷3,固定料卷2通过固定料卷支撑轴21固定在立板1上,备用料卷3通过旋转机构固定在顶推机构上,顶推机构固定在立板1上。优选的,立板1表面进行镀铬或氧化处理,立板1应充分消除应力,且立板1的安装平面度控制在0.03mm;优选的,备用料卷3的尺寸与固定料卷2的尺寸相同,适用卷径≤500mm的料卷。

进一步的,顶推机构包括垂直于立板1设置的顶出气缸4及顶出杆41,顶出杆41位于固定料卷2的同侧,顶出气缸4位于立板的另一侧。即顶推机构提供直线往复动力,驱动备用料卷3到达旋转点。

更进一步的,顶出杆41设置三根,以保证旋转盘5的稳定;优选的,顶出杆的水平度控制在0.05mm。

进一步的,旋转机构包括与顶出杆41相固定的旋转盘5,旋转盘5上设有悬臂51,悬臂51以旋转盘5为中心进行转动,备用料卷3固定在悬臂51的端部。

进一步的,备用料卷3通过备用料卷支撑轴31固定在悬臂51上,旋转盘5的中心距离固定料卷支撑轴21及备用料卷支撑轴31的中心距离相等。

进一步的,悬臂51上设有便于人工操作的把手。

进一步的,固定料卷支撑轴21及备用料卷支撑轴31均为气胀轴。

进一步的,备用料卷支撑轴31的端部设有锥形的导向机构32,便于料卷的安装。

进一步的,旋转盘5上设有自锁机构。即旋转盘5在顶推机构处于未顶出状态及顶出过程中自锁,在顶出状态时需人工辅助外力方可旋转,优选的,旋转盘旋转圆度控制在0.05mm,且可设定旋转停止角度(即换卷位置)使固定料卷支撑轴21与备用料卷支撑轴31对接。更为优选的,旋转盘5上还设有位置检测器,当悬臂没有处于待机位置时,顶出气缸无法进行动作。

进一步的,固定料卷2以旋转盘5为中心对称设置两个。即固定料卷2采用双悬挂放料机构,可安装两卷料卷交替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工作过程如下:

初始状态下,如图3所示,顶推机构处于收回状态,此时关闭固定料卷支撑轴,人工将备用料卷沿着锥形导向机构放到备用料卷支撑轴上,并开启气胀轴夹紧备用料卷;当固定料卷中的任一卷使用完后,启动辅助换卷功能,如图2所示,即顶推机构顶出,达到顶出状态后,人工旋转悬臂带着备用料卷到达换卷位置;启动换卷功能,先将固定料卷支撑轴关闭,然后人工将备用料卷通过备用料卷支撑轴推至固定料卷支撑轴位置,调整料卷状态后开启气胀轴;人工旋转悬臂到达待机位置,旋转盘自动锁定,顶推机构自动回收到收回位置,换卷工作完成。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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