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治疗创伤性脑损伤疾病的化合物及其用途

文档序号:1241186阅读:176来源:国知局
一类治疗创伤性脑损伤疾病的化合物及其用途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类化合物及其药物组合物和新用途,所述新用途为在制备治疗创伤性脑损伤疾病的药物中的用途。上述化合物治疗创伤性脑损伤疾病能够达到作用非常显著的效果。
【专利说明】一类治疗创伤性脑损伤疾病的化合物及其用途
【技术领域】[0001]本发明涉及三种治疗创伤性脑损伤疾病的化合物及其可药用盐和其类似物,由上述化合物及其可药用盐和其类似物制备的药物组合物,以及所述化合物或其可药用盐及其类似物在制备治疗创伤性脑损伤疾病的药物中的用途。
【背景技术】
[0002]近年来,由于交通运输的不断发展和现代化机械性设备在生产生活中的大量应用,创伤性脑损伤的发生率在上升,因此的致残率和死亡率在不断增加,根据最近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创伤性脑损伤的发病率为每10万人中超过100人,其致死致残率为第一位,且重型颅脑损伤患者已占20%。尽管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创伤性脑损伤的救治水平已有很大提高,但迄今创伤性脑损伤中死亡率仍处高位,亦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遗症,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重要外伤疾病,该病的特点是产生原因较多,损伤严重,临床应用药物亦较多,但是大多数药物发挥的治疗效果比较微弱,不尽理想,亟需一种非常有效地较为全面地治疗创伤性脑损伤的药物。
[0003]创伤性脑损伤主要是由头部受到猛烈撞击而引起的,严重的创伤性脑损伤会破坏骨骼,损伤头部皮肤,牵拉、扭曲或撕裂脑内的血管、神经及其他组织。受到比较严重的破坏后,将引起出血、水肿。颅内出血和脑水肿使颅腔内容物增大,颅内组织和血管受到损伤,脑组织进一步破坏。创伤性脑损伤的原因多种多样,可是带来的危害都是最大的。在创伤性脑损伤的治疗中,由于临床上没有一种药物能够进行有效地治疗,所以发病治疗后的效果只能因病情轻重而异,有的可以恢复,有的致残,有的死亡。影响预后的因素主要取决于损伤哪些脑组织,损伤严重程度以及治疗措施和用药。许多大脑功能由脑组织的不同区域共同承担,未受到伤害的脑组织可以代偿部分受损的功能,可以部分恢复。目前在临床上没有有效药物的情况下,针对创伤性脑损伤的治疗,一般是多种药物联合用药进行治疗。广为应用的有吗啡类药品,例如颅痛定、左旋千金藤立定、萘普生、阿司匹林、布洛芬,这些药物以镇定作用为主,治疗作用非常有限,也有给予苯海拉明、异丙嗪、三氯叔丁醇等,其可引起中枢系统毒性、嗜睡或者严重的过敏反应,而且效果也很一般;一些神经保护剂对创伤性脑损伤的治疗起效很慢,作用也很有限,往往无法降低创伤性脑损伤的死亡率,往往当做辅助治疗药物。一些中成药,例如安神补心丸、天麻素片、安宫牛黄丸等,作用缓慢且有限。
[0004]总体看来,由于创伤性脑损伤的发病原因诸多,诸多的临床治疗药物中既没有非常有效的,也没有广泛治疗作用的。而且随着社会高速发展,如今的创伤性脑损伤患者病情的多元化,药物的适应性以及治疗效果都不如从前。
[0005]本发明人意外地发现一组化合物及其类似化合物或其可药用盐在制备治疗创伤性脑损伤疾病的药物中的用途。目前对于这一组化合物治疗创伤性脑损伤尚无报道。

【发明内容】

[0006]本发明提供了一组可以治疗创伤性脑损伤疾病的化合物或其可药用盐,及其类似物,所述化合物的结构如下:
[0007]
【权利要求】
1.一类可以治疗创伤性脑损伤疾病的化合物或其可药用盐,及其类似物,所述化合物的结构如下:
2.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括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及其可药用盐和其类似物。
3.权利要求2的药物组合物,其可以是普通制剂、控释制剂、靶向制剂等,所述控释制剂的包材选自:聚乳酸羟基乙酸、聚乙二醇、聚酸酐、聚酰胺、聚酯、聚烯、聚醚、聚磷腈或聚糖中的一种或多种的天然或合成的高聚物,或是天然或合成的磷脂、类脂或其组合。
4.权利要求1所述化合物及其可药用盐和其类似物在制备治疗创伤性脑损伤疾病的药物中的用途。
5.权利要求4的用途,所述创伤性脑损伤疾病的治疗包括治疗创伤性脑损伤,缓解创伤性脑损伤的相关症状。
6.权利要求5的用途,所述化合物及其可药用盐和其类似物制备成经局部给药,胃肠道给药或是非胃肠道给药的各种制剂。
7.权利要求6的用途,所述制剂包括普通制剂、控释制剂、靶向制剂等。
8.权利要求6的用途,所述的局部给药制剂为经过头部给药的粉针剂、水针剂、微球制剂、纳米制剂、脂质体制剂、树枝状高分子制剂、聚乙二醇修饰制剂、水凝胶制剂等。`
9.权利要求6的用途,所述的胃肠道给药制剂为片剂、胶囊剂、散剂、丸剂、颗粒剂、乳剂等。
10.权利要求6的用途,所述的非胃肠道给药制剂为适宜静脉注射、肌肉注射、皮下注射、骨髓注射、透皮给药、粘膜给药以及吸入给药的剂型。
【文档编号】A61P25/00GK103655572SQ201210341997
【公开日】2014年3月26日 申请日期:2012年9月17日 优先权日:2012年9月17日
【发明者】杨莉, 杨育新, 李劢 申请人:杨育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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