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切割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37618阅读:261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切割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切割装置,具体公开了一种自动切割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机械加工业的发展,对切割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具有高智能化的自动切割功能的要求也在提升。

现有的切割装置,一般设有切割刀和夹紧装置,简单的切割装置切割精度不高,需要大量人手操作,安全性能比较差;还有一些比较复杂的切割装置,虽然切割精度高、安全性能好,但是成本高昂。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现有技术问题,提供一种自动切割装置,结构简单,且切割精度高、安全性能好。

为解决现有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自动切割装置,包括传输座,传输座上设有传输平台,传输平台的两侧各设有一夹紧侧板,夹紧侧板的一侧设有挡板,夹紧侧板的另一侧设有切割让位槽,切割让位槽的上方设有切割刀。

进一步的,挡板上设有光电感应器。

进一步的,夹紧侧板靠近传输平台的一侧设有橡胶层。

进一步的,挡板两端各设有一挡板升降杆。

进一步的,挡板升降杆顶端连接挡板,挡板升降杆底端连接有挡板支架,挡板支架设置于挡板座上。

进一步的,切割刀上连接有切割支臂。

进一步的,切割支臂连接连接切割臂。

进一步的,切割臂连接切割升降杆的顶端,切割升降杆的底端连接有切割支架,切割支架设置于切割座上。

进一步的,切割支臂与切割臂之间还设有第一旋转连接件。

进一步的,切割臂与切割升降杆之间还设有第二旋转连接件。

本实用新型的通过挡板截停原料板材,光电感应器感应到原料板材紧贴在挡板上,再通过夹紧侧板夹紧原料板材,切割机构将原料板材切割好之后,松开夹紧侧板并撤去挡板,成品板材通过传输平台运输到下一工序。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自动切割装置,整体结构简单,装置成本较低,同时,装置切割的一系列操作连贯、精确,能切割出误差较小的板材,几乎无需人工操作,安全性能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为:传输座10、传输平台11、切割让位槽12、夹紧侧板13、橡胶层131、挡板14、挡板升降杆141、挡板支架142、挡板座143、光电感应器15、切割刀20、切割纸支臂21、第一旋转连接件211、切割臂22、第二旋转连接件221、切割升降杆23、切割支架24、切割座25、原料板材30、成品板材31。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特征、技术手段以及所达到的具体目的、功能,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请参阅图1至图2:

一种自动切割装置,包括传输座10,传输座10上设有传输平台11,传输平台11的两侧各设有一夹紧侧板13,夹紧侧板13的一侧设有挡板14,挡板14上设有光电感应器15,夹紧侧板13的另一侧设有切割让位槽12,切割让位槽12的上方设有切割刀20。原料板材30放置于传输平台11上,传输平台11将原料板材30往前传输,原料板材30传输到挡板14处被截停,光电感应器15感应到原料板材30紧贴在挡板14上,夹紧侧板13将原料板材30夹紧,切割刀20切割原料板材30,切割动作完成之后,夹紧侧板13松开,挡板14向上撤走,切割好的成本板材31,顺着传输平台11传输到下一个工序。

为使夹紧原料板材30更加稳定,夹紧侧板13靠近传输平台11的一侧设有橡胶层131,橡胶层131能够增加夹紧侧板13与原料板材30之间的摩擦力,同时能使夹紧动作更加稳定缓和,能有效保护原料板材30以及夹紧侧板13,延长装置整体的寿命。

为使挡板14的自动化程度更高,挡板升降杆141顶端连接挡板14,挡板升降杆141底端连接有挡板支架142,挡板支架142设置于挡板座143上,挡板升降杆141与挡板支架142配合升降,从而控制挡板14的运作。

为进一步控制切割刀20的动作,切割刀20上连接有切割支臂21,切割支臂21连接连接切割臂22,切割臂22连接切割升降杆23的顶端,切割升降杆23的底端连接有切割支架24,切割支架24设置于切割座25上,切割支臂21与切割臂22之间还设有第一旋转连接件211,切割臂22与切割升降杆23之间还设有第二旋转连接件221。旋转连接件能够有效提高切割刀20的机动性能,切割支臂21能够绕第一旋转连接件211转动,切割臂22能够绕第二旋转连接件221转动,切割升降杆23配合切割支架24实现升降的动作,使整个切割动作更加灵活顺畅。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制作成本较低,且切割操作准确,切割的板材精度较高,每个步骤都连贯,无需人工操作,能有效消除由于人工操作而产生的安全隐患,整体装置的自动化程度高。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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