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料桶搬运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92726阅读:253来源:国知局
一种料桶搬运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搬运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料桶搬运装置。



背景技术:

在实际工厂生产中,经常需要对料桶进行搬运,由于料桶一般为铁质圆桶,体积较大,不方便搬运,对于空罐移动时,人们多采用滚动的方法,不仅效率低,而且比较消耗体力,在料桶滚动的同时,难以避免会发生磕碰,导致料桶变形等,现有的一些机械,不仅成本贵,而且使用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料桶搬运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料桶搬运装置,包括第一支撑架,所述第一支撑架由两根相互平行的长条形槽钢和弯曲成半圆形的槽钢焊接而成的Y形,所述第一支撑架右端设置有第二支撑架,所述第二支撑架也为半圆形,第二支撑架设置在第一支撑架半圆形内部,且第二支撑架上下两端分别与第一支撑架焊接,所述第二支撑架上端设置有竖直放置的支撑杆,支撑杆底部与第二支撑架上表面焊接,所述第一支撑架的长条形槽钢上焊接有挡块,所述支撑杆与挡块之间设置有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两端分别与支撑杆和挡块焊接,所述支撑杆的上端设置有夹持装置。

优选的,所述夹持装置内设置有上活动杆、下活动杆和连接杆,所述上活动杆与夹持装置通过插销转动连接,下活动杆为L形,连接杆一端与夹持装置通过插销转动连接,连接杆另一端与下活动杆的弯曲处通过插销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上活动杆左端焊接有上夹头,右端与夹持装置的底部之间连接有弹簧,所述下活动杆左端焊接有下夹头,上端与上活动杆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下夹头的前端面为向下的斜面。

优选的,所述上活动杆的前端为向下弯曲的弧形杆。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料桶搬运装置,通过上活动杆与下活动杆的设计,结构巧妙,在下夹头抵住料桶时,下活动杆会向上移动,并驱动上活动杆向下运动;通过弹簧的设计,在放下料桶时,上夹头会自动向上运动,可重复使用。该料桶搬运装置,结构设计巧妙,使用方便,更加环保,且制作成本低,适合普遍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夹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支撑架、2第二支撑架、3挡块、4支撑杆、5固定杆、6夹持装置、7上活动杆、8下活动杆、9连接杆、10下夹头、11上夹头、12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3所示的一种料桶搬运装置,包括第一支撑架1,所述第一支撑架1由两根相互平行的长条形槽钢和弯曲成半圆形的槽钢焊接而成的Y形,所述第一支撑架1右端设置有第二支撑架2,所述第二支撑架2也为半圆形,第二支撑架2设置在第一支撑架1半圆形内部,且第二支撑架2上下两端分别与第一支撑架1焊接,所述第二支撑架2上端设置有竖直放置的支撑杆4,支撑杆4底部与第二支撑架2上表面焊接,所述第一支撑架1的长条形槽钢上焊接有挡块3,所述支撑杆4与挡块3之间设置有固定杆5,所述固定杆5的两端分别与支撑杆4和挡块3焊接,所述支撑杆4的上端设置有夹持装置6。

进一步,所述夹持装置6内设置有上活动杆7、下活动杆8和连接杆9,所述上活动杆7与夹持装置6通过插销转动连接,下活动杆8为L形,连接杆9一端与夹持装置6通过插销转动连接,连接杆9另一端与下活动杆8的弯曲处通过插销转动连接。

进一步,所述上活动杆7左端焊接有上夹头11,右端与夹持装置6的底部之间连接有弹簧12,所述下活动杆8左端焊接有下夹头10,上端与上活动杆7转动连接,所述下夹头10的前端面为向下的斜面,所述上活动杆7的前端为向下弯曲的弧形杆。

工作原理:该料桶搬运装置,使用时,将第一支撑架1固定在小车上,便于移动,下夹头10抵住桶壁,上夹头11位于料桶上方,将下夹头10向前运动,由于下夹头10的前端面为向下的斜面,下夹头10向上运动,通过下活动杆8驱动上活动杆7向下运动,使上夹头11和下夹头10夹紧料桶上端的边缘,在抬起时由于料桶始终挤压下夹头10,保证不会掉落,第二支撑架2对料桶起支撑作用,当释放料桶时,将料桶放置在地面,小车向后移动,使下夹头10与桶壁分离,由于下夹头10不受压力,在弹簧12拉力作用下,上夹头11向上运动,同时通过上活动杆7,使下活动杆8向下运动,上夹头11与下夹头10分离。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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