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撇渣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894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撇渣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能浮在水面上的除渣机构;所述除渣机构包括纵长延伸的转动件、以及设置于所述转动件上的螺旋叶片;所述转动件具有与其长度方向相平行的转动轴线;所述转动件能够带动所述螺旋叶片绕所述转动轴线转动;

设置于所述转动件上的集渣机构;所述螺旋叶片在转动时将水面上的浮渣推送至所述集渣机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撇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件为空心杆。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撇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叶片焊接于所述转动件的外壁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撇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渣机构包括浮渣排放箱。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撇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件穿设于所述浮渣排放箱上,所述螺旋叶片包括位于所述浮渣排放箱两侧的第一螺旋叶片以及第二螺旋叶片;所述第一螺旋叶片与所述第二螺旋叶片的旋向相反。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撇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浮渣排放箱连接于所述转动件的一端;并靠近所述螺旋叶片的一端设置。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撇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件的一端连接有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能够驱动所述转动件转动。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撇渣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能固定安装在污水池或桥架上的支架;所述除渣机构安装于所述支架上并能适应水位的变化在预定行程内上下移动。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撇渣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控制机构以及探测机构;所述探测机构能够探测是否存在浮渣;所述控制机构连接并控制所述探测机构、以及所述驱动机构。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撇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件的长度为20米至50米,外径范围为0.1米至0.5米;所述螺旋叶片的外缘的直径为0.15米至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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