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挖掘机的双线润滑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07709阅读:21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挖掘机的双线润滑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挖掘机润滑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挖掘机的双线润滑系统。



背景技术:

挖掘机在工程施工等领域具有不可或缺的属性,其中挖掘机的润滑是日常保养的主要工作,现有挖掘机润滑都是手动逐点润滑,费时费力;尤其在野外或天气恶劣时,润滑挖掘机也威胁人员安全。

所以,现急需一种自动润滑系统,来完成挖掘机的润滑,来保证润滑效果,同时节省操作时间,减轻劳动投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挖掘机的双线润滑系统,解决现有挖掘机润滑操作耗时长、劳动力投入大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挖掘机的双线润滑系统,包括设置在挖掘机驾驶室内部的黄油泵,所述黄油泵通过软管连通有多个分级设置的分配器;一级分配器将润滑油路分成两路,分别从挖掘机的前后两侧开始串联或并联所有的润滑点;所述软管通过卡扣固定在挖掘机各活动臂转动方向的背面,所述软管通过连接弯头与润滑点连接,所述连接弯头的一个端头与软管固定连接,所述连接弯头的另一个端头内设置有连接头,所述连接头连接有与润滑点连接的弯管或直管,所述弯管或直管上套设有压管螺母,所述压管螺母与所述连接弯头螺纹连接,将所述连接头压设在连接弯头内。

进一步的,装载机上的润滑点包括铲斗主轴点、铲斗副轴点、铲斗油缸轴点、小臂轴点、小臂油缸轴点、大臂轴点、大臂油缸轴点、回转齿圈点、回转泵前面大臂下面大臂托架点、行走导向轮张紧油缸左右两点、行走拖链轮轴承点和铲斗运动部件点。

再进一步的,所述弯管用于挖掘机转轴部分润滑点。

再进一步的,所述直管用于挖掘机伸缩部分润滑点。

再进一步的,所述弯管与润滑点连接端为锥形。

再进一步的,所述直管与润滑点连接端为锥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利用黄油泵打黄油(润滑脂),首先设置一级分配器将管路分别从远端和近端两侧供油,润滑合理,防止出现近多远少的问题;通过布置在挖掘机各活动臂转动方向背面的软管,通向润滑点,不影响挖掘机动作,使用安全,操作方便;软管通过连接接头、连接头和压管螺母与直管或弯管连接,为润滑点供油,结构稳固。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用于挖掘机的双线润滑系统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用于挖掘机的双线润滑系统与润滑点连接部位装置其中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用于挖掘机的双线润滑系统与润滑点连接部位装置其中一种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黄油泵;2、一级分配器;3、软管;4、连接弯头;5、连接头;6、弯管;7、直管;8、压管螺母;9、施力点。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3所示,一种用于挖掘机的双线润滑系统,包括安装在挖掘机驾驶室内部的黄油泵1,由黄油泵提供打黄油(润滑脂)的动力,所述黄油泵1通过软管3连通有多个分级设置的分配器,一个装载机配置三到四个分配器,这里数量不做具体限制,用户根据需要选择,分配器的分布与安装是所属技术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用于将黄油(润滑脂)分配到各个润滑点,在此不再赘述。其中,一级分配器2将润滑油路分成两路,分别从挖掘机的前后两侧开始串联或并联所有的润滑点,防止单线串联,出现前侧的润滑点已打满,而后侧的润滑点还未打的缺陷。所述软管3通过卡扣固定在挖掘机各活动臂转动方向的背面,不影响挖掘机的正常运转,具体地软管与润滑点的连接方式为,所述软管3 连接连接弯头4,所述连接弯头4的一个端头与软管3固定连接,所述连接弯头 4的另一个端头内安装有连接头5,所述连接头5螺纹连接有与润滑点连接的弯管6或直管7,所述弯管6或直管7上套设有压管螺母8,压管螺母的一个端口具有内折边,通过内折边卡住连接头5,所述压管螺母8与所述连接弯头4螺纹连接,将所述连接头5压设在连接弯头4内,完成弯管6或直管7与软管3的连接,用于将黄油(润滑脂)打入润滑点内。

更为具体地,所述弯管6用于挖掘机转轴部分润滑点,所述直管7用于挖掘机伸缩部分润滑点。其中,装载机上的润滑点包括但不限于铲斗主轴点、铲斗副轴点、铲斗油缸轴点、小臂轴点、小臂油缸轴点、大臂轴点、大臂油缸轴点、回转齿圈点、回转泵前面大臂下面大臂托架点、行走导向轮张紧油缸左右两点、行走拖链轮轴承点和铲斗运动部件点。其中一个具体实施例,中型履带式反铲液压挖掘机中的22个润滑点,分为两条线路全部润滑。

如图2、3所示,为了方便向润滑点打黄油(润滑脂),所述弯管6与润滑点连接端为锥形,所述直管7与润滑点连接端为锥形。为了方便直管或弯管的旋转,其管体上一体成型有便于施力的螺母型施力点9。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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