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尾门电动推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13044阅读:262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配件生产技术,特别涉及一种汽车尾门电动推杆,属于及机械制造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汽车的后备箱尾门是车内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承担货物的存储和运输,需要经常取拿物品。

现有技术中的汽车后备箱尾门,为了方便开启,一般采用气缸配合手动开启,但是在取拿物品时很不方便,需要钥匙或者车内按钮开启,实际使用不方便。而采用电动开启的尾门,一般采用液压杆或者电动曲杆,这样的结构响应速度慢,开启速度也慢,且易损坏;因此,现有技术亟需一种可快速开启的汽车尾门电动推杆。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情况,为克服现有技术之缺陷,本实用新型之目的就是提供一种汽车尾门电动推杆,可有效解决现有技术中尾门开启速度过慢、易损坏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汽车尾门电动推杆,包括:套管、电机、内套管和外套管;

所述外套管与所述套管相互套设,且轴线相同;所述电机固定于所述套管内,所述电机具有转轴,所述转轴上连接有与所述套管同轴线的丝杆;所述内套管套设在所述丝杆上,且可沿所述丝杆滑动;

所述内套管的端部与所述外套管相固定,所述内套管的外侧还套设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内套管和所述套管相连。

如上所述的汽车尾门电动推杆,其中,所述电机的前端设置有行星齿轮减速器,所述行星齿轮减速器具有输出轴,所述输出轴与所述丝杆固定连接。

如上所述的汽车尾门电动推杆,其中,所述行星齿轮减速器上设置有第一限位卡,所述内套管上设置有第二限位卡;所述第一限位和卡第二限位卡分别与所述弹簧的两端相接触。

如上所述的汽车尾门电动推杆,其中,所述套管远离所述外套管的一端设置有第一球连接铰链,所述外套管远离所述套管的一端设置有第二球连接铰链。

如上所述的汽车尾门电动推杆,其中,所述弹簧为圆柱螺旋弹簧。

如上所述的汽车尾门电动推杆,其中,所述内套管上的端部设置有螺母,所述内套管通过所述螺母在所述丝杆上滑动。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新颖独特,易生产,使用方便,效果好;本实用新型可通过电机驱动丝杆转动,从而使内套管相对于套管滑动;另外,由于套管和内套管之间设置有弹簧,电机的启动和停止时的力矩较小,可以方便快速的进行伸缩调节,避免了现有技术中响应速度慢、调节速度慢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详细说明。

由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汽车尾门电动推杆,包括:套管1、电机3、内套管5和外2;所述外套管2与所述套管1相互套设,且轴线相同;一般外套管2套设在套管1内,且可沿轴线方向滑动。所述电机3固定于所述套管1内,所述电机3具有转轴,所述转轴上连接有与所述套管1同轴线的丝杆4;所述内套管5套设在所述丝杆上,且可沿所述丝杆4滑动;所述内套管5的端部与所述外套管2相固定,内套管5滑动时,可带动外套管2也相对于套管1滑动,以起到电动推杆伸缩的作用。

所述内套管5的外侧还套设有弹簧6,所述弹簧6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内套管5和所述套管4相连。使用过程中,弹簧对两侧的部件具有张力,可以降低启动力矩;同时,推杆伸长最大值时,弹簧两侧受到收缩作用,也降低了反转电机时的启动力矩。

具体的,所述行星齿轮减速器30上设置有第一限位卡8,所述内套管5上设置有第二限位卡7;所述第一限位8和卡第二限位卡7分别与所述弹簧6的两端相接触。两个限位卡保证了弹簧不错位,不与其它部件相摩擦。所述弹簧6优选为圆柱螺旋弹簧。

本实用新型可通过电机驱动丝杆转动,从而使内套管相对于套管滑动;另外,由于套管和内套管之间设置有弹簧,电机的启动和反转时分别受到弹簧的张力和收缩力的影响,电机启动力矩较小,可以方便快速的进行伸缩调节,避免了现有技术中响应速度慢、调节速度慢的技术问题。

一般情况下,所述电机3的前端设置有行星齿轮减速器30,所述行星齿轮减速器30具有输出轴31,所述输出轴31与所述丝杆4固定连接,这样可以启动增加转动力矩的作用,提高整个推杆伸缩时的负载。

本实施例的汽车尾门电动推杆,其中,所述套管1远离所述外套管2的一端设置有第一球连接铰链10,所述外套管2远离所述套管1的一端设置有第二球连接铰链20。球连接铰链可以方便的与车尾门相连,自由度较高,方便安装和调整。

本实施例的汽车尾门电动推杆,进一步的,所述内套管5上的端部设置有螺母50,所述内套管5通过所述螺母50在所述丝杆4上滑动。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新颖独特,易生产,使用方便,效果好;电机的启动和停止时的力矩较小,可以方便快速的进行伸缩调节,避免了现有技术中响应速度慢、调节速度慢的技术问题。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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