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强度高、减震效果好的免充气橡胶轮胎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97114阅读:27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型新涉及轮胎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强度高、减震效果好的免充气橡胶轮胎。



背景技术:

在现代城市自行车、共享单车以及汽车快速发展的同时,轮胎维护工作成了一大瓶颈,因为共享交通工具流动性大,数量多,分布在城市各个角落,一旦轮胎破坏漏气,经营者很难及时找到车辆进行维护,导致整台车不能使用。因此生产一种免维护、免充气的轮胎越来越有必要。现有技术生产的免充气橡胶轮胎,减震性能差,胎体变形量大,驾乘舒适性差,与地面滚动阻力大,费力、费油、费电。

申请号为201620247188.4的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异型向心性免充气轮胎,该实用新型采用实心胎结构,在胎体上设有胎腔,从而达到免充气的效果,但是该实用新型仅靠胎腔拱形结构对轮胎进行支撑,强度不够,使用过程中容易变形,驾乘舒适性差,滚动阻力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强度高、减震效果好的免充气橡胶轮胎。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强度高、减震效果好的免充气橡胶轮胎,包括胎体,所述胎体内设有多个与胎体同向延伸的胎腔,相邻的两个胎腔之间共有部分橡胶的硬度大于其余部分的橡胶硬度。

进一步的,所述相邻的两个胎腔之间共有部分橡胶的硬度为shoreA60-75度,所述其余部分橡胶的硬度为shoreA50-65度。

进一步的,所述相邻的两个胎腔之间共有部分的橡胶内嵌设有与胎体同向延伸的加强筋。

进一步的,所述加强筋是带有弹性的圆形管。

进一步的,所述胎腔的数目为四个,呈十字型设于胎体截面的上下左右,上侧胎腔的上表面与胎体截面的上表面大致齐平,下侧胎腔的下表面与胎体截面的下表面大致齐平,左侧胎腔的左侧表面与胎体截面的左侧表面大致齐平,右侧胎腔的右侧表面与胎体截面的右侧表面大致齐平。

进一步的,所述上下左右四个胎腔的相邻面均大致齐平。

由上述对本实用新型的描述可知,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本实用新型相邻的两个胎腔之间共有部分的橡胶硬度大于其余部分的橡胶硬度,采用两种不同硬度的橡胶不仅起到缓冲作用,而且还增强了胎体的强度。

2.胎体内设有胎腔,相邻的胎腔之间设有加强筋,加强筋是带有弹性的圆形管,胎腔起到缓冲作用,而加强筋保证了轮胎能够在支撑一定重量的条件下还具有较好的回弹性和缓冲性。

3.胎腔的数目为四个,呈十字型设于胎体截面的上下左右,上侧胎腔的上表面与胎体截面的上表面大致齐平,下侧胎腔的下表面与胎体截面的下表面大致齐平,左侧胎腔的左侧表面与胎体截面的左侧表面大致齐平,右侧胎腔的右侧表面与胎体截面的右侧表面大致齐平,各个胎腔的侧面与胎体的侧面大致相同,可以更好的起到缓冲作用。

4.本实用新型增强了胎体的强度,使之不易变形,减小了轮胎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进而减小了轮胎的滚动阻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切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1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强度高、减震效果好的免充气橡胶轮胎,包括胎体1,胎体1内设有多个与胎体1同向延伸的胎腔2,相邻的两个胎腔2之间共有部分橡胶的硬度大于其余部分的橡胶硬度,相邻的两个胎腔2之间共有部分橡胶的硬度为shoreA60-75度,其余部分橡胶的硬度为shoreA50-65度。

胎腔2的数目为四个且呈十字型设于胎体1截面的上下左右,上侧胎腔2的上表面与胎体1截面的上表面大致齐平,下侧胎腔2的下表面与胎体1截面的下表面大致齐平,左侧胎腔2的左侧表面与胎体1截面的左侧表面大致齐平,右侧胎腔2的右侧表面与胎体1截面的右侧表面大致齐平,上下左右四个胎腔2的相邻面均大致齐平,胎腔2的数目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仅仅局限于四个。

相邻的两个胎腔2之间共有部分的橡胶内嵌设有与胎体1同向延伸的加强筋3,加强筋3是带有弹性的圆形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相邻的两个胎腔2之间共有部分橡胶的橡胶硬度大于其余部分的橡胶硬度,采用两种不同硬度的橡胶不仅起到缓冲作用,而且还增强了胎体1的强度;相邻的胎腔2之间设有加强筋3,加强筋3是带有弹性的圆形管,胎腔2起到缓冲作用,而加强筋3保证了轮胎能够在支撑一定重量的条件下还具有较好的回弹性和缓冲性;胎腔2的数目为四个,呈十字型设于胎体1截面的上下左右,上侧胎腔2的上表面与胎体1截面的上表面大致齐平,下侧胎腔2的下表面与胎体1截面的下表面大致齐平,左侧胎腔2的左侧表面与胎体1截面的左侧表面大致齐平,右侧胎腔2的右侧表面与胎体1截面的右侧表面大致齐平,各个胎腔2的侧面与胎体1的侧面大致相同,不仅可以更好的起到缓冲作用,而且还可以使不同硬度的两种橡胶更有规律的结合在一起;本实用新型增强了胎体1的强度,使之不易变形,减小了轮胎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进而减小了轮胎的滚动阻力。

上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属于侵犯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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