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系统和机动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091870阅读:16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池系统和机动车辆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池系统,该电池系统具有用于驱动混合动力车或电动车辆的电 动机的至少一个电池。本发明还涉及一种机动车辆,该机动车辆具有可以由一种电池系统 驱动的一台电动机。本发明还涉及一种机动车辆,该机动车辆具有在底部是由一个可移动 的行李舱地板来限定的一个行李舱,并且该机动车辆具有被安排在该行李舱地板下的一个 电能源。
背景技术
欧洲专利说明书EP 1 012 002 Bl披露了一种用于车辆存储舱的盖件,该盖件被 设计为一种手提箱式的空心主体的形式,该存储舱具有至少一个运输容器,该运输容器是 该空心主体的一个整体部分并且它被设计为在至少一个手提箱盖与一个手提箱底之间容 纳多个负载。这种手提箱盖相对于手提箱底可以进行枢转。该手提箱盖或该手提箱基底可 以具有至少一个凹穴,该凹穴被设计为容纳至少一个电池或至少一个可再充电的电池。这 种手提箱盖可以相对于手提箱基底被锁定在不同的枢转位置中。欧洲专利申请EP 2 033 846 A2披露了一种用于车辆的存储舱,该存储舱具有一个壳体,该壳体在一个上缘的区域 中形成对于一个负载地板盖的一个支撑表面,该支撑表面至少从该壳体延伸至与后部区段 相关联的一个存储舱的边缘。以此方式,例如装配有多个电池的多个存储舱可以更加有效 地用于容纳另外的负载。德国公开的说明书DE 10 2009 009 150 A披露了一种机动车辆, 该机动车辆具有一个行李舱和一个行李舱地板,在该行李舱地板下安排了一个能量储存系 统,所述能量储存系统包括一个或多个电池,这个或这些电池是以隐藏的方式而被安排在 一个外部电池壳体之下。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改进具有一台电动机的机动车辆特别是混合动力车或电动车辆 的舒适性、性能和/或行程范围。在具有至少一个电池、用于驱动混合动力车或电动车辆的一台电动机的一种电池 系统中,该目的得以实现是在于该电池系统包括一个可更换的电池部件系统。根据本发明 的一个重要方面,不是整个电池系统是可更换的,而仅该电池部件系统是可更换的。例如, 该可更换的电池部件系统可以用于减少或增加混合动力车或电动车辆的行程。混合动力车 或电动车辆的驾驶者可以在旅行之前或者在旅行过程中考虑并决定他是否要求相对较高 或相对较低的电池容量。由于更换了电池部件系统,在混合动力车或电动车辆中可以用一 种简单的方式来重复地、快速地、并且没有拖延地充电而提供新的能量。在相对较低的能量 需求的情况下,还可以将该电池部件系统完全省却,以便减少混合动力车或电动车辆的重 量并因此减少其动力/重量之比,而相应地增加混合动力车或电动车辆的存储舱的大小。 此外,在该电池部件系统中可以使用具有不同动力/能量特征的能量存储装置。因此,有时 可以为了功率,有时可以为了能量容量而装配该能量系统。
该电池系统的一个优选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特征在于该可更换的电池部件系统 包括至少一个可更换的辅助电池,该辅助电池是附加于一个电源电池之上而提供的。该电 源电池用来向电动车辆或混合动力车供给电力。该辅助电池可以被选择性地插入电动车辆 或混合动力车之中或将其从电动车辆或混合动力车中移除。当插入了辅助电池时,电动车 辆或混合动力车具有更高的行程范围。当未插入辅助电池时,电动车辆或混合动力车就更 轻并且可以被更加动态地移动和/或具有更大可用的行李舱空间。本发明还涉及具有一台电动机的机动车辆,该电动机可以由以上描述的一种电池 系统来驱动。该机动车辆优选地是一种混合动力车或电动车辆。在一种具有一个行李舱(该行李舱在底部是由一个可移动的行李舱地板限定的) 以及一个电能源(该电能源被安排在该行李舱地板之下)的机动车辆的情况下,以上指明 的目的得以实现是在于在该行李舱地板下提供了用于如以上所述的电池系统的至少一个 辅助电池的容纳空间。“在底部”意味着当机动车辆是处于地面上时朝向地面。该机动车辆的一个优选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特征在于该行李舱地板的高度能够 调节以便根据要求改变容纳空间的大小。例如,行李舱地板是以一种可移动的方式而引导 在两个极端位置之间。该机动车辆的一个进一步优选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特征在于恰好将该行李舱地 板在装载位置中安排在底部,以便提供最大的可能的行李舱容积。在行李舱地板的装载位 置中,容纳空间被减为零,也就是说未在该容纳空间中安排额外的电池。该机动车辆的一个进一步优选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特征在于在电池位置中,行李 舱地板被向上移动至这样一种程度而使得容纳空间容纳了辅助电池。包含了辅助电池的容 纳空间是通过行李舱地板而与行李舱划分开的。该机动车辆的一个进一步优选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特征在于行李舱地板的高度 能够手动地调节。可以优选地以一种简单的方式将该行李舱地板固定在其装载位置中和在 其电池位置中。如果要求的话,还可以将行李舱地板固定在中间位置中,以便能够容纳(例 如)不同大小的辅助电池。该机动车辆的一个进一步优选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特征在于行李舱地板的高度 能够由电动机调节。该行李舱地板可以由(例如)一台电动机、特别是一台伺服电动机(如 有需要,该伺服电动机可具有一种合适的齿轮机构)来进行调节。该机动车辆的一个进一步优选的示例性实施方案的特征在于该容纳空间是从下 方可进入的,以便插入或移除或更换辅助电池。为此,该容纳空间可以在底部具有一个开 口、穿过所述开口来装配该辅助电池。例如,该开口可以由一个可拆卸的或可枢转的盖件关 闭。总之,本发明是通过下述1、3和4的方案来实现的,其中2、5_10是本发明的优选
方案1. 一种电池系统,具有用于驱动混合动力车或电动车辆的电动机的至少一个电 池,其特征在于该电池系统包括一个可更换的电池部件系统。2.如1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可更换的电池部件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可 更换的辅助电池,该辅助电池是附加于一个电源电池之上而提供的。3. 一种机动车辆,具有一台电动机,该电动机可以由如以上1-2之一所述的一种
4电池系统来驱动。4. 一种机动车辆,具有一个行李舱,该行李舱在底部由一个可移动的行李舱地板 所限定,并且该机动车辆具有一个电能源,该电能源被安排在该行李舱地板之下,其特征在 于,在该行李舱地板之下提供了用于容纳如2所述的电池系统的至少一个辅助电池的一个 容纳空间。5.如4所述的机动车辆,其特征在于该行李舱地板的高度能够调节,以便根据要 求改变该容纳空间的大小。6.如5所述的机动车辆,其特征在于,在一种装载位置中,该行李舱地板被安排为 刚好在底部,以便提供最大可能的行李舱容积。7.如5或6所述的机动车辆,其特征在于,在一种电池位置中,该行李舱地板被向 上移动到这样一种程度而使得该容纳空间容纳该辅助电池。8.如5至7之一所述的机动车辆,其特征在于,该行李舱地板的高度能够手动地调 节。9.如5至7之一所述的机动车辆,其特征在于该行李舱地板的高度能够由马达调 节。10.如4至9之一所述的机动车辆,其特征在于,该容纳空间是从下方可进入的,以 便插入或移除或更换该辅助电池。


本发明进一步的优点、特征和细节可从以下说明中了解,其中参照附图详细地说 明了一种示例性实施方案,在附图中图1示出了具有一个行李舱和一个在装载位置中的行李舱地板的机动车辆的一 个高度简化的图示,并且图2示出了与图1相似的视图,其中行李舱地板处于电池位置中。 具体实施方案图1和图2以高度简化的方式展示了具有一个车身2的机动车辆1。车身2包括 一个行李舱4,该行李舱被一个行李舱盖5关闭。行李舱盖5可以围绕一条枢转轴线6进行 枢转,以便打开行李舱4。行李舱4是由一个行李舱地板8所限定,该行李舱地板的高度朝向底部(也就是 说远离行李舱盖5)是可调整的。由于行李舱地板8的高度的调节,行李舱盖5距所述行李 舱地板的距离是可以改变的,并且因此可以改变行李舱4的容积。在图1中,行李舱地板8在其装载位置中被刚好安排在底部,在这个位置中行李舱 地板8被安排在其距行李舱盖5的最大距离处。因此,行李舱4是处于其最大容积。在图2中,将行李舱地板8向上移动,也就是说朝向行李舱盖5移动而进入其电池 位置。其结果是,行李舱4的容积被相地大地减小。同时,在行李舱地板8下形成一个容纳 空间9,所述容纳空间用来容纳一个电池部件系统10。电池部件系统10包括一个辅助电池 12,该辅助电池被安排在行李舱地板8下的容纳空间9中。电池部件系统10是包括电源电池的一个电池系统的一部分,该电源电池用来给
5机动车辆1的电动机提供电力,该机动车辆优选地被设计为混合动力车或电动车辆。该电池系统的电源电池优选地被永久安装在机动车辆1中。相比之下,可以将电 池部件系统10的辅助电池12从容纳空间9移除或将其更换为另一个辅助电池。当将辅助 电池12从容纳空间9中移除时,行李舱地板8可以降低到图1中所展示的其负载位置。容纳空间9优选地是从下方可进入的用于插入或移除辅助电池12的目的。为此, 在车身2中行李舱地板8下提供了一个合适的开口,所述开口的大小与辅助电池12的大小 相匹配。该开口可以由一个盖件来关闭。因此,行李舱4的大部分可以或者用作一个存储空 间(如在图1中可见)、或者用作一个辅助电池12的一个容纳空间9 (如在图2中可见)。
权利要求
1.一种电池系统,具有用于驱动混合动力车或电动车辆的电动机的至少一个电池,其 特征在于该电池系统包括一个可更换的电池部件系统(1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可更换的电池部件系统(10)包括至 少一个可更换的辅助电池(12),该辅助电池是附加于一个电源电池之上而提供的。
3.一种机动车辆,具有一台电动机,该电动机可以由如以上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一种 电池系统来驱动。
4.一种机动车辆,具有一个行李舱G),该行李舱在底部由一个可移动的行李舱地板 (8)所限定,并且该机动车辆具有一个电能源,该电能源被安排在该行李舱地板(8)之下, 其特征在于,在该行李舱地板(8)之下提供了用于容纳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池系统的至 少一个辅助电池(12)的一个容纳空间(9)。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机动车辆,其特征在于该行李舱地板(8)的高度能够调节,以便 根据要求改变该容纳空间(9)的大小。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机动车辆,其特征在于,在一种装载位置中,该行李舱地板(8) 被安排为刚好在底部,以便提供最大可能的行李舱容积(4)。
7.如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机动车辆,其特征在于,在一种电池位置中,该行李舱地板 (8)被向上移动到这样一种程度而使得该容纳空间(9)容纳该辅助电池(12)。
8.如权利要求5至7之一所述的机动车辆,其特征在于,该行李舱地板(8)的高度能够 手动地调节。
9.如权利要求5至7之一所述的机动车辆,其特征在于该行李舱地板(8)的高度能够由马达调节。
10.如权利要求4至9之一所述的机动车辆,其特征在于,该容纳空间(9)是从下方可 进入的,以便插入或移除或更换该辅助电池(12)。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池系统,该电池系统具有用于驱动混合动力车或电动车辆的电动机的至少一个电池。为了改进具有电动机的机动车辆特别是混合动力车或电动车辆的舒适性、性能和/或行程,该电池系统包括一个可更换的电池部件系统(10)。
文档编号B62D25/20GK102126423SQ20101061079
公开日2011年7月20日 申请日期2010年12月23日 优先权日2010年1月14日
发明者J·梅耶-艾博林 申请人:F.波尔希名誉工学博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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