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翻板下料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4253787阅读:1385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翻板下料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自动翻板下料装置,包括支架、翻板机构和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板机构包括翻板和气缸;所述翻板一端通过转动轴安装在支架上,另一端通过动力推杆使翻板绕转动轴转动;所述翻板下方设有侧架,所述气缸底端安装在侧架上;所述侧架底端设有导轨,所述导向轨道出口设有推车。本装置结构简单,能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了企业的人力成本。
【专利说明】一种自动翻板下料装置
【技术领域】
[0001 ] 本发明涉及板材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自动翻板下料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在木塑地板生产过程中,先将原料通过成型机挤压成型,然后进行下一工序的加工。在此过程中通常由工人将板材码整齐后再搬运到下一个加工平台,不仅工作劳动强度大,而且效率低,增加了企业的人力成本。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是提供一种自动翻板下料装置,结构简单,能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自动翻板下料装置,包括支架、翻转机构和推车,所述翻转机构包括翻板和动力推杆;所述翻板一端通过转动轴安装在支架上,另一端通过动力推杆使翻板绕转动轴转动;所述翻板下方设有侧架,所述动力推杆底端通过铰接安装在侧架上;所述侧架底端设有导轨,所述导轨出口设有推车。
[0005]作为优选,所述导轨在水平方向向外侧倾斜,倾斜角度为10-45度。保证有足够的角度使板材在重力作用下沿着导轨滑倒小车上。
[0006]作为优选,所述导轨最高端位于翻板正下方,最低端位于推车上方,保证板材能翻落到导轨上并能滑移到小车上。
[0007]作为优选,所述导轨最低端设有下滑道,所述下滑道延伸至与推车车面齐平。
[0008]作为优选,所述导轨上设有滚轮,方便板材在导轨上滑动。
[0009]作为优选,所述支架上端设有横梁,所述横梁设有可以调节上下移动位置的挂杆。
[0010]作为优选,所述挂杆设有挡边,所述挡边水平分布在翻板两侧,保证板材在推送到翻板时保持整齐。
[0011]作为优选,所述动力推杆为气缸或液压缸或电动推杆。
[0012]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提供一种自动翻板下料装置,结构简单,能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了企业的人力成本。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3]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0014]图2为本发明的侧视图。
[0015]图中,1-支架;2_翻转机构;21_翻板;22_动力推杆;3-推车;4_侧架;5-导轨;51-滚轮;52_下滑道;6_横梁;7_挂杆;8_挡边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以下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故凡依本发明专利申请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发明专利申请范围内。[0017]实施例一:根据附图1-2所示,一种自动翻板下料装置,包括支架1、翻转机构2和推车3,翻转机构2包括翻板21和动力推杆22,动力推杆22为气缸或液压缸或电动推杆;翻板21 —端通过转动轴安装在支架I上,另一端通过动力推杆22使翻板21绕转动轴转动。翻板21下方设有侧架4,动力推杆底端通过铰接安装在侧架4上。侧架4底端设有导轨5,导轨5在水平方向向外侧倾斜,倾斜角度为10-45度,其最高端位于翻板21正下方,最低端位于推车3上方,最低端设有下滑道52,下滑道52向下延伸至与推车3车面齐平。导轨5上设有滚轮51,导轨5出口设有推车3,板材从翻板21翻落到导轨5,在重力作用下沿着导轨5滑倒小车3上。支架I上端设有横梁6,横梁6设有可以调节上下移动位置挂杆7,挂杆?设有挡边8,挡边8水平分布在翻板21两侧,保证板材在推送到翻板21时保持整齐。
[0018]当板材从出料口推送到翻板21上时,动力推杆为伸长状态,使得翻板21处在水平位置;当板材全部推送到翻板21上时,动力推杆收缩拉动翻板21沿着转动轴转动,使翻板21向外倾斜,此时板材从翻板21上滑落到导轨5上。然后动力推杆复位,使得翻板21重新处在水平位置。导轨5上的板材在重力作用下沿着导轨5滑移,并沿着下滑道52滑移到小车3上,板材一层一层叠加,当叠加高度高于导轨5的最低端时翻转机构停止运行,然后推车3将板材运送至下一个加工平台。
【权利要求】
1.一种自动翻板下料装置,包括支架(I)、翻转机构(2)和推车(3),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转机构(2)包括翻板(21)和动力推杆(22);所述翻板(21)—端通过转动轴安装在支架(I)上,另一端通过动力推杆(22)使翻板(21)绕转动轴转动;所述翻板(21)下方设有侧架(4),所述动力推杆(22)底端通过铰接安装在侧架(4)上;所述侧架(4)底端设有导轨(5),所述导轨(5)出口设有推车(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动翻板下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轨(5)在水平方向向外侧倾斜,倾斜角度为10-45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自动翻板下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轨(5)最高端位于翻板(21)正下方,最低端位于推车(3 )上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自动翻板下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轨(5)的最低端设有下滑道(52),所述下滑道(52)延伸至与推车车面齐平。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自动翻板下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轨(5)上设有滚轮(5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动翻板下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I)上端设有横梁(6),所述横梁(6)设有可以调节上下移动位置的挂杆(7)。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自动翻板下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挂杆(7)设有挡边,所述挡边(8 )水平分布在翻板(21)两侧。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自动翻板下料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推杆(22)为气缸或液压缸或电动推杆。
【文档编号】B65G47/96GK103466323SQ201310440146
【公开日】2013年12月25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25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25日
【发明者】任利峰 申请人:湖州格林特木塑材料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