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下料小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34815阅读:569来源:国知局
一种下料小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物料输送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下料小车。



背景技术:

目前在物料加工生产线中,通常会采用储料小车对某些设备进行加料的操作,而小车中用于加料的物料多为固液混合的状态,小车在每次下料结束后,通常在出料口处会残留少许物料和液体,当小车下料结束且在移动过程中,残留的物料和液体会落到生产线的设备或地面上,长此以往,则造成整个生产线的污染,严重影响食品生产加工中的卫生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能够有效保证整个生产线的整洁,同时不影响正常下料的下料小车。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下料小车,包括用于储料的小车本体,在所述小车本体上设置有出料口,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小车本体的出料口下方设置有接液盘,所述接液盘与小车本体铰接,所述接液盘的转动重心相对靠后,在自然状态下,所述接液盘呈前高后低的倾斜状态,所述接液盘能够接住小车本体的出料口在未下料时流下的液体物质且不影响小车本体的出料口在下料时物料的正常下料。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下料小车,其所述接液盘通过连接杆吊装在小车本体的出料口下方,所述连接杆上端与小车本体固定连接,其下端与接液盘铰接,所述连接杆与接液盘的铰接部相对靠近接液盘与小车本体的出料口相对应的前端部。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下料小车,其在自然状态下,所述接液盘的后端部坐落在接液盘支座上,在所述接液盘支座上设置有与接液盘后端部接触的垫片。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下料小车,其在所述小车本体底部设置有滚轮组件,所述滚轮组件能够使小车本体在相应轨道上自由移动。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下料小车,其所述小车本体内的储料空间呈漏斗形结构,在所述小车本体内底部设置有下料螺杆,所述下料螺杆一端与驱动机构连接,其另一端延伸至小车本体的出料口处。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下料小车,其在所述小车本体的支架上设置有称重传感器,所述称重传感器用于监测小车本体内储存物料的实时重量。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小车本体的出料口下方设置可自由转动地接液盘,通过该接液盘的设置,能够在不影响物料正常下料的情况下,有效收集在未下料时小车本体的出料口处落下的残余物料和液体,从而避免了出料口残余物料和液体落到生产线上造成的污染,保证了整个生产线的整洁。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在下料时的示意图。

图中标记:1为小车本体,2为出料口,3为接液盘,4为连接杆,5为接液盘支座,6为垫片,7为滚轮组件,8为下料螺杆,9为称重传感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的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2和3所示,一种下料小车,包括用于储料的小车本体1,在所述小车本体1上设置有出料口2,在所述小车本体1的出料口2下方设置有接液盘3,所述接液盘3与小车本体1铰接,所述接液盘3的转动重心相对靠后,在自然状态下,所述接液盘3呈前高后低的倾斜状态,所述接液盘3能够接住小车本体1的出料口2在未下料时流下的液体物质且不影响小车本体1的出料口2在下料时物料的正常下料。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接液盘3通过连接杆4吊装在小车本体1的出料口2下方,所述连接杆4上端与小车本体1固定连接,其下端与接液盘3铰接,所述连接杆4与接液盘3的铰接部相对靠近接液盘3与小车本体1的出料口2相对应的前端部,以使接液盘的整体重心相对靠后,在自然状态下,所述接液盘3的后端部坐落在接液盘支座5上,在所述接液盘支座5上设置有与接液盘3后端部接触的垫片6,以使接液盘在回位时得到减震并降噪。

其中,在所述小车本体1底部设置有滚轮组件7,所述滚轮组件7能够使小车本体1在相应轨道上自由移动,所述小车本体1内的储料空间呈漏斗形结构,在所述小车本体1内底部设置有下料螺杆8,所述下料螺杆8一端与驱动机构连接,其另一端延伸至小车本体1的出料口2处,在所述小车本体1的支架上设置有称重传感器9,所述称重传感器9用于监测小车本体1内储存物料的实时重量,通过采用螺旋下料与称重传感器的配合,能够保证下料的准确度。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在小车未下料时,接液盘由于重心靠后,而处于前高后低的倾斜状态,其后端坐落在接液盘支座上,其前端置于小车出料口的下方,通过接液盘有效收集下料小车出料口处残余的物料和油;当小车进行下料时,小车内的物料由出料口处落下,当物料落到接液盘前端部时, 接液盘自动旋转为前低后高的倾斜状态,从而对于物料的正常下料不造成任何影响。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